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异地商会办证难的建议 |
编 号:第〔40〕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区工商联 | |
据了解,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在筹建重庆、天津等地异地商会时,也存在在当地办证难的问题。苍南县县府办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研究决定,由县民政局负责做好重庆、天津等地苍南籍企业回归登记注册异地苍南商会的审批工作。 为做好我区异地商会成立工作,凝聚在外朝天籍经商人士助力家乡发展,建议:由区委办、区政府办牵头组织专题协调会议,针对成都、重庆等地成立异地商会办证难事项进行专题研究,支持成都、重庆等地朝天籍企业回朝天登记注册异地商会,具体商会登记注册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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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1年3月29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杨金军 |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六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回复 |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区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们在区政协六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异地商会办证难》(第40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截止目前,全区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48家,其中行业协会商会类25家。去年以来,全区大力实施“全民兴商、全民经商”战略,全覆盖建立乡镇商会,促进了我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异地商会发展方面,成立成都朝天商会、重庆朝天商会,为朝天籍企业家在异地抱团发展、服务家乡搭建了很好的交流平台。 异地商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是由同一原籍地的外来投资企业和组织,在其注册登记地依法自愿成立的,以原籍地行政区域名称命名为基本特征的社会团体。为规范异地商会登记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民政部2011年印发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地方工商联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民办函〔2011〕143号),其中明确了异地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名称等要求,不得跨地域管理本地在外地设立的异地商会。浙江、福建、山东、广东、上海、重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制定了本地区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明确了异地商会的登记层级、成立条件、名称规定、组织架构等要求,条件成熟的地方,已逐步开展地市一级异地商会的登记,部分地方还探索将异地商会的登记权限下放到县级。 您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异地商会办证难的建议》中由于受登记地登记办法规定的限制,登记存在困难,提出的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但因政策规定暂无法实施。针对异地商会的登记问题,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尽快研究制定出台异地商会相关登记政策,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衷心感谢您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还请您们对民政工作一如既往地予以关注和支持。对本提案的办理结果,请您们在网上就满意度进行评价反馈。 此复。 |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13320736776) |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21年9月22日 |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