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政协 - 提案管理系统
委员提案 >> 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城镇车辆停放管理的建议
编 号:第〔102〕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杨文林 联名人:雷均宇
  朝天城区和中子、羊木等主要建制镇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始终没得到有效解决,究其主要原因:一是缺乏停车场;二是监管机制没有做到常态化。随着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机动车辆越来越多,如果不加强管理,客观上车辆乱停问题和监管工作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已经严重影响到城市形象和市民们的出入安全。
   建议:
  1、要在主要街区和场镇主通道设置醒目的禁停标语标牌,有执法人员负责监管。如朝天城区的清风大道,明月大道、潜溪路全段,中子、羊木的主要道路应严格禁止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确保畅通,尤其对挤占人行道的车辆应加大处罚力度。
   2、要对允许停放车辆的路段和停车场点,实行划线定点规范管理,并收取停车管理费用。
  3、适当规划和建设一定数量的停车场点,解决车辆临时停放问题,必须严禁车辆在主要街道和人行道上随意停放,桥上、涵洞内更应该禁止停车。
   4、加强宣传教育,严格依法执法。一是对驾驶员加强教育,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二是对违规、违章、违法驾驶员要加大惩处力度。
   5、坚持常态化管理,健全监管机制。无论是上班期间,还是节假日期间都应当全天候加强对机动车的停放管理,切实解决车辆和行人的出入安全。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5年4月22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牵头领导:李兆南
主办单位:区城管局 协办单位:区住建局 区公安分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102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杨文林、雷均宇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城镇车辆停放管理的建议》(第〔102〕号提案)已收悉。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在主要街区和场镇主通道设置醒目的禁停标语标牌,有执法人员负责监管”的问题。目前,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在城区主干道清风大道、潜溪路和中子镇、羊木镇、曾家镇等场镇主要通道的醒目位置设立禁止停车的标牌,同时加大禁停路段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违章行为。下一步,区城管局将在中子、羊木、曾家等乡镇设立城管执法中队,加强城镇管理,目前已进入筹备阶段。
  二、关于“要对允许停放车辆的路段和停车场点,实行划线定点规范管理,并收取停车管理费用”的问题。一是已在城区主干道行政、事业、企业、酒店等单位门前划定停车位,设立免费停车场,方便办事的群众停放车辆;二是在城区的部分车流量集中路段如筹笔路、明月大道、五丁街等路段划定停车线,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关于您提到的收取停车管理费用问题,目前我们正在筹备设立“朝天区停车管理办公室”,“停管办”成立后将对城区划定的停车点和停车位按照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用。
  三、关于“适当规划和建设一定数量的停车场点,解决车辆临时停放问题,必须严禁车辆在主要街道和人行道上随意停放,桥上、涵洞内更应该禁止停车”的问题。朝天城区目前仅有2个公共停车场(马家梁停车场和大中坝临时停车场),仅能容纳近百辆汽车,与目前我区汽车保有量相比,远远不能满足停放的需求。为改善城区停车难的问题,我们积极与朝天大酒店、鑫地源•首府小区、东升国府小区负责人进行协商,朝天大酒店、鑫地源•首府小区、东升国府小区地下停车场现已对外开放,方便群众停车。同时城管执法车辆停放监管中队、公安交警大队加大了对城区禁停路段及桥梁、涵洞的车辆停放监管力度,对违章车辆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关于“加强宣传教育,严格依法执法。一是对驾驶员加强教育,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二是对违规、违章、违法驾驶员要加大惩处力度”的问题。定期开展文明交通引导教育,通过媒体播放公益广告、发放宣传单、开展普法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规范停车意识,提高广大市民“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逐步养成良好交通习惯,共建文明和谐交通秩序。同时交警、运管、路政等部门加大执法和惩处力度,在重要路段、重点时段安排执法人员和交警进行重点盯守,对乱停乱放、酒驾、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管重罚,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五、关于“坚持常态化管理,健全监管机制。无论是上班期间,还是节假日期间都应当全天候加强对机动车的停放管理,切实解决车辆和行人的出入安全”的问题。今年以来,区城管局出台了“错时上班、步行巡查、重点监管”的勤务制度,全面推行“网格”式精细化管理模式,实行“定路段、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的“四定”管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头,加大巡查、纠违频次,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车辆违章行为。
(联系人:贾素琴 联系电话:8625399)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2015年10月20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15年度第102号
领衔委员:杨文林
附议委员:雷均宇 

