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我区机关干部职工公租房建设的建议 |
编 号:第〔37〕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雷涛 | 联名人:景荣 张一茜 马力 赵小蓉 蒲宁波 杨建英 严超 徐浩文 王力弘 李和平 |
优势:实施公租房建设,一是可以彻底解决朝天租房难的困局,为朝天发展汇聚更多人,留住更多人。二是可以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免去外来优秀人才的后顾之忧,全心全意投入到朝天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去。三是可以破解本土干部走读现象,将本土干部在工作日内留在朝天,提高本地干部的工作效率,更好为朝天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四是可以带动朝天城区消费,拉动朝天经济,推动朝天经济发展更上一层楼。 建议:一是做好摸底调查。由相关部门牵头,对朝天城区出租房进行摸底统计,同时对朝天居民、外地优秀人才、朝天本土干部的租房意愿进行一个摸底调查,了解租房供需差口,掌握基本情况,研究制定建设公租房的科学方案。二是做好启动建设。由政府主导,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分工协作,通力配合,本着规模适度、经济适用的原则,按照一室一厅、每套住房40-50㎡面积建设,共同推进公租房建设工作。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公租房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房屋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租房的管理制度,对申请使用公租房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向申请人收取一定金额的房屋使用管理费,申请人工作调动后或调离,需在即时搬离,其亲属或朋友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占有。公租房属于国有资产,任何个人不得出售、转卖、转让、赠与和租赁,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周转使用。 |
|
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3年3月16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目标绩效办 | 牵头领导:梁皓 |
主办单位:区住建局 |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 区外事公务中心 区规划编研中心 区国资中心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三次全会第37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你们提出的《关于启动我区机关干部职工公租房建设的建议》(第〔37〕号)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摸底调查”的建议。2022年,我局牵头对朝天城区行政和事业单位上班人员在朝天住房需求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房源需求约450套。 二、关于“做好启动建设”的建议。朝天地方财政资金非常紧张,为缓解城市住房困难问题,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依靠上级补助资金来实施,从2009-2016年国家启动公租房建设,朝天共建设了435套(其中政府投资建设96套,企业投资建设339套),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约1300万元,有效减轻了我区公租房建设资金紧张压力。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我区抢抓机遇,结合朝天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建和改建任务,2023年申报12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2024年拟申报30套改建任务,后续还将要申报建设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近几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将有效解决住房困难的问题。 三、关于“严格监督管理”的建议。2018年11月,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元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广府办发〔2018〕100号),我区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下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大中专毕业生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下同)、城镇特殊无房家庭或个人,对不同的对象规定了相应的申报条件和租金标准。我区对新申请对象加强审核,严格落实社区居委会初审、朝天镇政府复审和区住建局审核的机制。同时每年对已享受实物配租的对象进行年度复查,主要是对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车辆、婚姻等变动情况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撤销享受资格。 最后,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关注朝天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
(联系人:王业斌 联系电话:13981259135)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元市朝天区外事和公务服务中心朝天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
广元市朝天区外事和公务服务中心 |
朝天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