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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工作的建议
编 号:第〔97〕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郑丹
  新公务员法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正式施行,有效拓展了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职级晋升的空间,一些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通过职级晋升提高了待遇,激发了干部担当作为的责任意识,在公务员队伍内发挥了积极作用,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目前, 事业单位岗位分别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三种类别,专业技术和工勤岗位的晋升渠道已经相对成熟,而管理人员发展上升则较为困难,它的"天花板"取决于单位的行政级别,一般在地市一级的事业单位大多是科级,也就是单位领导才能聘用在管理7级,副职为管理8级,而对于普通职员来说,只能一直处于管理9级,工资收入无法增加,发展空间严重受限。这与一些任职时间短却晋升职级的年轻公务员形成了鲜明对比,同工不同酬的问题比较突出,造成心理落差,影响工作积极性,这也导致了基层留不住人,而留下来的人也没有上升空间,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新的矛盾。
  因此关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改革,特别是试行职级并行制度的话题,一直都是讨论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在新公务员法出台后,改革的呼声更高。早在2016年7月1日人社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就提出建立县乡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2018年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在县以下事业单位试行管理岗位职员等级制度,在保持现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等级设置和晋升制度不变的基础上,改造现有职员等级,建立主要体现德才素质、个人资历、工作实绩的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拓展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2018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在全国15个县(市、区)开展了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该制度通过将岗位等级与职员等级的一一对应关系改造为起点对应关系,构建了岗位等级晋升之外新的晋升通道,有效解决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晋升通道狭窄等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
  建议: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试点工作,尽快全面推行,保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政策平衡一致,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的最大效应,激发广大事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助力。
审查结果:工作建议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21年4月21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辛俊
主办单位:区人社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六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回复
郑丹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六次委员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工作的建议》(第〔97〕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朝天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等级晋升问题一直客观存在,现行事业单位职员岗位分为1级到10级共10个等级,1级到10级分别对应正副部级、正副厅级、正副处级、正副科级及科员、办事员等职务,岗位设置沿用行政化的职务管理模式,每个单位管理人员的最高层级由单位的行政级别和隶属关系决定,受“天花板”效应限制,事业单位行政级别决定该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最高级别。近年来,为了解决我区事业管理人员的待遇问题,经请示省市人社部门,并经区委、政府同意,在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按一定比例设立八级职员(B)岗位,解决了近140余名管理岗位人员晋升问题,化解了部分矛盾,但一直无法打破事业人员的晋升瓶颈。
  为了进一步稳定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激励全体事业管理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管理监督、实施范围和时间等方面内容,并定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至此,事业管理人员的晋升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今年8月,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工作要求,我局对全区事业管理岗位人员进行了全面分析统计,并报送了相关统计数据和调研报告。接下来我局将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和步骤,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全面准确及时把政策落实到位。
(联系人:马俊 联系电话:18781265555)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0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21年度第97号
领衔委员:郑丹

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工作的建议

  新公务员法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正式施行,有效拓展了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职级晋升的空间,一些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通过职级晋升提高了待遇,激发了干部担当作为的责任意识,在公务员队伍内发挥了积极作用,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目前, 事业单位岗位分别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三种类别,专业技术和工勤岗位的晋升渠道已经相对成熟,而管理人员发展上升则较为困难,它的"天花板"取决于单位的行政级别,一般在地市一级的事业单位大多是科级,也就是单位领导才能聘用在管理7级,副职为管理8级,而对于普通职员来说,只能一直处于管理9级,工资收入无法增加,发展空间严重受限。这与一些任职时间短却晋升职级的年轻公务员形成了鲜明对比,同工不同酬的问题比较突出,造成心理落差,影响工作积极性,这也导致了基层留不住人,而留下来的人也没有上升空间,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新的矛盾。
  因此关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改革,特别是试行职级并行制度的话题,一直都是讨论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在新公务员法出台后,改革的呼声更高。早在2016年7月1日人社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就提出建立县乡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2018年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在县以下事业单位试行管理岗位职员等级制度,在保持现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等级设置和晋升制度不变的基础上,改造现有职员等级,建立主要体现德才素质、个人资历、工作实绩的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拓展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2018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在全国15个县(市、区)开展了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该制度通过将岗位等级与职员等级的一一对应关系改造为起点对应关系,构建了岗位等级晋升之外新的晋升通道,有效解决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晋升通道狭窄等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
  建议: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试点工作,尽快全面推行,保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政策平衡一致,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的最大效应,激发广大事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助力。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度第97号提案的回复

郑丹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六次委员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工作的建议》(第〔97〕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朝天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等级晋升问题一直客观存在,现行事业单位职员岗位分为1级到10级共10个等级,1级到10级分别对应正副部级、正副厅级、正副处级、正副科级及科员、办事员等职务,岗位设置沿用行政化的职务管理模式,每个单位管理人员的最高层级由单位的行政级别和隶属关系决定,受“天花板”效应限制,事业单位行政级别决定该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最高级别。近年来,为了解决我区事业管理人员的待遇问题,经请示省市人社部门,并经区委、政府同意,在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按一定比例设立八级职员(B)岗位,解决了近140余名管理岗位人员晋升问题,化解了部分矛盾,但一直无法打破事业人员的晋升瓶颈。
  为了进一步稳定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激励全体事业管理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管理监督、实施范围和时间等方面内容,并定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至此,事业管理人员的晋升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今年8月,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工作要求,我局对全区事业管理岗位人员进行了全面分析统计,并报送了相关统计数据和调研报告。接下来我局将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和步骤,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全面准确及时把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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