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体育设施设备管护的建议 |
编 号:第〔73〕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张必莉 | |
一是设施设备管护不到位,破损或毁坏之处也可随处发现,维护和维修没有跟上,既影响了功能和作用,又留下安全的隐患。 二是功能发挥不正常,虽然各处均设立了牌子,但牌子上的内容杂而粗略,每一组器材如何使用,功能如何没有介绍,群众锻炼时也不知如何科学使用。 三是安全标志未设置。各处均没有明显的、单独的安全警示或提示标志。在这些设施的使用上,随时均可见小孩子在上边玩耍,老人在健身,试想如果在没有监护人在的情况下,出现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该如何处置,管理部门能脱责任吗? 因此,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不论建管结合还是建管分离,均要把责任明确清楚。 二、进一步加强管理维护。要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检查、巡查工作,树立文明使用劝导标语,发现毁坏的要及时维护和更换,不能更换维修的要停止使用或及时拆除,绝不能留下隐患。 三、进一步加强对功能使用的宣传,可在每组器材上,或可集中设置一个功能使用说明牌,得到物尽其用。 四、进一步健全、落实责任。须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老年人、未成年人在监护人的陪伴下使用,同时要落实安全事故,签订安全使用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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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5年4月17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何开莉 |
主办单位:区体育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73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体育设施设备管护的建议”第73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你对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结合我区体育发展实际,现回复如下: 我局每年对已安装公共体育设施设备的全区25个乡镇、部分行政村、社区以及住宅小区进行了调查摸底;对破损的体育设施设备进行了登记造册;对符合条件的但还没有实施的乡镇、村社区进行了科学规划,根据全区现有体育设施设备情况,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解决: 一、加强全区体育设施设备管理和维护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村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健身路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统一维护,目前,我局正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研究制订各乡镇体育设施设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管理信息机制,指定专人进行管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体育局。 2、朝天城区大中坝广场、同乐园等健身小广场健身路径由区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维护、维修。 3、对年代久远、破损严重、无法使用确需更换的体育器材由区体育局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负责统一采购、统一更换。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措施 1、区体育局正在着手统一定制全区健身路径安全警示牌等标志标牌;给每组器材统一定做“身份证”,标明如何操作,如何使用等功能。 2、已建立了全区体育器材巡查机制,不定期对全区公共体育设施设备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故意损坏体育设施设备等不文明现象及时制止,让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科学健身、文明健身。 |
(联系人:姜琼 联系电话:8626899) |
2015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