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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提案
编 号:第〔46〕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罗加坤 联名人:郭蓉江 刘小蓉 蒲宁波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其中,“治理有效”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保障性要素,在诸多因素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期间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和根基。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通过深入农村调研发现,当前乡村社会治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村支两委力量参差不齐,有的村干部长期陷入繁杂事务中,没有时间思考乡村社会治理问题。长篇累赘的村规民约很难让村民记住,环境卫生红黑榜评比流于形式,卫生保洁制度、护路护林制度、党员示范带动等相关制度虽然上了墙还很难执行,形同虚设。相关奖惩、监督等长效机制没有建立,管理手段比较传统。
  二是主体作用还未发挥。农村空心化问题日益严重。一些区域因新生代农民外出务工,经济条件稍好一些的家庭老年人或妇女搬到附近的集镇带孩子上学,留守在农村居住和生活的基本是妇女、儿童、老人、懒人、智障人群,这些人员不仅无法承担起乡村治理的重任,甚至影响村民自治的顺利推行。
  三是基础设施仍很滞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与振兴乡村不相适应。农村自然环境有加速恶化的趋势,主要表现在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污水和垃圾处理落后,存在“脏乱差”现象,极大影响了农村居民获得感、满意度。
  四是存在移风易俗不良风气。农村还存在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的现象,存在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是运行投入严重不足。在乡村社会治理过程中往往需要投入一定的运行经费,比如:开展宣传活动、奖励先进家庭、垃圾收集等等。因为财政资金有限且多倾向于基础设施建设方向,村民还不富裕,村集体又大多比较穷,有的甚至为空壳公司,造成乡村社会治理运行经费大多无着落,投入严重不足。
  具体建议:
  1.加强村级组织体系建设。乡村社会治理行不行,要看带头的班子能力强不强。建好队伍,选好配强班子,乡村振兴才有希望,社会治理水平才能提高。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各环节、全过程,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的村级组织体系,履行好村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探索村干部“基本报酬+考核绩效+集体经济创收奖励”酬劳制度,强化激励保障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基层治理队伍。
  2.建立健全乡村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实施乡贤返乡计划,吸引有头脑、有资金、有资源、有能力的优秀人才回乡参与乡村振兴。广泛召开群众会,发动群众参与,修订完善务实管用、简洁易记的村规民约,在村务公开栏等醒目位置张榜公告,建立奖惩、监督等长效机制,推动乡村建立公序良俗。通过宣传栏、坝坝会、花灯调子、顺口溜等各种载体大力宣传《民法典》等和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村民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建立乡村道德评议组织,邀请村内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乡贤等参与纠纷调解,健全完善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人居环境红黑榜、学习宣传机制,积极引导村民以德为先、以礼待人,以道德评议和社会舆论的力量,革除陋习、移风易俗,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3.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乡村社会治理需要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前提下,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到制度机制运行的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比如:年初财政预算一笔乡村治理运行经费,或者从村集体收入中划拨出一部分资金,以村党支两委的名义,向家中有婚庆、考上大学、应征入伍等喜事,以及村民去世办理丧事的,送去一定数额的慰问金,在儿童节、重阳节等重大传统节假日,对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开展慰问,每月对示范家庭评比、环境卫生红黑榜评比中做得好的村民,对见义勇为的勇士进行物质奖励。形成户户向先进学习,个个争当好人的良好氛围。
  4.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主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感恩教育,重点培育良好村风民风,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发挥村民乡村治理的主体作用,引导村民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办法(制度)制定、实施、监督全过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开拓农民参与治理的途径,创新农民参与治理的形式,调动村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治理参与和受益主体。
  5.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发展得好的村,除承担村组织的管理运转费用外,还承担本村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和公益福利事业的供给,各项支出呈现出逐年递增的态势。村级集体经济是村党组织凝聚群众、开展工作的物质保障,集体收益持续增加,才能更好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提供优质服务,夯实基层治理的基础。吸引优秀人才回乡创业,或加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团队,根据资源禀赋,大力发展优质高效、适销对路的特色产业,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在交通、区位、自然、人文条件好的村,可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发展中高端民宿、农耕研学、采摘体验等,建设田园综合体,促进农旅融合发展,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发动村民积极投工投劳、土地入股、献计献策,建立分红机制,共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6.探索创新技术,强化智能管理,提升治理效能。改变传统管理模式,创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先进科技手段,将技术优势与制度优势结合起来,实现乡村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机制科学化、治理手段精细化。加强现代科技在乡村治理各个领域的深度应用。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强化乡村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从而更好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22年4月11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目标绩效办 牵头领导:李理
