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推进农村天然气设施建设的建议 |
编 号:第〔4〕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解明莉 | |
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天燃气已是我区城乡居民燃气的第一选择,然而其在我区的发展却参差不齐,作为城郊的村落早已得到普及,稍远乡村却迟迟得不到落实,偏远乡镇普及更就是天方夜谭,通过分析不难看出,高昂的燃气设备入户管线安装费用是天燃气在农村地区得不到普及的主要原因。对于不少村庄而言,天燃气主管道已安装至村口,而动辄六七千的入户安装费用却让老百姓望而却步,煤炭柴草一地渣的现实场景与躺在村口睡大觉的燃气管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为缓解温室效应,响应低碳号召,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在此建议: 一、对于农村天燃气入户管线安装费用实行不低于原价50%的补贴或减免政策; 二、对于农村用气探索建立费用补贴激励机制。 |
|
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2年4月6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目标绩效办 | 牵头领导:冯大发 |
主办单位:区发改局 | 协办单位:区经信局 区住建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二次会议第4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区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推进农村天然气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我局组织区级有关部门研究并结合朝天实际,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我区已按照特许经营方式落实了辖区内全部乡镇的城镇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城区及朝天镇由市天然气公司朝天公司负责),其中:中子、曾家片区由广元市朝天瑞博天然气公司负责,羊木、沙河片区由广元市洪瑞燃气公司负责,原陈家乡、大滩片区由广元市隆顺燃气公司负责。目前,各特许经营企业均已按特许经营协议,全力推动供区内城乡燃气工程及入户管网建设。 二、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和《关于规范四川省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通知》及《四川省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指南》(川发改价格〔2019〕469号)有关规定,油气管道运输和燃气领域政府定价项目仅管道运输价格、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城镇和农村燃气工程安装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定价范围。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为安装企业提供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等费用(仅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内产权属于用户的资产,不得向红线外延伸)。农村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范围为安装企业提供从自然村村民聚集处的集中供气点(含为用户建设的末端专用调压设备)至燃气用户室内燃具前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等费用。收费方式为燃气工程安装费由燃气经营企业向用户直接收取。凡与燃气工程安装范围内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包括代办费、开口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或农村集中供气点外公共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涉及公共管网连接建筑区划红线或农村集中供气点的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户头费、开户费等费用,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收费标准由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其经营许可范围内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户均收费标准,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户均收费标准原则上一年内保持不变。目前,我区农村居民燃气经营民营企业管道工程安装户均收费情况如下:中子曾家片区6100元/户,陈家片区5800元/户,羊木片区5900元/户。据了解,市内个别县区部分农村居民燃气经营企业管道工程安装户均收费为7000-8500元/户,相较而言我区农村群众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收费低于市内部分县区。 三、我区自“十二五”开始一直致力于气化朝天项目建设,目前除大滩片区尚未实现乡镇通气外,剩余11个建制镇已全部通气,中子、曾家片区城乡居民和非居民用户大幅增加,有效改善了辖区内居民生活环境和企业生产条件,为实现国家提出的“3060”双碳目标作出了积极的朝天贡献。鉴于我区目前的财政实力和城乡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出台对农村燃气入户管线建设安装费进行价格补贴和减免的政策尚不具备现实条件。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燃气入户安装管线工程费用激励机制,积极协调燃气特许经营企业进一步规范管理、降低成本、减少收费,从而加快农村天然气设施建设,为建设繁荣和谐美丽幸福现代化朝天作出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农村天然气设施建设的关注,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
(联系人:林小芸 联系电话:0839-8623718) |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日 |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