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幼儿园保教收费标准的建议 |
编 号:第〔40〕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杨富生 | |
一、现状分析 1、收入总水平减少。据统计,我区现有独立幼儿园8所(其中公办园4所、民办园4所)、附属幼儿园10所。本年春,公办园学生总数1172人,民办园学生总数824人,附属园学生总数560人,共计2556人。其中,独立幼儿园保教收费每期760—950元不等(其中朝天镇950元,其余乡镇760元),附属幼儿园保教收费每期在550—700元之间。因人口出生总体水平的降低,学生总数逐年下降,收入呈负增长状态。 2、支出总水平提高。民办园教职工总数68人,公办园总数142人(其中在编82人、临聘60人)。除在编人员由财政供养外,其余教师月工资水平在2200—2800元之间(含部分社会保险),保育员工资水平在1800—2000元之间,门卫工资水平在2000元左右,其工资水平处于逐年增长态势,是幼儿园的主要支出部分。此外,民办园还承担了大额房租(3万到8万不等),办园条件改善支出,以及水电气、信息服务和办公耗材等日常运行费用,随着物价上涨,上述费用也与日俱增。 3、高质量教育需求日益凸显,潜在资金缺口较大。相较于低位的保教收费标准,随着“早教”、“精细化育儿”等教育理念的盛行,广大家长及社会面对幼儿教育质量的要求日益增高。为此,我区各幼儿园都在一手抓硬件、一手托文化,聚焦园内、联盟园外,教好传统课程、贯彻特色课程等发展路径上付诸努力,追求自我突破,不断创新发展。而要保持如此良好的区域幼教发展态势,就必须要保障其有较为充足的资金支持。 综上,我区现行的幼儿园保教收费标准与其高额的运行支出形成较大反差,如不适时调整,长此以往恐成为牵制我区幼儿教育发展的极大阻碍,必然会导致学生生源从幼儿阶段流失,从而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建议区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区物价相关部门,下沉到基层园所进行广泛深入调研,并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教育收费调标机制,以适应和满足教育发展的内在需求,更好地促进全区学前幼儿教育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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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3年3月16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目标绩效办 | 牵头领导:徐笑梅 |
主办单位:区教科局 |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三次全会第40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幼儿园保教收费标准的建议》(第4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原则,统筹发展公、民办幼儿园,巩固提升学前教育联盟办学水平,规范办园行为,保教质量不断提高,全区学前一年入园率达100%,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3.1%,普惠率100%。 目前,我区幼儿园保教费按《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广朝发改〔2019〕43号)文件执行。该文件明确我区四所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执行,即:朝天镇公办、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950元/期・生,其余乡镇公办、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550—760元/期・生。 鉴于该标准出台时间为2019年,至今已有4年。考虑近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出现的物价上涨、人员工资逐年提高等因素,区教科局充分采纳您的建议,将积极会同区发改、区人社等部门,就我区幼儿园保教费最低标准进行实地调研、测算,并考虑幼儿家长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争取在较短时间提出我区公办、民办幼儿园保教费的建议标准,切实保障我区民办教育健康、优质发展,不断提升区我学前教育质量。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教育、支持教育,为朝天教育的发展建言献策。 |
(联系人:相玉平 联系电话:18283978383) |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5日 |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