主办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民政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二次会议第46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罗加坤、郭蓉江、刘小蓉、蒲宁波委员:
  您们好,感谢您们对乡村治理工作的关心!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提案》已收悉,现就相关建议内容回复如下。
(一)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全面开展乡村换届“回头看”工作,调整村(社区)常职干部13人。持续用力做实做实中心镇、中心村党建工作,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升级村党总支部38个,有效释放两项改革“红利”。建立“两新”组织党组织63个,覆盖率达91.4%,基本实现应建尽建。严实换届后村级组织监督体系建设,出台《全面加强村级监督“四职合一”的实施意见》,探索推行村级监督“344”模式,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实效。
(二)突出致富增收惠民,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先后出台《集体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确立我区集体经济发展总体思路。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建、合作等方式,持续优化农村“三资”的盘活、开发、利用途径,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直接投入资金6730万元,村集体经济投入持续增强。规范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行124个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健全“现金分红”与“股权量化后再入股”相结合分红机制。全面推行“村财乡代管”,切实抓好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管理。
(三)突出服务高质高效,创新乡村便民供给机制。坚持“撤乡镇不撤窗口,减人员不减服务”的思想,合理布局全域覆盖,构建形成12+13+139+82的便民服务体系。推行“综合受理、分类审批”服务模式,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推动服务管理智能化,实现便民服务“零距离”。全力推进“村能办”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六个一”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梳理细化办理事项,第一批“村能办”事项清单135项。场地改造已全面结束,10月份安装远程视频设备,预计10月底全面结束。
(四)突出群众自治融合,完善村民自治保障体系。建立完善村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完善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决策机制,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制定依法履职事项23项,协助事项43项,负面清单7项,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创新“互联网+”模式,开展“村民微信”议事协商,有效实现村民议事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村规民约“红黑榜”制度,持续深化“138123”村民积分制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完善实现全覆盖。
(五)突出依法行政保障,扎实推进平安系统创建。成功创建省级“六无”平安村(社区)2个、市级“六无”平安村(社区)7个、区级“六无”平安村(社区)30个。建立了村、组、户三级网格员体系,实现了网格全面管理。“雪亮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全区共建设农村“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点位1200余个,“慧眼工程”视频监控15000余个,实现了全区行政村重点场所、重要点位视频监控全覆盖。明月社区“喜哈哈”调解工作室被评为全省“金牌调解工作室”。
(六)突出德治教化育人,完善文化德治体系建设。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深入开展“学雷锋”“为民办实事·文明实践进万家”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增强文明实践实效性和感染力。扎实有序推进“新时代文明新风建设十大行动”,以全面推进“文明新风积分制”为抓手,不断提升农村社会整体文明程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村3个、省级文明村2个,不断深化“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深化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七)突出精准融入发展,推进集中安置后续治理。刚性落实“三位一体”建组织要求,在13个集中治理点全覆盖建立党小组,6个治理点建立就业、志愿服务等社会组织,实现能建尽建。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驻村帮扶、区内产业园区三大平台,发布各类用工信息600余条,“菜单式”培训2000余人次,先后推荐421人到浙江、国机集团、海螺水泥等地务工就业。建立“党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治理体系,全覆盖建立村民议事、“村民积分制”管理等制度,沙河镇罗圈岩等4个安置点建成“雪亮工程”,提升治理水平,被评为“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治理示范点”。
(八)突出骨干队伍建设,健全干部选育用管机制。强化村干部选拔使用,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动态储备后备干部686名实岗锻炼。实施人才回引计划,今年换届回引275名优秀农民工进入村“两委”班子,培养发展优秀农民工党员122名,乡村治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抓实村干部选拔、管理、使用全链条机制,建立村干部选拔县级联审和县级备案管理制度,规范村干部档案567份。突出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分2批次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全覆盖培训。创新实施“百名村官进机关”精准提能工程,首批30名年轻优秀干部精准赋能。实施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新招录乡镇公务员22名,集聚返乡创业人才170余名,培育高素质农民128名,培育农村后备人才1000余名,评选首批“千名英才”32名,常态化组织10支产业技术服务团下乡开展服务。
