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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配套完善沙河场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大对景区扶持支持力度的建议
编 号:第〔56〕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卢珍文
  沙河镇地处朝天区南部,距朝天城区和广元城区约12公里,西成高铁、兰渝铁路、宝成复线、国道108线、广陕高速108线以及沙曾公路、蒲羊东环线穿境而过,区位优势明显,是朝天南向进出“桥头堡”。镇内旅游资源丰富,是朝天唯一拥有两个AAA级景区的乡镇,但场镇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已严重影响朝天对外形象,严重制约文旅经济发展,为此,建议:
  一是加大对场镇外河坝开发力度。组建工作专班,尽快调整沙河场镇外河坝土地性质调整,科学编制规划,为扩大场镇规模破除政策障碍。
  二是加大基础设施配套改造力度。将场镇与二专线连接线,沙河场镇与外河坝连接线,强弱电下地,场镇配套停车场等项目纳入区“盘子”,加快实施,提升场镇形象,完善场镇功能。
  三是加大对景区支持扶持力度。把沙河镇樱花谷和岭上盛境两个景区纳入朝天区全域旅游重要节点进行打造,目前两个AAA级景区仍然存在规模较小,时节性强,运营不规范,配套不完善等短板,仍需进一步加大扶持和支持力度,才能丰富业态,不断发展壮大文旅经济,实现农旅文融和发展。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22年4月11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目标绩效办 牵头领导:冯大发
主办单位:区发改局 协办单位:区资源分局 区文旅体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二次会议第56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卢珍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配套完善沙河场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大对景区扶持支持力度的建议》(第〔56〕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沙河镇建设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提出的建议作如下回复:
一是关于加大对沙河镇场镇外河坝开发力度。目前,沙河
镇场镇外河坝闲置土地主要在剑门蜀道风景区范围内,无法开发建设。同时其中一部分地块已划归为区国投公司名下,处于抵押状态,对招商引资造成一定的影响。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策研究,加深部门联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力争早日开发该区域。
二是关于加大基础设施配套改造力度。按照我区《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方案》总体规划,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域分类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深入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八化”工程,实现全域美丽乡村风貌打造。同时,以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为契机,明确重点任务清单,沙河镇境内的强弱电、停车场等系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也在逐步推进中。目前,区交通运输局结合地方发展需求,正在开展G108朝天区中子镇(七盘关)至利州区嘉陵街道办事处(瓷窑铺)段改建工程项目前期,该工程实施后将能解决地方公路与国道平交道口问题(包含沙河镇场镇与二专线连接线)。
三是关于加大对景区支持扶持力度。按照我区《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方案》总体规划,已将沙河镇樱花谷和岭上盛境两个景区作为乡村旅游示范点进行了打造。十四五期间,将沙河镇作为全域旅游发展重要重点发展,持续加大对樱花谷和岭上盛境两个景区的支持扶持力度,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农家乐、主题民宿、农庄品质,丰富一批乡村旅游产品,构建标准化管理和服务体系,打造广元城市近郊休闲度假旅游胜地,引领周围群众增收致富。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
(联系人:高文强 联系电话:17764926997)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2年10月28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无意见
提案编号:2022年度第56号
领衔委员:卢珍文

关于配套完善沙河场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大对景区扶持支持力度的建议

  沙河镇地处朝天区南部,距朝天城区和广元城区约12公里,西成高铁、兰渝铁路、宝成复线、国道108线、广陕高速108线以及沙曾公路、蒲羊东环线穿境而过,区位优势明显,是朝天南向进出“桥头堡”。镇内旅游资源丰富,是朝天唯一拥有两个AAA级景区的乡镇,但场镇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已严重影响朝天对外形象,严重制约文旅经济发展,为此,建议:
  一是加大对场镇外河坝开发力度。组建工作专班,尽快调整沙河场镇外河坝土地性质调整,科学编制规划,为扩大场镇规模破除政策障碍。
  二是加大基础设施配套改造力度。将场镇与二专线连接线,沙河场镇与外河坝连接线,强弱电下地,场镇配套停车场等项目纳入区“盘子”,加快实施,提升场镇形象,完善场镇功能。
  三是加大对景区支持扶持力度。把沙河镇樱花谷和岭上盛境两个景区纳入朝天区全域旅游重要节点进行打造,目前两个AAA级景区仍然存在规模较小,时节性强,运营不规范,配套不完善等短板,仍需进一步加大扶持和支持力度,才能丰富业态,不断发展壮大文旅经济,实现农旅文融和发展。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关于2022年度第56号提案的回复

卢珍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配套完善沙河场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大对景区扶持支持力度的建议》(第〔56〕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沙河镇建设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提出的建议作如下回复:
一是关于加大对沙河镇场镇外河坝开发力度。目前,沙河
镇场镇外河坝闲置土地主要在剑门蜀道风景区范围内,无法开发建设。同时其中一部分地块已划归为区国投公司名下,处于抵押状态,对招商引资造成一定的影响。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策研究,加深部门联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力争早日开发该区域。
二是关于加大基础设施配套改造力度。按照我区《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方案》总体规划,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域分类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深入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八化”工程,实现全域美丽乡村风貌打造。同时,以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为契机,明确重点任务清单,沙河镇境内的强弱电、停车场等系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也在逐步推进中。目前,区交通运输局结合地方发展需求,正在开展G108朝天区中子镇(七盘关)至利州区嘉陵街道办事处(瓷窑铺)段改建工程项目前期,该工程实施后将能解决地方公路与国道平交道口问题(包含沙河镇场镇与二专线连接线)。
三是关于加大对景区支持扶持力度。按照我区《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方案》总体规划,已将沙河镇樱花谷和岭上盛境两个景区作为乡村旅游示范点进行了打造。十四五期间,将沙河镇作为全域旅游发展重要重点发展,持续加大对樱花谷和岭上盛境两个景区的支持扶持力度,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农家乐、主题民宿、农庄品质,丰富一批乡村旅游产品,构建标准化管理和服务体系,打造广元城市近郊休闲度假旅游胜地,引领周围群众增收致富。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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