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编号:2023年度第39号
领衔委员:刘贤成
关于我区乡村农耕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在我区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大力推动和扶持下,朝天土特产、亚高原蔬菜都已远输港澳等地区,以健康、绿色、美味而闻名于世。但这只是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产业基地而言,而对于普通农民来说, 无论是生产能力还是生产技术,都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还需进一步提高。 1、由于我区地处山区、丘陵等地形相对复杂的地带。农民生产、种植饱受地势条件、地理环境、土壤性等因素的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乡村劳动力的大量输出,老龄化人群隐然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2、知识、技术层面以及新兴产业的认知相对薄弱。在很多时候,甚至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的选择都只能靠信任购买,而对于良莠不齐的种子、肥料、农机等不辨真伪,只有等到这一季收成之后才知道优劣,对收成影响巨大,一年辛苦,全凭运气。如此年复一年,常常束手无策、一筹莫展。
综合以上述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根据地理和环境条件,有针对性的进行生产、种植技术辅导我区地处川北以北,秦岭以南,辖区范围内多属山地、丘陵等地形相对复杂的地带。受地势条件、地理环境、土壤性质、气候气象等因素影响,我区农作物的生长质量、产量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春种在即,建议参考以上因素,分析种植季节、收成情况,结合实际生产现状,有目的性、有正对性的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生产、种植技术方案,并按照耕种的最佳季节,定期安排技术人员下乡,到现场指导,精准、细致、有效的为老百姓服生产务,稳步提升生产水平,加快产量增收。
二、着手研发、大力推广或引进优质型、品牌型农资产品 1、针对实际需求,大量利用技术人才,着手研发优质型、信得过的放心农资产品。 2、发现和推广本土优质型、品牌型农资产品。3、利用各种渠道,引进各类优质型、品牌型农资产品三、指定农农资产品的出售定点单位,有效保障粮农合法权益 我区拥有12个乡镇,几乎每个乡镇都有小型集市,而每个集市都有人进行种子、肥料、农机等农业相关物资的买卖活动。有远道而来的,有本地叫卖的,有地摊兜售的,也有走家串户的等等,鱼蛇混杂,令人眼花缭乱。而专门的、专业的、合法的售卖单位却寥寥无几。建议:1、在各个乡镇的集市上增设由农业部门指定专门的、专业的种子、肥料、农药、农机等售卖点,形成“一条农”服务。2、规范市场,杜绝小商小贩、临时摊点进行售卖,并严肃处理。 3、各售卖点中所出售的农业物资必须经过农业部门备案,并经过附鉴定书,为质量把关。4、售卖点一旦形成交易,即认定与购买者达成协议,应所售物资产生的不良后果有售卖者承担,赔偿受害人损失,进行相应的处罚后,取消其经营、售卖资格,以制止市场乱象、保障粮农合法权益。
( B )类
关于2023年度第39号提案的回复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扩面增产、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三大主粮”专题研究部署,建立农业技术服务团队,深入田间地块指导服务,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到实处,不断强化粮食品种选育和技术推广,守住耕地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防止耕地非粮化。一是稳定粮食生产面积,确保粮食不减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制,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坚持良田粮用,明确粮食种植面积底线,确保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稳定和提升粮食自给率。二是加强政策激励机制,提升农户积极性。严格落实涉农惠民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科学分配、及时下达补贴资金,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等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到户;三是加强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对30亩以上种粮大户按规定予以扶持。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种粮规模效益;四是积极开展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应用,大力推广稻田插秧机、水稻小麦联合收割机、玉米机播机收、大豆机播机收、马铃薯机播机收、无人机植保、粮食烘干机等农业机械设备,加快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提升。增强农业生产效益,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推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激发农民的生产热情和积极性。五是是因地适宜选育和推广粮油优质品种。研发、示范、推广优质粮食品种,建立良种繁育基地,指导重点区域连片化种植。六是建立质量标准体系、生产技术规程和种植模式。在核心功能区和重点园区基地实行统一品种布局、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采收营销,确保粮油品质。七是坚持绿色有机种植。指导农户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增施有机肥、生物肥,推广绿色病虫害防控。八是推进社会化服务。构建“村集体经济组织+专合社+农户”模式,开展集中育苗、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社会化服务,带动一家一户进入标准化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