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杂草和桔杆的处理的建议 |
编 号:第〔43〕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黄维林 | |
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3年3月16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目标绩效办 | 牵头领导:黄文 |
主办单位:朝天环境局 | 协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区林业局 区行政执法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三次全会第43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朝天区政协委员提案〔43〕号提出的《关于杂草和秸秆的处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您的提案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全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将其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疏堵结合”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6%。一是不断健全秸秆禁烧监管体系。各乡镇全面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乡镇、村(社区)、组三级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组建了秸秆禁烧巡查组,实行包片、包村、包组,将秸秆禁烧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块,实现全域禁止焚烧秸秆。朝天生态环境、区农业农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区公安分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监管、监督、指导,确保全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我区按照省市安排部署,一直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重、源头控制”的工作思路,鼓励秸秆燃料化利用、肥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原料化多种利用方式,并投入大量资金。截止目前,区农业农村局拨付经费32万元,购买了45台秸秆粉碎机下发各乡镇,鼓励农户实行秸秆粉碎还田无害化处理,同时区政府为进一步从源头控制秸秆焚烧,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制定出台了《广元市朝天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四条措施(试行)》,积极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鼓励养殖大户购买秸秆饲料化加工设备,可按照规定享受国家补助政策。按照“乡镇管、业主收、农户卖、政府补贴”的模式,对收购秸秆进行饲料化利用的牛羊养殖场(户),以每吨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农户等购买秸秆粉碎机的,可按照规定享受国家农机补贴。购买腐熟剂进行快速腐熟还田的,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积极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各乡镇可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专合社等多种方式积极组织开展秸秆收储工作,区财政按照300元/吨对乡镇进行收储补贴,并分别于每年6月、12月底前与开展秸秆收储乡镇进行结算。对区内使用我区生产的秸秆生物质新型颗粒燃料的企业,按照100元/吨给予补贴。三是加快秸秆禁烧督查监管。区纪委监委、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朝天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3个专项工作督查组,对全区12个乡镇在落实秸秆禁烧责任、网格化管理、督查巡查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履职不认真,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强化秸秆回收综合利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强化巡查监管。加强防控监管,进一步健全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督查与问责机制,确保实现确保“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二是加快综合利用。加快建设秸秆收储点等基础设施,不断健全秸秆回收体系,认真落实财政补贴措施,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大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宣传引导,及时发布秸秆禁烧通告,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主动禁烧秸秆。四是严格督查考核。督查组定期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7日 |
(联系人:宋远扬 联系电话:15928733790) |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局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26日 |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
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局 |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