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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朝天区防止农村撂荒的建议
编 号:第〔11〕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赵银华
  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为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各地下大力气整治耕地撂荒,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防止“非农化”,但朝天区耕地撂荒现象依然存在。防止耕地撂荒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重大战略,亟待解决。当前,造成农村耕地撂荒的因素主要为:朝天区坡地多,种粮成本高,农民收益低;部分耕地碎片化严重,耕作条件恶劣;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差;土地流转难,流转率低;村青壮年流失,劳动力严重不足。为此,建议:
  1.加强对撂荒耕地的统计分类,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措施。对闲置、撂荒耕地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摸排,分类施策促进复耕复种。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应鼓励、引导其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进行土地集约复耕复种或代耕代种,推进适度规模农业生产经营。对撂荒耕地集中的区域和种养技能弱的农户,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定期实地核查复耕复种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核查结果,完善相应的通报制度和奖惩办法。同时,通过入户宣讲、官方报道、自媒体推送信息、制作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耕地撂荒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加大宣传。
  2.强化耕种政策激励和资金保障。认真贯彻执行涉农惠农政策,做好种粮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资金的发放工作,做到“谁种补谁、多种多补、不种不补”,持续调动农户种植积极性。适当提高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省级补助标准,探索将该部分资金转为专项资金,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挂钩,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效果较好的地区进行差别化激励性补助。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积极争取财政部门、金融部门的支持,多元筹集资金,增加农民复耕复种的保障和信心。
  3.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为减少部分耕地撂荒,应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指导经营主体与农户统一签订合同,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程序,防止流转纠纷发生。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联网信息平台,为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方提供便捷交易服务,推动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鼓励成立中介机构,促进土地流转程序办理的专业化、高效化,进一步提升土地流转效率。
  4.探索建立耕地撂荒约束机制。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抛荒1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凡耕地撂荒2年以上的,由村集体责令复耕,对既不自己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村组集体强令收回重新发包。探索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机制,对长期外出务工或进城落户且不再以农业生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的前提下,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由村集体统一管理或重新发包经营。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24年4月8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目标绩效办 牵头领导:杨金军
主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区资源分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七届四次会议第11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赵银华委员:
  非常感谢你对朝天区农业农村局工作的支持和建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我局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切实抓好耕地撂荒治理。印发了《关于积极引导和支持高标准农田发展粮食产业的通知》《关于做好耕地撂荒整治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的通知》《朝天区根治农户承包耕地撂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出台了《朝天区治理撂荒耕地七条措施》,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种粮长效机制,切实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测,做好耕地用途管制、种粮监测、土地流转管理、撂荒耕地治理和耕地“非粮化”管控等工作,防止高标准农田“非粮化”。同时,通过现场督查、下发工作提示函等方式,坚决遏制撂荒地增量,最大限度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全区粮食种植面积。2021年,我区研究制定了“三管控、四利用、两逗硬”撂荒地分类施治方案,坚持“专班化、台账化、分类化、政策化、常态化”推进撂荒地整治工作。2022年,我区整治一、严格日常监管,健全管理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田长制”要求,把耕地撂荒作为“田长”巡田的重要内容,对责任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核查,动态跟踪耕地利用及复耕复种情况,实现动态清零。二是进一步加强已整治撂荒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指导乡镇严格把关,坚持把整治出来的一般耕地,耕地质量相对较好的地块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三是抓好农户承包耕地种植管理,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并指导消除撂荒。
  二、厘清权责关系,依法分类治理。一是加强宣传,增强农户爱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引导村(社区)“两委”将禁止耕地撂荒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承包农户签订防止耕地撂荒承诺书。二是鼓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程序进行土地流转,探索零租金、低租金模式租种撂荒地,带动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将禁止耕地撂荒作为必要条款纳入耕地流转合同,禁止复垦耕地再次撂荒。三是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对于承包户不愿种、无力种,又没有生产经营主体接手的地块,可采取集中整治、统一流转、委托经营等方式,集中小农户土地,打破界线、打破田垄,保留农户土地承包权,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一是优先在撂荒耕地区域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行动,打通农业生产用水“最后一公里”;加快农村机电提灌站改造建设,切实解决灌溉需求,不断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等配套设施,提高排灌能力。二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推进宜机化改造,将符合条件的地块纳入高标准农田、五良融合宜机改造等项目,完善田间道路和下田通道,达到宜机作业要求。三是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土壤改良、培肥地力技术,提升撂荒耕地地力。
  四、加强要素保障,落实扶持政策。一是按照“谁种粮、谁受益”原则,特别是针对撂荒耕地种植主体,积极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等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严格执行“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发放次年耕地地力补贴资格。二是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违法行为,保障种粮农民合法权益。组织农技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承包和指导服务,做好新产品、新技术、新机械示范推广,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坚持统防统治、综合防控和绿色防控,尽力减轻病虫害。三是坚持“县区负责、乡镇主抓、村级落实”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进一步统筹做好耕地撂荒整治工作,适时开展已复耕复种撂荒地“回头看”,防止反弹,确保动态清零。四是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共担、全民参与”原则,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认真部署、谋划,进一步完善健全防止耕地撂荒长效机制,切实履行防止耕地撂荒相应职责。
(联系人:孙玮 联系电话:13795890677)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2024年10月8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24年度第11号
领衔委员:赵银华

