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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发展养老托管机构的建议
编 号:第〔15〕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谭玉林

  当前社会老龄化越来越重,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及孤独老人的增长在逐年加快,传统的几代同堂已逐步解体,家庭小型化已成为必然趋势,一夫妻供养4人以上现象也越来越突出,传统家庭养老已面临挑战。目前,朝天区只有个别乡镇建有养老院外。
  养老机构投入成本高、投入资金大,靠政府资金投入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成本太高,政府财力难以接受,而社会资金投资新建养老机构又难以落实用地。因此,建议将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城乡社会事业统一实施。建议两种模式,一是以政府投资为主养老及托管机构,主要接受鳏寡孤独为主的群体;二是以社会投资为主养老及托管机构,主要接受代管、托管的群体,对民办养老及托管机构进行适当的补贴。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21年4月21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杨金军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六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回复
谭玉林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养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您提出《关于发展养老托管机构的建议》(第15号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区养老机构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各类养老机构9个,其中公办农村敬老院8个,含区级敬老院1个(朝天区敬老院),乡镇敬老院7个(羊木敬老院、东溪河敬老院、两河敬老院、鱼洞敬老院、大滩敬老院、宣河敬老院、临溪康复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1个(朝天区仁济颐养中心)。全区现有其他养老服务设施44个,其中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个(省级示范2个),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2个,农村幸福院(老年活动中心)25个。全区敬老院共有床位740张,现入住特困人员121人;现有养老管护人员22人,其中护理人员10人。
二、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主导促进政策实施。区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了养老工作的领导,将养老服务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纳入各年度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内容,区政府将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并进行督促检查。不断完善养老政策。2014年我区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朝府发〔2014〕18号),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逐渐系统配套了与省、市、区衔接紧密的政策性措施。
(二)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完善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和我区对老年人的优待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区开始实施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2019年又进一步扩大了高龄补贴标准,享受对象覆盖到80岁以上老年人。80-89周岁的老年人的高龄补贴为每人每年600元,90-99岁由原来的10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1000元。认真贯彻落实政策,保障老年人权益。严格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农村特困供养工作条例》和《社会救助暂行条例》要求,我区将城乡特困人员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加强协调配合,整合服务资源。按照“部门联合、社会参与、关爱服务、长效保障”的原则,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注重社会力量参与度。积极引导学校、社会团体、公司企业、经营个体等到敬老院、福利院和散居老人家中进行爱心慰问。
(三)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敬老爱老服务相结合。强化医疗服务合作,提升养老医疗水平。各乡镇敬老院与当地卫生院建立了院院合作的服务模式,卫生院除开展日常的诊疗服务之外,还定期对院民进行义务体检,进一步提高了院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四)加强养老专业护理人员培训。在已建成养老服务机构的乡镇,选派专门人员,针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运营上进行专业管理,在业务上加强指导,确保了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到位。选聘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的人员从事护理工作,通过外出培训、专业轮训、内部学训等方式,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并按要求持证上岗。定期开展年度考核和业务技能评比活动,通过评选年度“优秀护理人员”和“护理能手”,提高从业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更多的人员投身养老护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您提出的关于将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城乡社会事业统一实施的建议十分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对我们今后做好农村养老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加快发展养老敬老爱老服务事业,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我们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 35号)精神,把养老敬老爱老服务事业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敬老爱老服务体系。
(一)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加大社会资本的投入。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立足于监管、引导,制定和落实优惠、鼓励政策,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重点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引进或培育专业化、连锁化的养老专业机构(集团),增加养老床位,提供多层次的、满足不同老年人养老需求的优质服务,推进分层次养老服务,形成公益性、营利性互相促进、互为补充的格局。
(二)进一步加强智慧养老试点工作。结合养老服务综合体开展智慧养老的试点工作,为全区困难老人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并积极孵化培育当地养老服务的社工组织。
(三)进一步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根据“十四五”养老工作总体要求,我区将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投入、试点示范、改革创新等举措,切实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到2025年,全区建成以照护为主的区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1所、新建农村养老机构1所、改扩建及适老化改造农村养老机构5所并建成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全区建成12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成60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100%。到“十四五”末,覆盖城乡、适应社会发展、满足服务对象需求的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养老服务对象及其家属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养老工作的关心。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我区的养老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此复
(联系人:贺威 联系电话:0839-13795952836)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21年9月22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21年度第15号
领衔委员:谭玉林

