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道路停车位停车收费的建议 |
编 号:第〔22〕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何体仁 | |
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3年3月16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目标绩效办 | 牵头领导:何澜 |
主办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 协办单位:区住建局 区国投公司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三次全会第22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关于取消道路停车位停车收费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保障机动车停放服务质量,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我区现阶段还无法全面取消道路停车位停放服务收费。针对停车管理问题,我单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全力挖掘停车资源。一是函接相关部门开放鑫地源财富港、时代广场、蜀道印象等地下停车场约230个停车位,有效缓解了停车难问题。二是结合朝天城区道路改造工程,科学规划,新增道路停车泊位约80个。三是据统计,朝天城区现有公共停车位约1500余个,其中城区路面停车泊位约300个,基本能够满足城区车辆驾驶员停车需求。 (二)出台停车优惠政策。一是积极协调相关停车场物业管理公司,争取将更多的停车位对外开放,并协调各停车场推行短时不收费的停车管理制度,目前时代广场、明月新城、蜀道印象等停车场均执行停车十五分钟内不收费的管理制度。二是朝天城区停车收费,严格按照《广元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路面停车泊位(当日20时-次日8时)不收费;收费期间按照最低标准进行收费,每天最多不超过5元;新能源汽车享受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停车费减半征收等优惠政策。三是做到应免尽免,路面停车泊位对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应急抢险等车辆免收费用,对残疾人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实行免收费用。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广大驾驶员朋友文明出行、绿色低碳出行,按规定停放车辆,确保城区道路通畅,营造良好出行环境。二是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停车位收费单位的监督管理,对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明码标价等行为的责任主体依法移送相关单位处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优化停车环境。根据城市发展情况,联合相关部门,规划更多的路面停车泊位或停车场,切实增强朝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
(联系人:张雄 联系电话:15984063469) |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国投公司 2023年9月27日 |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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