关于朝天区防止农村撂荒的建议

  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为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各地下大力气整治耕地撂荒,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防止“非农化”,但朝天区耕地撂荒现象依然存在。防止耕地撂荒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重大战略,亟待解决。当前,造成农村耕地撂荒的因素主要为:朝天区坡地多,种粮成本高,农民收益低;部分耕地碎片化严重,耕作条件恶劣;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差;土地流转难,流转率低;村青壮年流失,劳动力严重不足。为此,建议:
  1.加强对撂荒耕地的统计分类,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措施。对闲置、撂荒耕地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摸排,分类施策促进复耕复种。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应鼓励、引导其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进行土地集约复耕复种或代耕代种,推进适度规模农业生产经营。对撂荒耕地集中的区域和种养技能弱的农户,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定期实地核查复耕复种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核查结果,完善相应的通报制度和奖惩办法。同时,通过入户宣讲、官方报道、自媒体推送信息、制作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耕地撂荒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加大宣传。
  2.强化耕种政策激励和资金保障。认真贯彻执行涉农惠农政策,做好种粮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资金的发放工作,做到“谁种补谁、多种多补、不种不补”,持续调动农户种植积极性。适当提高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省级补助标准,探索将该部分资金转为专项资金,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挂钩,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效果较好的地区进行差别化激励性补助。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积极争取财政部门、金融部门的支持,多元筹集资金,增加农民复耕复种的保障和信心。
  3.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为减少部分耕地撂荒,应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指导经营主体与农户统一签订合同,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程序,防止流转纠纷发生。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联网信息平台,为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方提供便捷交易服务,推动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鼓励成立中介机构,促进土地流转程序办理的专业化、高效化,进一步提升土地流转效率。
  4.探索建立耕地撂荒约束机制。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抛荒1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凡耕地撂荒2年以上的,由村集体责令复耕,对既不自己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村组集体强令收回重新发包。探索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机制,对长期外出务工或进城落户且不再以农业生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的前提下,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由村集体统一管理或重新发包经营。

( A )类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关于2024年度第11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赵银华委员:
  非常感谢你对朝天区农业农村局工作的支持和建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我局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切实抓好耕地撂荒治理。印发了《关于积极引导和支持高标准农田发展粮食产业的通知》《关于做好耕地撂荒整治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的通知》《朝天区根治农户承包耕地撂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出台了《朝天区治理撂荒耕地七条措施》,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种粮长效机制,切实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测,做好耕地用途管制、种粮监测、土地流转管理、撂荒耕地治理和耕地“非粮化”管控等工作,防止高标准农田“非粮化”。同时,通过现场督查、下发工作提示函等方式,坚决遏制撂荒地增量,最大限度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全区粮食种植面积。2021年,我区研究制定了“三管控、四利用、两逗硬”撂荒地分类施治方案,坚持“专班化、台账化、分类化、政策化、常态化”推进撂荒地整治工作。2022年,我区整治一、严格日常监管,健全管理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田长制”要求,把耕地撂荒作为“田长”巡田的重要内容,对责任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核查,动态跟踪耕地利用及复耕复种情况,实现动态清零。二是进一步加强已整治撂荒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指导乡镇严格把关,坚持把整治出来的一般耕地,耕地质量相对较好的地块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三是抓好农户承包耕地种植管理,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并指导消除撂荒。
  二、厘清权责关系,依法分类治理。一是加强宣传,增强农户爱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引导村(社区)“两委”将禁止耕地撂荒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承包农户签订防止耕地撂荒承诺书。二是鼓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程序进行土地流转,探索零租金、低租金模式租种撂荒地,带动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将禁止耕地撂荒作为必要条款纳入耕地流转合同,禁止复垦耕地再次撂荒。三是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对于承包户不愿种、无力种,又没有生产经营主体接手的地块,可采取集中整治、统一流转、委托经营等方式,集中小农户土地,打破界线、打破田垄,保留农户土地承包权,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一是优先在撂荒耕地区域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行动,打通农业生产用水“最后一公里”;加快农村机电提灌站改造建设,切实解决灌溉需求,不断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等配套设施,提高排灌能力。二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推进宜机化改造,将符合条件的地块纳入高标准农田、五良融合宜机改造等项目,完善田间道路和下田通道,达到宜机作业要求。三是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土壤改良、培肥地力技术,提升撂荒耕地地力。
  四、加强要素保障,落实扶持政策。一是按照“谁种粮、谁受益”原则,特别是针对撂荒耕地种植主体,积极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等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严格执行“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发放次年耕地地力补贴资格。二是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违法行为,保障种粮农民合法权益。组织农技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承包和指导服务,做好新产品、新技术、新机械示范推广,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坚持统防统治、综合防控和绿色防控,尽力减轻病虫害。三是坚持“县区负责、乡镇主抓、村级落实”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进一步统筹做好耕地撂荒整治工作,适时开展已复耕复种撂荒地“回头看”,防止反弹,确保动态清零。四是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共担、全民参与”原则,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认真部署、谋划,进一步完善健全防止耕地撂荒长效机制,切实履行防止耕地撂荒相应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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