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城镇车辆停放管理的建议

  朝天城区和中子、羊木等主要建制镇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始终没得到有效解决,究其主要原因:一是缺乏停车场;二是监管机制没有做到常态化。随着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机动车辆越来越多,如果不加强管理,客观上车辆乱停问题和监管工作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已经严重影响到城市形象和市民们的出入安全。
   建议:
  1、要在主要街区和场镇主通道设置醒目的禁停标语标牌,有执法人员负责监管。如朝天城区的清风大道,明月大道、潜溪路全段,中子、羊木的主要道路应严格禁止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确保畅通,尤其对挤占人行道的车辆应加大处罚力度。
   2、要对允许停放车辆的路段和停车场点,实行划线定点规范管理,并收取停车管理费用。
  3、适当规划和建设一定数量的停车场点,解决车辆临时停放问题,必须严禁车辆在主要街道和人行道上随意停放,桥上、涵洞内更应该禁止停车。
   4、加强宣传教育,严格依法执法。一是对驾驶员加强教育,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二是对违规、违章、违法驾驶员要加大惩处力度。
   5、坚持常态化管理,健全监管机制。无论是上班期间,还是节假日期间都应当全天候加强对机动车的停放管理,切实解决车辆和行人的出入安全。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关于2015年度第102号提案的回复

杨文林、雷均宇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城镇车辆停放管理的建议》(第〔102〕号提案)已收悉。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在主要街区和场镇主通道设置醒目的禁停标语标牌,有执法人员负责监管”的问题。目前,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在城区主干道清风大道、潜溪路和中子镇、羊木镇、曾家镇等场镇主要通道的醒目位置设立禁止停车的标牌,同时加大禁停路段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违章行为。下一步,区城管局将在中子、羊木、曾家等乡镇设立城管执法中队,加强城镇管理,目前已进入筹备阶段。
  二、关于“要对允许停放车辆的路段和停车场点,实行划线定点规范管理,并收取停车管理费用”的问题。一是已在城区主干道行政、事业、企业、酒店等单位门前划定停车位,设立免费停车场,方便办事的群众停放车辆;二是在城区的部分车流量集中路段如筹笔路、明月大道、五丁街等路段划定停车线,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关于您提到的收取停车管理费用问题,目前我们正在筹备设立“朝天区停车管理办公室”,“停管办”成立后将对城区划定的停车点和停车位按照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用。
  三、关于“适当规划和建设一定数量的停车场点,解决车辆临时停放问题,必须严禁车辆在主要街道和人行道上随意停放,桥上、涵洞内更应该禁止停车”的问题。朝天城区目前仅有2个公共停车场(马家梁停车场和大中坝临时停车场),仅能容纳近百辆汽车,与目前我区汽车保有量相比,远远不能满足停放的需求。为改善城区停车难的问题,我们积极与朝天大酒店、鑫地源•首府小区、东升国府小区负责人进行协商,朝天大酒店、鑫地源•首府小区、东升国府小区地下停车场现已对外开放,方便群众停车。同时城管执法车辆停放监管中队、公安交警大队加大了对城区禁停路段及桥梁、涵洞的车辆停放监管力度,对违章车辆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关于“加强宣传教育,严格依法执法。一是对驾驶员加强教育,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二是对违规、违章、违法驾驶员要加大惩处力度”的问题。定期开展文明交通引导教育,通过媒体播放公益广告、发放宣传单、开展普法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规范停车意识,提高广大市民“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逐步养成良好交通习惯,共建文明和谐交通秩序。同时交警、运管、路政等部门加大执法和惩处力度,在重要路段、重点时段安排执法人员和交警进行重点盯守,对乱停乱放、酒驾、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管重罚,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五、关于“坚持常态化管理,健全监管机制。无论是上班期间,还是节假日期间都应当全天候加强对机动车的停放管理,切实解决车辆和行人的出入安全”的问题。今年以来,区城管局出台了“错时上班、步行巡查、重点监管”的勤务制度,全面推行“网格”式精细化管理模式,实行“定路段、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的“四定”管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头,加大巡查、纠违频次,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车辆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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