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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切实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建议
编 号:第〔90〕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刘兴志 联名人:郑榆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经济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常常出现“判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局面。为保障更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发展氛围,结合我区现实发展.实际,现建议如下:
  1、建立一直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都过硬的执行队伍
  2、建立公平的执行款分配制度;
  3、为防止被执行人钻法律空子,转移财产,可以通过法律授权执行法官延长司法拘留期限,将接受财产转移的人一起追加为被执行人并严厉处罚。
  4、建立部门联动整治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使被执行人无处藏身,使之成为过街之鼠,达到震慑作用,维护法律严,为人民做主,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21年3月29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余义涛
主办单位:区法院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六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回复
关于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90号提案
的回复
刘兴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我院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院执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提案我院高度重视,并召集相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一直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过硬的执行队伍方面
我院现有政法专编40人,执行团队现有干警17名,政法专编干警9人,在编干警占比22.5%。为合理调配执行团队,提升执行工作整体效率,我院将全体执行干警分为6个团队(1个综合团队,1个简案团队,4个繁案团队),持续推进员额法官主导下的分权、分流、分段执行办案机制。近年来,我院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全体执行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明确“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一项政治任务,是人民法院向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要充满激情、下定决心、迎难而上,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并不断加强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每周一执行局例会安排全体执行干警学习执行理论,提升干警执行能力;坚持从严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划定“高压线”,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刀刃向内”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
二、关于建立公平的执行款分配制度方面
根据法律规定,参与分配的债权人是指已经取得生效法律文书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等一切合法的债权人。为保障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地处理执行程序中多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财产参与分配问题,公平保护各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问题的若干规定》对执行款分配问题作了规定,您提出的“建立公平的执行款分配制度”建议,我院在执行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最大程度公平保护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延长司法拘留期限和将接受财产转移的人一起追加为被执行人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我院严格按照司法拘留的法律规定,依法惩处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无“将接受财产转移的人一起追加为被执行人”的规定,我院在执行案件时,将运用网络查控和传统调查等多种方式将被执行人财产转移情况调查清楚,并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同时,我院将进一步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加强失信惩戒措施,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部门联动整治机制方面
在“解决执行难”工作方面,我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不断纵深推进“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具体工作如下:2016年,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并出台《“基本解决朝天执行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区委政法委出台《朝天区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区内27个部门为执行工作联席成员单位,截至目前已召开联席会议7次;2017年,我院又陆续建立了《执行联络员管理办法》、《检察监督机制提前介入执行和信访工作的规定》、《关于通报失信被执行党员、公务人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管理办法》等机制,该三项机制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同时,还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监督、协作机制》、《关于对决定司法拘留的失信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时进行临时布控的规定》等十余个长效工作机制;2018年,区综治办与我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网格员参与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全区网格员纳入协助法院执行工作范围,还与朝天移动和电信两家机构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失信通信限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为失信被执行人设置了“专属彩铃”。这些机制有效解决了涉公务员、党政人员执行难、检查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同时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临控措施发挥了明显作用。截至目前,我院先后向纪检监察、人事组织部门通报失信被执行党员、公务人员、人大代表等8次15人,移送公安机关查找下落不明被执行人百余人,经公安机关信息反馈成功异地拘传28案35人。
感谢您对执行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院执行工作给予更多意见建议和大力支持。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8日
(联系人:罗成 联系电话:13981289003)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9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21年度第90号
领衔委员:刘兴志
附议委员:郑榆 

关于切实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建议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经济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常常出现“判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局面。为保障更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发展氛围,结合我区现实发展.实际,现建议如下:
  1、建立一直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都过硬的执行队伍
  2、建立公平的执行款分配制度;
  3、为防止被执行人钻法律空子,转移财产,可以通过法律授权执行法官延长司法拘留期限,将接受财产转移的人一起追加为被执行人并严厉处罚。
  4、建立部门联动整治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使被执行人无处藏身,使之成为过街之鼠,达到震慑作用,维护法律严,为人民做主,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 A )类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关于2021年度第90号提案的回复

关于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90号提案
的回复
刘兴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我院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院执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提案我院高度重视,并召集相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一直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过硬的执行队伍方面
我院现有政法专编40人,执行团队现有干警17名,政法专编干警9人,在编干警占比22.5%。为合理调配执行团队,提升执行工作整体效率,我院将全体执行干警分为6个团队(1个综合团队,1个简案团队,4个繁案团队),持续推进员额法官主导下的分权、分流、分段执行办案机制。近年来,我院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全体执行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明确“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一项政治任务,是人民法院向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要充满激情、下定决心、迎难而上,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并不断加强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每周一执行局例会安排全体执行干警学习执行理论,提升干警执行能力;坚持从严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划定“高压线”,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刀刃向内”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
二、关于建立公平的执行款分配制度方面
根据法律规定,参与分配的债权人是指已经取得生效法律文书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等一切合法的债权人。为保障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地处理执行程序中多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财产参与分配问题,公平保护各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问题的若干规定》对执行款分配问题作了规定,您提出的“建立公平的执行款分配制度”建议,我院在执行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最大程度公平保护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延长司法拘留期限和将接受财产转移的人一起追加为被执行人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我院严格按照司法拘留的法律规定,依法惩处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无“将接受财产转移的人一起追加为被执行人”的规定,我院在执行案件时,将运用网络查控和传统调查等多种方式将被执行人财产转移情况调查清楚,并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同时,我院将进一步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加强失信惩戒措施,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部门联动整治机制方面
在“解决执行难”工作方面,我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不断纵深推进“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具体工作如下:2016年,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并出台《“基本解决朝天执行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区委政法委出台《朝天区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区内27个部门为执行工作联席成员单位,截至目前已召开联席会议7次;2017年,我院又陆续建立了《执行联络员管理办法》、《检察监督机制提前介入执行和信访工作的规定》、《关于通报失信被执行党员、公务人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管理办法》等机制,该三项机制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同时,还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监督、协作机制》、《关于对决定司法拘留的失信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时进行临时布控的规定》等十余个长效工作机制;2018年,区综治办与我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网格员参与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全区网格员纳入协助法院执行工作范围,还与朝天移动和电信两家机构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失信通信限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为失信被执行人设置了“专属彩铃”。这些机制有效解决了涉公务员、党政人员执行难、检查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同时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临控措施发挥了明显作用。截至目前,我院先后向纪检监察、人事组织部门通报失信被执行党员、公务人员、人大代表等8次15人,移送公安机关查找下落不明被执行人百余人,经公安机关信息反馈成功异地拘传28案35人。
感谢您对执行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院执行工作给予更多意见建议和大力支持。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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