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设村级公路错车道的建议 |
编 号:第〔83〕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张世明 | |
一、对已建好的村级道按照每公里建3个错车道的要求建设。尤其是大滩片区山高坡陡,弯道众多,应适当增加错车道个数,可按每100米一个错车道进行建设; 二、对还未动工的村级道建设时应迅速纳入此项目,以免重复建设浪费更多资金。交通部门在安排资金时应作为硬性任务给予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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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5年4月17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甘兴礼 |
主办单位:区交通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83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村级公路错车道的建议》(第〔83〕号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核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5年底,我区通村公路将达到100%(国家对通村公路的定义是指距离最近的乡道及以上干线公路连接村委会或村小或居民集聚区所在地(三者之一)的路线)。关于您提出增设已通村路的错车道及将错车道纳入未通村路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一是通村公路建设标准是按四级公路单行道技术标准进行实施,包括设置错车道及安保等相关配套设施;二是通村路建设的业主单位属于各乡镇政府及所属村委会,区政府只给通村公路定额补助,插口资金靠村民“一事一议”解决,但大部分乡镇都无法通过一事一议解决差口资金,为此在实施中就忽略了错车道等配套设施,我局在验收时对此存在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但因资金差口大,整改到位情况并不理想,在今后的实施过程中,一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多渠道解决通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二是加大宣传,严格按技术标准执行,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
(联系人:袁力 联系电话:13881250806)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10月8日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