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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加强治理农村售假行为的建议
编 号:第〔10〕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鄂亚梅
  近年来,不少知名食品、饮料都有“被山寨”的命运。虽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了针对山寨食品的整治和查处,但是因种种客观原因所限,这些产品在偏远或农村地区仍有不小的市场。比如,“玉老吉”冒充“王老吉”,“康帅傅”冒充“康师傅,”“粤利粤”冒充“奥利奥”,大量“山寨食品”在农村地区招摇过市。仔细分析,“山寨食品”能涌入市场原因众多:一方面,造假企业生产的“山寨食品”成本低、利润高,自然敢于铤而走险。另一方面,“山寨食品”价格往往比正品便宜很多,而农村消费者鉴别识假能力有限,加之大都是留守老人和儿童,对商品真伪辨别力不强。更为重要的是,农村地区存在监管部门监管力量薄弱,体制机制不完善,消费者维权网络不健全等问题。种种原因,最终导致农村市场成为假冒伪劣集散地,甚至成为监管的“空白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些假冒伪劣商品既扰乱了农村市场秩序,又伤害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不利于乡村振兴。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重视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监管打击触角向农村等偏远地区延伸,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突出问题,查处一起、整治一起、警示一批,对制假造假销假施以重处。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宣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的沟通和联系,通过接地气、有实效的宣传活动帮助群众认识“山寨食品”的危害,通过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打击“山寨食品”等假冒伪劣商品的行动中来,织密织牢思想安全防护网,积极营造全社会反假打假的浓厚氛围。
  三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公布相关维权举报投诉电话,聘任农村商品信息联络员等方式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及时获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线索、快速查处,并追根溯源,重拳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者,构建全方位的反假打假体系。
  四是明确职责分工。要应进一步理顺和明晰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有效整合部门力量,消除职能重合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问题,狠抓农村市场商品质量巡查、隐患排查,确保农村市场监管不留空档和盲区,汇聚打击制假售假工作合力,保证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有序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21年4月21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孙玉娟
主办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六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鄂亚梅委员:
  您在广元市朝天区六届政协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治理农村售假行为的建议”(第10号),已经区人民政府交由我局主办。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整治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等风险隐患,我局出台了《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安全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3年》,开展了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及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一、工作成效
  目前,全区持续深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推行“清单制+责任制”,全区12个乡镇和22个区级部门均设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建成标准化基层市场监管所4个,配备食品安全乡镇监管人员12名、村级协管员139名,全区各级各部门共担食品安全责任、齐抓共治食品安全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执法打击与规范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截止目前,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9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71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025个,检查集贸市场14个,收缴假冒伪劣过期食品218公斤,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76件,其中商标侵权假冒案件3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件。通过系列行动,全面提高了我区农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有效规范了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提升了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工作措施
  (一)周密部署,明确责任。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通知》,知识产权股牵头,市场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综合执法大队、朝天所、中子所、羊木所、曾家所配合,制定了《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案件查处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突出了工作重点,明确了工作职责,夯实了责任主体。
  (二)突出重点,加大整治。把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作为重点整治场所,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作为重点整治品种,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严查市场混淆、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完善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清单,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三)强化宣传,加强共治。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周、质量月等宣传有利时机,通过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精心组织开展“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主题宣传活动,印发《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读本》1万余份,宣传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严格自律,广泛开展诚信守法教育,营造尚德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普及打假、消费维权知识,提高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农村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理念,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七届区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了《广元市朝天区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供销联社联合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协同共治,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鄂亚梅委员,感谢您对我区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农村食品市场点多、面广、量大、分散,全区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管仍然存在一定难度。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农村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强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常识的宣传,从严监管和提意识上双管齐下,努力为广大农民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联系人:黄衍睿 联系电话:15282071333)
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21年度第10号
领衔委员:鄂亚梅

关于加强治理农村售假行为的建议

  近年来,不少知名食品、饮料都有“被山寨”的命运。虽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了针对山寨食品的整治和查处,但是因种种客观原因所限,这些产品在偏远或农村地区仍有不小的市场。比如,“玉老吉”冒充“王老吉”,“康帅傅”冒充“康师傅,”“粤利粤”冒充“奥利奥”,大量“山寨食品”在农村地区招摇过市。仔细分析,“山寨食品”能涌入市场原因众多:一方面,造假企业生产的“山寨食品”成本低、利润高,自然敢于铤而走险。另一方面,“山寨食品”价格往往比正品便宜很多,而农村消费者鉴别识假能力有限,加之大都是留守老人和儿童,对商品真伪辨别力不强。更为重要的是,农村地区存在监管部门监管力量薄弱,体制机制不完善,消费者维权网络不健全等问题。种种原因,最终导致农村市场成为假冒伪劣集散地,甚至成为监管的“空白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些假冒伪劣商品既扰乱了农村市场秩序,又伤害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不利于乡村振兴。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重视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监管打击触角向农村等偏远地区延伸,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突出问题,查处一起、整治一起、警示一批,对制假造假销假施以重处。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宣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的沟通和联系,通过接地气、有实效的宣传活动帮助群众认识“山寨食品”的危害,通过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打击“山寨食品”等假冒伪劣商品的行动中来,织密织牢思想安全防护网,积极营造全社会反假打假的浓厚氛围。
  三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公布相关维权举报投诉电话,聘任农村商品信息联络员等方式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及时获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线索、快速查处,并追根溯源,重拳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者,构建全方位的反假打假体系。
  四是明确职责分工。要应进一步理顺和明晰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有效整合部门力量,消除职能重合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问题,狠抓农村市场商品质量巡查、隐患排查,确保农村市场监管不留空档和盲区,汇聚打击制假售假工作合力,保证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有序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A )类
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1年度第10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鄂亚梅委员:
  您在广元市朝天区六届政协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治理农村售假行为的建议”(第10号),已经区人民政府交由我局主办。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整治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等风险隐患,我局出台了《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安全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3年》,开展了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及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一、工作成效
  目前,全区持续深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推行“清单制+责任制”,全区12个乡镇和22个区级部门均设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建成标准化基层市场监管所4个,配备食品安全乡镇监管人员12名、村级协管员139名,全区各级各部门共担食品安全责任、齐抓共治食品安全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执法打击与规范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截止目前,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9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71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025个,检查集贸市场14个,收缴假冒伪劣过期食品218公斤,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76件,其中商标侵权假冒案件3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件。通过系列行动,全面提高了我区农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有效规范了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提升了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工作措施
  (一)周密部署,明确责任。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通知》,知识产权股牵头,市场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综合执法大队、朝天所、中子所、羊木所、曾家所配合,制定了《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案件查处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突出了工作重点,明确了工作职责,夯实了责任主体。
  (二)突出重点,加大整治。把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作为重点整治场所,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作为重点整治品种,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严查市场混淆、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完善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清单,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三)强化宣传,加强共治。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周、质量月等宣传有利时机,通过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精心组织开展“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主题宣传活动,印发《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读本》1万余份,宣传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严格自律,广泛开展诚信守法教育,营造尚德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普及打假、消费维权知识,提高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农村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理念,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七届区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了《广元市朝天区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供销联社联合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协同共治,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鄂亚梅委员,感谢您对我区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农村食品市场点多、面广、量大、分散,全区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管仍然存在一定难度。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农村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强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常识的宣传,从严监管和提意识上双管齐下,努力为广大农民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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