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信贷资金投放及年度综合贡献度适时倾斜金融机构财政性资金存放的建议 |
编 号:第〔95〕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崔小莉 | |
一、以“贷款”投放、税收贡献度定“存” 建议以朝天区财政存款作为杠杆,调增或调减银行的财政性存款金额,鼓励银行信贷资金向朝天政府重点扶持的领域和企业投放的力度和规模,根据上年度信贷资金投放情况、税收贡献度酌情倾斜财政资金的存放。 二、 放宽朝天区政府部门、乡镇开户政策 放宽朝天区政府部门和乡镇开户政策,开户单位根据利率水平及服务灵活选择,形成良性的金融服务竞争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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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工作建议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1年4月21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辛俊 |
主办单位:区金融中心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六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回复 |
您在区政协六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以信贷资金投放及年度综合贡献度适时倾斜金融机构财政性资金存放的建议》(第95号建议)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区金融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中心高度重视,联合区财政、税务、区内银行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以“贷款”投放、税收贡献度定“存”的问题。目前省、市暂时没有相关文件规定任何部门或单位能以财政存款作为杠杆调增或调减银行的财政性存款余额,所以您提的以“贷款”投放、税收贡献度定“存”暂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操作依据。 二、关于放宽朝天区政府部门、乡镇开户政策问题。当前我区政府部门、乡镇开户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预算单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存放资金和变更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存放资金,一般采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存放资金量较大的预算单位应当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银行账户一旦开立,不得随意变更。 |
(联系人:孙泽浩 联系电话:13981221160)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金融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2日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金融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