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建议 |
编 号:第〔69〕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王仕明 | 联名人:文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配套修改后的司法解释同步实施。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民法典,被称之“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素有“民事权利宣言书”。制定和颁布民法典对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他将推动社会全面进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因此,深入宣传民法典,普及民法典理论知识,让民法典真正融入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实践意义。为此,建议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领导重视并做好带头示范作用、各机构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和营造学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 民法典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落地实施。首先,在区级人民政府设置法治副区长,各部门、各乡镇的法治副镇(乡)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切实担负民法典宣传的主力军。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不断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其次,各机构充分运用自身优势宣讲民法典,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形成遇事找法律的良好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第三、各级机构通过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有关部门应抓紧梳理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中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规定,及时清理、修改,做好配套文件制定工作。同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化市场环境。第四、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可利用自身优势,通过以案说法、民案检察监督、坝坝法庭、流动法庭、巡回法庭等途径宣传民法典。 二、政府购买民法典学习、培训的服务费用。有针对性的大力培训一批懂民法典的人员,如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助理人员,让其具有一定的专业宣传能力。要特别重视对民事审判人员和行政执行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人民检察监督指导工作,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三、组建民法典宣讲团。选派优秀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等法律专业人员组成的民法典宣讲团深入基层一线宣讲。不仅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宣讲;也面向基层社区、街道普法,中小学、医院、寺庙等各领域宣讲。通过专业队伍专业人员的宣讲,力争实现辐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企业以及田间地头,实现惠及各领域的大格局。 四、探索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含自媒体)、融媒体中心等多渠道多途径的民法典宣传普及工作模式。 利用以上覆盖面较广的有效媒体载体,通过以案释法、法治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民法典。 同时,创新多样性的民法典宣传方式。利用新媒体、信息化、人工智能等多种手段,探索宣传路径、制作普法产品,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和关注度,促进普法质量和宣传效率的双提升。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让矛盾的萌芽在基层有效解决。开展文化下乡和送法下乡相结合的民法典宣传活动方式。结合各地民俗特色,效仿之前做法,打造民法典法治文化长廊(墙)、法治步道、法治小区、法治主题公园,制作高质量民法典法治文化产品,营造浓厚的民法典宣传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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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1年4月21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李理 |
主办单位:区司法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六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回复 |
王仕明委员: 您提出的《切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行动自觉 坚持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结合全区守法普法重点工作,先后出台了《广元市朝天区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关于在全区各乡镇开展民法典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在全区范围统筹安排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营造人人学习民法典、处处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民法典学习宣传做到制度化、常态化。 二、多措并举宣传,提高民法典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压实普法责任。一是组织领导有力。组建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分管普法工作,区级各部门、各乡镇成立以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普法领导机构,全区上下形成“协调小组统筹协调、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切实有力推进了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二是明确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将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年度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注重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等人员的重要作用,以法律“七进”为抓手,把对《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和服务、管理过程中,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延伸“普法触角”,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聚焦重点人群。一是抓实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民法典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学习强国”、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等专题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法治素养。邀请了专家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开展《民法典的本土特质与现代气息》专题讲座,购买民法典读本,发放给县处级领导干部、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二是抓实青少年“关键对象”。配合指导教育局关于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园)长职能职责,采取多形式、分阶段、有侧重、循序渐进地在青少年学生中宣传和普及民法典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班会、模拟法庭、征文比赛等,上好民法典法治教育课。三是抓实基层群众“重点群体”。专门组建1+12+x民法典宣传队伍,依托农民夜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深入村(社区),采取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定期开展民法典宣传,就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民法典重点问题进行宣传和解读。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的优势,让村(社区)民足不出门就能获取民法典知识。四是抓实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结合“法律进企业”“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等专项行动,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重点讲解《合同编》相关内容,引导企业准确理解把握民法典核心要义,养成依法经营、依法服务的职业操守。 (三)搭接平台宣传。一是线上平台宣传。推动媒体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网、端、微、屏”作用,扩大民法典宣传的覆盖面。“朝天普法”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发布民法典小知识,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在政府门户网站依托“依法治区专栏”,及时上传民法典学习、宣传信息,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组织各级各部门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的“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在普法公众号上组织全区干部进行在线民法典考试。二是线下平台宣传。在法治文化阵地张贴《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系列宣传海报,订购民法典宣传手册,有效增强民法典宣传教育的传播力。制作系列《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和标语,在广播电视、户外led广告屏进行投放宣传。2021年年底前,建成朝天区民法典主题公园,让民法典出门看得见,用时摸得着。 三、完善配套机制,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的及时性 (一)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区政府及部门做到准确识别民法典涉及的行政法律规范,厘清权责事项,更新工作流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清理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关于做好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梳理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中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规定,现完成了全部清理和修改工作,做好配套文件制定工作。 (二)提升社会治理化水平。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注重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等的培训,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人员掌握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机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民事权利。二是健全民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推动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协调联动。 (三) 切实强化检查监督。督导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工作,通过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了民法典全面有效执行。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就民法典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察,以督察整改促责任落实。 |
(联系人:赵佳兴 联系电话:13330755277) |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2021年10月27日 |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