(联系人:刘贤波 联系电话:8623290)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广元市朝天区乡村振兴局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4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22年度第46号
领衔委员:罗加坤
附议委员:郭蓉江 刘小蓉 蒲宁波 

关于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提案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其中,“治理有效”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保障性要素,在诸多因素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期间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和根基。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通过深入农村调研发现,当前乡村社会治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村支两委力量参差不齐,有的村干部长期陷入繁杂事务中,没有时间思考乡村社会治理问题。长篇累赘的村规民约很难让村民记住,环境卫生红黑榜评比流于形式,卫生保洁制度、护路护林制度、党员示范带动等相关制度虽然上了墙还很难执行,形同虚设。相关奖惩、监督等长效机制没有建立,管理手段比较传统。
  二是主体作用还未发挥。农村空心化问题日益严重。一些区域因新生代农民外出务工,经济条件稍好一些的家庭老年人或妇女搬到附近的集镇带孩子上学,留守在农村居住和生活的基本是妇女、儿童、老人、懒人、智障人群,这些人员不仅无法承担起乡村治理的重任,甚至影响村民自治的顺利推行。
  三是基础设施仍很滞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与振兴乡村不相适应。农村自然环境有加速恶化的趋势,主要表现在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污水和垃圾处理落后,存在“脏乱差”现象,极大影响了农村居民获得感、满意度。
  四是存在移风易俗不良风气。农村还存在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的现象,存在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是运行投入严重不足。在乡村社会治理过程中往往需要投入一定的运行经费,比如:开展宣传活动、奖励先进家庭、垃圾收集等等。因为财政资金有限且多倾向于基础设施建设方向,村民还不富裕,村集体又大多比较穷,有的甚至为空壳公司,造成乡村社会治理运行经费大多无着落,投入严重不足。
  具体建议:
  1.加强村级组织体系建设。乡村社会治理行不行,要看带头的班子能力强不强。建好队伍,选好配强班子,乡村振兴才有希望,社会治理水平才能提高。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各环节、全过程,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的村级组织体系,履行好村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探索村干部“基本报酬+考核绩效+集体经济创收奖励”酬劳制度,强化激励保障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基层治理队伍。
  2.建立健全乡村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实施乡贤返乡计划,吸引有头脑、有资金、有资源、有能力的优秀人才回乡参与乡村振兴。广泛召开群众会,发动群众参与,修订完善务实管用、简洁易记的村规民约,在村务公开栏等醒目位置张榜公告,建立奖惩、监督等长效机制,推动乡村建立公序良俗。通过宣传栏、坝坝会、花灯调子、顺口溜等各种载体大力宣传《民法典》等和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村民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建立乡村道德评议组织,邀请村内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乡贤等参与纠纷调解,健全完善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人居环境红黑榜、学习宣传机制,积极引导村民以德为先、以礼待人,以道德评议和社会舆论的力量,革除陋习、移风易俗,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3.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乡村社会治理需要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前提下,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到制度机制运行的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比如:年初财政预算一笔乡村治理运行经费,或者从村集体收入中划拨出一部分资金,以村党支两委的名义,向家中有婚庆、考上大学、应征入伍等喜事,以及村民去世办理丧事的,送去一定数额的慰问金,在儿童节、重阳节等重大传统节假日,对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开展慰问,每月对示范家庭评比、环境卫生红黑榜评比中做得好的村民,对见义勇为的勇士进行物质奖励。形成户户向先进学习,个个争当好人的良好氛围。
  4.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主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感恩教育,重点培育良好村风民风,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发挥村民乡村治理的主体作用,引导村民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办法(制度)制定、实施、监督全过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开拓农民参与治理的途径,创新农民参与治理的形式,调动村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治理参与和受益主体。
  5.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发展得好的村,除承担村组织的管理运转费用外,还承担本村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和公益福利事业的供给,各项支出呈现出逐年递增的态势。村级集体经济是村党组织凝聚群众、开展工作的物质保障,集体收益持续增加,才能更好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提供优质服务,夯实基层治理的基础。吸引优秀人才回乡创业,或加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团队,根据资源禀赋,大力发展优质高效、适销对路的特色产业,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在交通、区位、自然、人文条件好的村,可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发展中高端民宿、农耕研学、采摘体验等,建设田园综合体,促进农旅融合发展,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发动村民积极投工投劳、土地入股、献计献策,建立分红机制,共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6.探索创新技术,强化智能管理,提升治理效能。改变传统管理模式,创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先进科技手段,将技术优势与制度优势结合起来,实现乡村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机制科学化、治理手段精细化。加强现代科技在乡村治理各个领域的深度应用。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强化乡村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从而更好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 A )类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朝天区乡村振兴局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关于2022年度第46号提案的回复

