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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加强学校周围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
编 号:第〔101〕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杨大猛 联名人:王宏彦 鲜洪奎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但食品安全卫生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中小学周边的食品摊点还存在不安全隐患。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近年来,我区学校比较集中的地段(如朝天中学、朝天二小、幼儿园)周围出现了很多流动食品摊点,这些摊点无卫生许可证,在迎合学生口味的同时也给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带来很大隐患,极易引起食品中毒事件,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2、这些摊点的特点:一是多属无证经营、无资格食品经营;二是卫生条件状况较差,所经营食品多为三无食品、质量无法保证;三是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缺乏食品卫生知识,经营者多为周边居民,健康隐患大;四是监管难度大,处于“无法管”状态。
  建议:
  1、加强学校周边食品摊点的专项整治,政府发挥组织协调综合监管的职能优势,加大协调力度,组织卫生、工商、城管等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食品摊点的专项治理。
  2、学校也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学生和家长对食品安全的科学意识和责任意识。
  3、政府和学校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监管机制,保障我区中小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5年4月22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牵头领导:何开莉
主办单位:区食药工商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101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杨大猛、王宏彦、鲜洪奎委员:
  您们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围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第〔101〕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我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落实专人办理,并加强了校园周围食品安全管理的风险研判,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综合整治力度,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近年来,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在每年春、秋季开学期间,积极联合区教科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在学校及周边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了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处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但由于临时摊贩经营的流动性大,易发生反弹,整治效果难以巩固。针对提案中新指出的问题,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力度。
  一、加大整治频次,加强重要时段的监管
  今年以来,我局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作为高风险监管区域,在开展开学期间等常规检查的同时,加大了抽查频次。一是日常检查。以春秋季学校食堂检查、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等为契机,以基层所为单位,对全区47所中小学(含幼托机构)校园食堂及周边食杂店逐户进行了巡查,对“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假冒食品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查处销售“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临时抽查。采取不定期的方式,联合区教科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开展突击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了6次临时检查。三是专项整治。在全区校园周边张贴了市食安办、市城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通告》。并配合城管局对全区校园周边1000米范围内“烧烤”等食品流动摊进行专项整治,区食安办组织区农业、教科、公安、城管等部门及乡镇开展联合执法8次,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等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5次。指导规范流动摊贩到区政府统一规划区域经营8家,取缔朝天一小、朝天二小、朝天中学、之江中学校园周边烧烤摊贩9家。
  二、落实监管责任,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
  根据新一轮食品监管改革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年初,及时调整充实了区食安委成员单位,新增了8个部门的目标责任,与25个乡镇、23个监管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明确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初步建立起了食品安全监管无缝衔接的全程监管链。修订完善了《朝天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朝天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制度,落实食品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并进一步明确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食药工商部门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安全监督管理;城管部门负责加强对临时占道的食品经营摊点的监督管理;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三、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监管氛围
  今年以来,我局以新《食品安全法》为主要内容,以“法律七进”、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大讲堂等活动为载体开展专题培训,对全区食品从业人员开展了一次大轮训,对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进行了一次大普法。在抓好“3.15”、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等宣传活动的同时,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载体,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主题日宣传活动。在食品安全周活动期间,联合教科局积极引导各学校鼓励师生通过借阅有关食品安全的相关读物、观看视频资料了解食品安全的知识。并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时间,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介绍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安全消费。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任务,我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问题为导向,定期组织开展风险研判,联合相关部门严抓重管,采取定点定员管理和增加巡查频次等方式,加大管理力度,配合城管等职能部门持续加强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联系人:雷雁 联系电话:18683997907)
2015年9月29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15年度第101号
领衔委员:杨大猛
附议委员:王宏彦 鲜洪奎 

关于加强学校周围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但食品安全卫生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中小学周边的食品摊点还存在不安全隐患。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近年来,我区学校比较集中的地段(如朝天中学、朝天二小、幼儿园)周围出现了很多流动食品摊点,这些摊点无卫生许可证,在迎合学生口味的同时也给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带来很大隐患,极易引起食品中毒事件,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2、这些摊点的特点:一是多属无证经营、无资格食品经营;二是卫生条件状况较差,所经营食品多为三无食品、质量无法保证;三是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缺乏食品卫生知识,经营者多为周边居民,健康隐患大;四是监管难度大,处于“无法管”状态。
  建议:
  1、加强学校周边食品摊点的专项整治,政府发挥组织协调综合监管的职能优势,加大协调力度,组织卫生、工商、城管等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食品摊点的专项治理。
  2、学校也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学生和家长对食品安全的科学意识和责任意识。
  3、政府和学校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监管机制,保障我区中小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 A )类
关于2015年度第101号提案的回复

杨大猛、王宏彦、鲜洪奎委员:
  您们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围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第〔101〕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我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落实专人办理,并加强了校园周围食品安全管理的风险研判,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综合整治力度,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近年来,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在每年春、秋季开学期间,积极联合区教科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在学校及周边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了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处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但由于临时摊贩经营的流动性大,易发生反弹,整治效果难以巩固。针对提案中新指出的问题,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力度。
  一、加大整治频次,加强重要时段的监管
  今年以来,我局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作为高风险监管区域,在开展开学期间等常规检查的同时,加大了抽查频次。一是日常检查。以春秋季学校食堂检查、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等为契机,以基层所为单位,对全区47所中小学(含幼托机构)校园食堂及周边食杂店逐户进行了巡查,对“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假冒食品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查处销售“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临时抽查。采取不定期的方式,联合区教科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开展突击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了6次临时检查。三是专项整治。在全区校园周边张贴了市食安办、市城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通告》。并配合城管局对全区校园周边1000米范围内“烧烤”等食品流动摊进行专项整治,区食安办组织区农业、教科、公安、城管等部门及乡镇开展联合执法8次,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等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5次。指导规范流动摊贩到区政府统一规划区域经营8家,取缔朝天一小、朝天二小、朝天中学、之江中学校园周边烧烤摊贩9家。
  二、落实监管责任,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
  根据新一轮食品监管改革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年初,及时调整充实了区食安委成员单位,新增了8个部门的目标责任,与25个乡镇、23个监管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明确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初步建立起了食品安全监管无缝衔接的全程监管链。修订完善了《朝天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朝天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制度,落实食品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并进一步明确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食药工商部门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安全监督管理;城管部门负责加强对临时占道的食品经营摊点的监督管理;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三、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监管氛围
  今年以来,我局以新《食品安全法》为主要内容,以“法律七进”、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大讲堂等活动为载体开展专题培训,对全区食品从业人员开展了一次大轮训,对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进行了一次大普法。在抓好“3.15”、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等宣传活动的同时,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载体,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主题日宣传活动。在食品安全周活动期间,联合教科局积极引导各学校鼓励师生通过借阅有关食品安全的相关读物、观看视频资料了解食品安全的知识。并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时间,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介绍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安全消费。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任务,我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问题为导向,定期组织开展风险研判,联合相关部门严抓重管,采取定点定员管理和增加巡查频次等方式,加大管理力度,配合城管等职能部门持续加强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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