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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我区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
编 号:第〔10〕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杨建英
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取得了显著成效,极大的改善了老旧小区居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得到了广大的群众的充分肯定。但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单一,且改造不彻底、不精准;
二、老旧小区改造群众协调难度大,涉及人员广,意见难统一;
三、老旧小区改造后的后续长效管理机制缺失,造成改造后的项目使用率不高和使用寿命减少;
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不透明、工程项目监督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
建议:
一、拓宽老旧小区改造的项目范围,重点放在基础设施设备的功能改善(如停车场所等),消防安全隐患的排除以及水、电气管道的改造等;
二、做好老区小区改造的宣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确保群众对改造项目的配合和接受;
三、建立改造后项目管理长效机制,针对老旧小区零散,无法单独设立物业公司,建议交有国投公司下成立的物业公司管理;
四、增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透明性,对改造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改造后要达到的使用标准进行公示,选出1-2名居民代表全程参与项目改造施工过程,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做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23年3月16日 是否重点:是
督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目标绩效办 牵头领导:梁皓
主办单位:区住建局 协办单位:区国投公司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三次全会第10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杨建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第〔10〕号)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拓宽老旧小区改造的项目范围,重点放在基础设施设备的功能改善,消防安全隐患的排除、水电气的改造等事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要求,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的,以及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畴),其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同时根据文件要求,各地应区分轻重缓急,切实评估财政承受能力,不得盲目举债铺摊子。因朝天区地方财力紧张,结合朝天实际,确定了朝天城区老旧小区(符合条件的有52个)的改造内容主要为基础类即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处漏、改造与小区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安防、管线下地等。
  二、关于做好老旧老旧小区改造的宣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调动群众积极性,确保群众对改造项目的配合和接受等事宜。针对我区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9月,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朝天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改造范围、实施步骤,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副区长为组长,老旧小区所涉产权单位及移动、联通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为保障项目实施,我区在老旧小区项目实施之前即设计阶段,邀请原产权单位、社区、居民代表参与,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尽可能满足群众最迫切的诉求。
  三、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事宜。因朝天城区老旧小区独栋且分散,管理有一定的难度,目前朝天镇、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区国投公司多次召开会议,正在探索创新推行“片区大物业”模式。目前由朝天镇牵头初步编制了“片区大物业”实施方案。
  四、关于增强老旧小区改造的透明性,对改造内容进行公示等相关事宜。为保障项目实施,对于已改造了的老旧小区,我区在项目实施之前即设计阶段,邀请原产权单位、社区、居民代表参与,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尽可能满足群众最迫切的诉求。在实施过程中,对个别的老旧小区(如顺意家园),在其适当位置公示了改造内容。对于后期拟改造的老旧小区,为增强透明性,我们将根据现场实际,对改造内容进行公示。
  老旧小区改造事关民生,我区将“以人为本”推行该项工作。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注朝天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联系人:梁琼 联系电话:15883532522)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投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23年度第10号
领衔委员:杨建英

关于我区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

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取得了显著成效,极大的改善了老旧小区居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得到了广大的群众的充分肯定。但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单一,且改造不彻底、不精准;
二、老旧小区改造群众协调难度大,涉及人员广,意见难统一;
三、老旧小区改造后的后续长效管理机制缺失,造成改造后的项目使用率不高和使用寿命减少;
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不透明、工程项目监督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
建议:
一、拓宽老旧小区改造的项目范围,重点放在基础设施设备的功能改善(如停车场所等),消防安全隐患的排除以及水、电气管道的改造等;
二、做好老区小区改造的宣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确保群众对改造项目的配合和接受;
三、建立改造后项目管理长效机制,针对老旧小区零散,无法单独设立物业公司,建议交有国投公司下成立的物业公司管理;
四、增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透明性,对改造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改造后要达到的使用标准进行公示,选出1-2名居民代表全程参与项目改造施工过程,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做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国投公司
关于2023年度第10号提案的回复

杨建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第〔10〕号)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拓宽老旧小区改造的项目范围,重点放在基础设施设备的功能改善,消防安全隐患的排除、水电气的改造等事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要求,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的,以及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畴),其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同时根据文件要求,各地应区分轻重缓急,切实评估财政承受能力,不得盲目举债铺摊子。因朝天区地方财力紧张,结合朝天实际,确定了朝天城区老旧小区(符合条件的有52个)的改造内容主要为基础类即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处漏、改造与小区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安防、管线下地等。
  二、关于做好老旧老旧小区改造的宣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调动群众积极性,确保群众对改造项目的配合和接受等事宜。针对我区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9月,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朝天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改造范围、实施步骤,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副区长为组长,老旧小区所涉产权单位及移动、联通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为保障项目实施,我区在老旧小区项目实施之前即设计阶段,邀请原产权单位、社区、居民代表参与,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尽可能满足群众最迫切的诉求。
  三、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事宜。因朝天城区老旧小区独栋且分散,管理有一定的难度,目前朝天镇、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区国投公司多次召开会议,正在探索创新推行“片区大物业”模式。目前由朝天镇牵头初步编制了“片区大物业”实施方案。
  四、关于增强老旧小区改造的透明性,对改造内容进行公示等相关事宜。为保障项目实施,对于已改造了的老旧小区,我区在项目实施之前即设计阶段,邀请原产权单位、社区、居民代表参与,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尽可能满足群众最迫切的诉求。在实施过程中,对个别的老旧小区(如顺意家园),在其适当位置公示了改造内容。对于后期拟改造的老旧小区,为增强透明性,我们将根据现场实际,对改造内容进行公示。
  老旧小区改造事关民生,我区将“以人为本”推行该项工作。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注朝天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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