罗加坤、郭蓉江、刘小蓉、蒲宁波委员:
  您们好,感谢您们对乡村治理工作的关心!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提案》已收悉,现就相关建议内容回复如下。
(一)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全面开展乡村换届“回头看”工作,调整村(社区)常职干部13人。持续用力做实做实中心镇、中心村党建工作,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升级村党总支部38个,有效释放两项改革“红利”。建立“两新”组织党组织63个,覆盖率达91.4%,基本实现应建尽建。严实换届后村级组织监督体系建设,出台《全面加强村级监督“四职合一”的实施意见》,探索推行村级监督“344”模式,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实效。
(二)突出致富增收惠民,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先后出台《集体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确立我区集体经济发展总体思路。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建、合作等方式,持续优化农村“三资”的盘活、开发、利用途径,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直接投入资金6730万元,村集体经济投入持续增强。规范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行124个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健全“现金分红”与“股权量化后再入股”相结合分红机制。全面推行“村财乡代管”,切实抓好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管理。
(三)突出服务高质高效,创新乡村便民供给机制。坚持“撤乡镇不撤窗口,减人员不减服务”的思想,合理布局全域覆盖,构建形成12+13+139+82的便民服务体系。推行“综合受理、分类审批”服务模式,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推动服务管理智能化,实现便民服务“零距离”。全力推进“村能办”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六个一”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梳理细化办理事项,第一批“村能办”事项清单135项。场地改造已全面结束,10月份安装远程视频设备,预计10月底全面结束。
(四)突出群众自治融合,完善村民自治保障体系。建立完善村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完善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决策机制,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制定依法履职事项23项,协助事项43项,负面清单7项,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创新“互联网+”模式,开展“村民微信”议事协商,有效实现村民议事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村规民约“红黑榜”制度,持续深化“138123”村民积分制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完善实现全覆盖。
(五)突出依法行政保障,扎实推进平安系统创建。成功创建省级“六无”平安村(社区)2个、市级“六无”平安村(社区)7个、区级“六无”平安村(社区)30个。建立了村、组、户三级网格员体系,实现了网格全面管理。“雪亮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全区共建设农村“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点位1200余个,“慧眼工程”视频监控15000余个,实现了全区行政村重点场所、重要点位视频监控全覆盖。明月社区“喜哈哈”调解工作室被评为全省“金牌调解工作室”。
(六)突出德治教化育人,完善文化德治体系建设。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深入开展“学雷锋”“为民办实事·文明实践进万家”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增强文明实践实效性和感染力。扎实有序推进“新时代文明新风建设十大行动”,以全面推进“文明新风积分制”为抓手,不断提升农村社会整体文明程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村3个、省级文明村2个,不断深化“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深化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七)突出精准融入发展,推进集中安置后续治理。刚性落实“三位一体”建组织要求,在13个集中治理点全覆盖建立党小组,6个治理点建立就业、志愿服务等社会组织,实现能建尽建。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驻村帮扶、区内产业园区三大平台,发布各类用工信息600余条,“菜单式”培训2000余人次,先后推荐421人到浙江、国机集团、海螺水泥等地务工就业。建立“党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治理体系,全覆盖建立村民议事、“村民积分制”管理等制度,沙河镇罗圈岩等4个安置点建成“雪亮工程”,提升治理水平,被评为“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治理示范点”。
(八)突出骨干队伍建设,健全干部选育用管机制。强化村干部选拔使用,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动态储备后备干部686名实岗锻炼。实施人才回引计划,今年换届回引275名优秀农民工进入村“两委”班子,培养发展优秀农民工党员122名,乡村治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抓实村干部选拔、管理、使用全链条机制,建立村干部选拔县级联审和县级备案管理制度,规范村干部档案567份。突出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分2批次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全覆盖培训。创新实施“百名村官进机关”精准提能工程,首批30名年轻优秀干部精准赋能。实施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新招录乡镇公务员22名,集聚返乡创业人才170余名,培育高素质农民128名,培育农村后备人才1000余名,评选首批“千名英才”32名,常态化组织10支产业技术服务团下乡开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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