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区地标产品保护发展的建议 |
编 号:第〔26〕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董长奎 | |
但在实践中,还存在着对“地标”宣传推广不到位、示范带动不充分、监管保护不严格、标志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地标”工作大多停留在“获批”的阶段,而在通过“地标”的落实、使用,促进相关产品乃至推动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方面力度不足。如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推进下,我区核桃产业发展迅猛,产量连续10余年位居全省县区首位,“朝天核桃”也获批为“地标”产品,但很多企业(合作社)申报获批使用地标之后,将证书束之高阁,质量品牌意识不强,地标标志使用较少,难以与其他产品区分,无法体现“地标”产品质量可靠性、产地区域性、文化独特性等优势,在生产过程中极易产生不安标准生产、管理的问题,在销售过程中也容易受到非品牌产品特别是外来产品的冲击,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制约了销售价格,也损害了生产者的利益,更是对“朝天核桃”地标品牌产生消极影响。长此以往,将会极大地影响我区核桃产业的健康发展。 地标既是一种产地标志,也是一种无形资产,更是产品质量标准,其打造的是区域品牌,具有公益属性,如何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充分发挥地标优势,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加大对“地标”的宣传和贯彻力度,切实增强市场、生产经营者及消费者对“地标”产品的认知,维护品牌价值和正面影响力。充分发挥媒体、节事节会、产品会展等方式,大力宣传地标产品,扩大知名度美誉度。深挖地标产品文化内涵,讲好地标故事,增强品牌公信力。 二要加强对“地标”的监管。要对生产、管理、销售整个链条进行监管,鼓励和引导“地标”产品企业和合作社申请使用“地标”标志,对非“地标”产品严禁使用“地标”标志,维护“地标”产品的品质和形象,充分发挥好“地标”的社会和经济效应。 三要充分发挥行业、专业协会的作用。通过成立并规范相关行业、专业协会在推动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探索实行“地标”行业、协会管理的有效模式,克服政府人手少、监管难以到位、推进不力等问题,变政府行政推动为政府监管统筹、行业和协会推进、生产经营者自律,增强“地标”管理的实效性。 四对“地标”产品进行政策倾斜。将财政相关补贴与“地标”管理结合起来,在通过行业、协会全面、有效地对生产、经营者的活动,按“地标”要求进行规范的前提下,将现行的相关财政补贴与“地标”使用情况挂钩,符合“地标”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加大补贴力度,对“地标”标识、包装统一印制、制作,以降低成本,并给予适当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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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1年4月21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孙玉娟 |
主办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六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回复 |
首先,感谢你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关于你在区六届政协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地标产品保护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于2021年4月21日批转到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落实专人进行调研和提案办理工作,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实际,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地理标志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和保护工作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综合效能,推动地方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摸清家底,加强培育 全区拥有注册商标714件,我区朝天核桃、曾家山蔬菜2件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有省著名商标1件;市知名商标4件;11个产品获得地理标志商标,居全市第一,今年12月份“中子月饼”将代表朝天去广东省参加2021中华品牌商标博览会。我局对地理标志权利人保持长期良好的互通,并加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发展工作,按照“择优扶强、定向培育、重点突破、跟踪服务”原则,持续加大培育指导力度,使地理标志商标在推动产业发展、增加社会就业、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不断加强地标培育保护和推广应用,形成了“朝天核桃滚全球,曾家蔬菜香天下”的独特品牌。 三、管理到位,保障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 (一)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监管。发挥监管职能,增强地理标志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品质和信誉意识,督促地理标志所有人对被许可人生产过程的监督,对不符合地理标志要求的产品及主体,应及时处置并退出,保障地理标志产品应有的品质和特征。 (二)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监管。我局加强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日常监管,建立使用管理台账,将专用标志使用管理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范专用标志使用行为,对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商标许可人或专用标志核准使用企业,要坚决予以清退。 (三)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化水平。将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推动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已形成产业化的地理标志商标产品标准制定工作。 (四)探索建立地理标志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地理标志经营者在平台上主体可查、地理标志产品在平台上可查可购可追溯,树立地理标志产品的正宗形象,扩大销售渠道、规模,为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地理标志产品的美好提供便利。 (五)指导地理标志企业争创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推动地理标志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提升市场竞争力;指导地理标志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提升,开发地理标志深加工产品,引领和带动地理标志产业发展。 (六)拓宽地理标志企业融资渠道。在商标权质押、信贷融资、担保等方面为地理标志企业提供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地理标志产业开发,形成多渠道、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四、强化保护,构建打击侵权假冒的立体网络 我局加强与地理标志注册人和合法使用企业的联系,建立地理标志维权人名单及联系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地理标志保护情况,为相关权利人提供及时、专业的维权服务。严厉打击侵犯地理标志的违法行为。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增强对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的发现、收集和甄别能力,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研判水平。在商标印制、产品生产、销售等环节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侵犯地理标志商标的行为,综合运用市场监管手段,从多角度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强化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擅自使用专用标志或近似标志,以及伪造、冒用或未按规定印制专用标志等行为,加大对地理标志侵权假冒案件的监管和查办力度。 尊敬的董长奎委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推进品牌战略,促进产业发展,提升地方名优农产品知名度的重要途径。 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和保护工作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区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我们将与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企业品牌建设,为企业品牌建设保驾护航,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位委员的监督下,朝天区品牌建设和保护工作一定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非常感谢您对品牌建设和保护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 |
(联系人:雷雁 联系电话:18384577737) |
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 |
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