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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管养的建议
编 号:第〔85〕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向荣华
  公路是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对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农村公路量大面广,受资金、体制等因素制约,在工程建管养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村组公路建设技术指导力量薄弱,村组公路普遍质量较差。二是公路技术等级较低,通行能力不足,整体服务水平不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三是公路沿线桥涵、防护及配套设施薄弱,承载能力不足,排水不良,抗灾能力差,难以抵抗大的自然灾害的侵蚀和破坏。四是村组公路养护不到位,公路状况较差,堆积、占压现象普遍,通行能力较差。五是部分重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对公路损毁较大。六是公路养护资金缺口大,与养护任务的需求相矛盾。随着越来越多公路路龄到期,公路的使用质量和服务水平下降,公路养护及改造升级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建设资金需求很大,与资金筹措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七是部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不强。公路沿线部分村民缺乏公路法制意识,在公路控制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在村内道路堆砖、拌制水泥砂浆,漫路、挖路浇地等人为损毁路面严重也极大影响公路的畅通和安全。为此,建议:
  一、夯实乡(镇)交管办建设。按规定配备办公场所及人员,培养1至2名技术骨干,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指导。
   二、强化各乡(镇)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小型面包车、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劝导、制止超员超速超载等行为;对辖区内损毁一般乡道和村组公路及时恢复,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加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法制、交通、公安、乡镇等单位加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多举行“交通法律法规”进校园、社区、村组及其他重要人口密集区。
   四、强化路产路权维护。公安、交通部门严格道路交通法规,严厉打击侵占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5年4月17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牵头领导:甘兴礼
主办单位:区交通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85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向荣华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管养的建议》(第〔85〕号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核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以来,农村公路里程不断延伸,但建设质量不高,特别是一些通村公路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技术力量薄弱,对质量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后续管理跟不上,导致公路损毁严重。我局将协调乡镇争取区政府将公路建设全部进行公开招标,让资质优良的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并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建设高标准。
 我区公路技术等级较低,通行能力不足,整体服务水平不高。我局将积极争取和协调相关部门对重要县乡道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建议区政府在今后的公路建设中,将公路技术等级和通行能力进一步提升,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
  严格落实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广朝府办发〔2012〕51号),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在公路建、管、养各环节的职责,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一是协调加强交管办建设,按规定配备办公场所及人员,培养1至2名技术骨干,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指导。二是强化各乡镇属地管理职责,加强辖区公路养护管理,对辖区内的机动车车主和驾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劝导、制止“三超”等行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三是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强化路产路权维护,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联系人:王开垠 联系电话:13981231508)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10月9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15年度第85号
领衔委员:向荣华

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管养的建议

  公路是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对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农村公路量大面广,受资金、体制等因素制约,在工程建管养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村组公路建设技术指导力量薄弱,村组公路普遍质量较差。二是公路技术等级较低,通行能力不足,整体服务水平不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三是公路沿线桥涵、防护及配套设施薄弱,承载能力不足,排水不良,抗灾能力差,难以抵抗大的自然灾害的侵蚀和破坏。四是村组公路养护不到位,公路状况较差,堆积、占压现象普遍,通行能力较差。五是部分重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对公路损毁较大。六是公路养护资金缺口大,与养护任务的需求相矛盾。随着越来越多公路路龄到期,公路的使用质量和服务水平下降,公路养护及改造升级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建设资金需求很大,与资金筹措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七是部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不强。公路沿线部分村民缺乏公路法制意识,在公路控制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在村内道路堆砖、拌制水泥砂浆,漫路、挖路浇地等人为损毁路面严重也极大影响公路的畅通和安全。为此,建议:
  一、夯实乡(镇)交管办建设。按规定配备办公场所及人员,培养1至2名技术骨干,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指导。
   二、强化各乡(镇)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小型面包车、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劝导、制止超员超速超载等行为;对辖区内损毁一般乡道和村组公路及时恢复,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加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法制、交通、公安、乡镇等单位加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多举行“交通法律法规”进校园、社区、村组及其他重要人口密集区。
   四、强化路产路权维护。公安、交通部门严格道路交通法规,严厉打击侵占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2015年度第85号提案的回复

向荣华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管养的建议》(第〔85〕号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核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以来,农村公路里程不断延伸,但建设质量不高,特别是一些通村公路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技术力量薄弱,对质量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后续管理跟不上,导致公路损毁严重。我局将协调乡镇争取区政府将公路建设全部进行公开招标,让资质优良的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并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建设高标准。
 我区公路技术等级较低,通行能力不足,整体服务水平不高。我局将积极争取和协调相关部门对重要县乡道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建议区政府在今后的公路建设中,将公路技术等级和通行能力进一步提升,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
  严格落实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广朝府办发〔2012〕51号),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在公路建、管、养各环节的职责,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一是协调加强交管办建设,按规定配备办公场所及人员,培养1至2名技术骨干,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指导。二是强化各乡镇属地管理职责,加强辖区公路养护管理,对辖区内的机动车车主和驾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劝导、制止“三超”等行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三是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强化路产路权维护,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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