关于发展养老托管机构的建议


  当前社会老龄化越来越重,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及孤独老人的增长在逐年加快,传统的几代同堂已逐步解体,家庭小型化已成为必然趋势,一夫妻供养4人以上现象也越来越突出,传统家庭养老已面临挑战。目前,朝天区只有个别乡镇建有养老院外。
  养老机构投入成本高、投入资金大,靠政府资金投入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成本太高,政府财力难以接受,而社会资金投资新建养老机构又难以落实用地。因此,建议将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城乡社会事业统一实施。建议两种模式,一是以政府投资为主养老及托管机构,主要接受鳏寡孤独为主的群体;二是以社会投资为主养老及托管机构,主要接受代管、托管的群体,对民办养老及托管机构进行适当的补贴。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关于2021年度第15号提案的回复

谭玉林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养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您提出《关于发展养老托管机构的建议》(第15号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区养老机构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各类养老机构9个,其中公办农村敬老院8个,含区级敬老院1个(朝天区敬老院),乡镇敬老院7个(羊木敬老院、东溪河敬老院、两河敬老院、鱼洞敬老院、大滩敬老院、宣河敬老院、临溪康复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1个(朝天区仁济颐养中心)。全区现有其他养老服务设施44个,其中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个(省级示范2个),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2个,农村幸福院(老年活动中心)25个。全区敬老院共有床位740张,现入住特困人员121人;现有养老管护人员22人,其中护理人员10人。
二、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主导促进政策实施。区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了养老工作的领导,将养老服务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纳入各年度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内容,区政府将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并进行督促检查。不断完善养老政策。2014年我区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朝府发〔2014〕18号),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逐渐系统配套了与省、市、区衔接紧密的政策性措施。
(二)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完善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和我区对老年人的优待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区开始实施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2019年又进一步扩大了高龄补贴标准,享受对象覆盖到80岁以上老年人。80-89周岁的老年人的高龄补贴为每人每年600元,90-99岁由原来的10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1000元。认真贯彻落实政策,保障老年人权益。严格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农村特困供养工作条例》和《社会救助暂行条例》要求,我区将城乡特困人员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加强协调配合,整合服务资源。按照“部门联合、社会参与、关爱服务、长效保障”的原则,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注重社会力量参与度。积极引导学校、社会团体、公司企业、经营个体等到敬老院、福利院和散居老人家中进行爱心慰问。
(三)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敬老爱老服务相结合。强化医疗服务合作,提升养老医疗水平。各乡镇敬老院与当地卫生院建立了院院合作的服务模式,卫生院除开展日常的诊疗服务之外,还定期对院民进行义务体检,进一步提高了院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四)加强养老专业护理人员培训。在已建成养老服务机构的乡镇,选派专门人员,针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运营上进行专业管理,在业务上加强指导,确保了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到位。选聘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的人员从事护理工作,通过外出培训、专业轮训、内部学训等方式,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并按要求持证上岗。定期开展年度考核和业务技能评比活动,通过评选年度“优秀护理人员”和“护理能手”,提高从业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更多的人员投身养老护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您提出的关于将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城乡社会事业统一实施的建议十分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对我们今后做好农村养老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加快发展养老敬老爱老服务事业,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我们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 35号)精神,把养老敬老爱老服务事业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敬老爱老服务体系。
(一)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加大社会资本的投入。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立足于监管、引导,制定和落实优惠、鼓励政策,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重点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引进或培育专业化、连锁化的养老专业机构(集团),增加养老床位,提供多层次的、满足不同老年人养老需求的优质服务,推进分层次养老服务,形成公益性、营利性互相促进、互为补充的格局。
(二)进一步加强智慧养老试点工作。结合养老服务综合体开展智慧养老的试点工作,为全区困难老人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并积极孵化培育当地养老服务的社工组织。
(三)进一步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根据“十四五”养老工作总体要求,我区将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投入、试点示范、改革创新等举措,切实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到2025年,全区建成以照护为主的区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1所、新建农村养老机构1所、改扩建及适老化改造农村养老机构5所并建成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全区建成12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成60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100%。到“十四五”末,覆盖城乡、适应社会发展、满足服务对象需求的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养老服务对象及其家属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养老工作的关心。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我区的养老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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