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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对乡(镇)村建制调整改革后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的处置建议
编 号:第〔2〕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张国生 联名人:杨小蓉
  2019年底至2020年6月,我省开展了较大规模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按照省委要求,朝天区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初步任务同步完成。作为乡村两级的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其本义不单单是地理意义上的物理合并,其“后半篇”文章主要还要体现出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现有资产的合理使用等,因此对撤(合)并后腾退出集体资产或国有资产及时处置应当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朝天区原有25个乡镇214年行政村,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新设12个乡镇124个村,目前至少有13个原乡镇驻地和90个村级阵地成为闲置资产,资产总额至少在3000万元以上。
  为此建议:为避免乡(镇)村建制调整改革后闲置集体资产(国有资产)因不能合理有效利用,长时间闲置,更好的发挥其现有价值。一是将原乡镇所在地设施申报项目后建成敬老院。二是将原村级阵地视其所在位置建成人群聚居区的文体场所,丰富群众文体生活。三是对不适合群体集中活动的村级阵地进行资产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出售,变现作为村集体发展基金,用于乡村振兴或产业发展。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21年3月30日 是否重点:是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辛俊
主办单位:区财政局 协办单位:区民政局 区文旅体局 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六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回复
张国生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对乡(镇)村建制调整改革后闲置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的处置建议》(第2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会同区民政局、区文旅体局、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资产处置的工作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高效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区财政局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的盘活,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村级资产的盘活使用。我局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及时成立了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债务金融与资产管理股具体负责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
  (二)强化调查研究,确保方案适宜科学。领导小组先后深入曾家镇、李家镇等乡镇开展了调研,围绕镇村公有资产盘活的重点、难点以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按照“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的原则,科学制定了《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工作方案》。
  (三)强化资产清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镇村公有资产具有分布广泛、种类繁多、存放分散等特点,我们严格按照“依据法律、尊重历史、承认现实、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镇村闲置资产以及区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的闲置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区域、分类别,按区级部门、乡镇、村社分别建立台账,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做好移交。经排查,我区闲置乡镇国有(房屋)资产33宗16498平米;村级闲置资产75宗,共计20990平方米。
  (四)强化统筹管理,确保资源优化配置。目前我区盘活乡镇资产22宗,盘活率为67%;盘活村级资产56宗,盘活率为75%。一是统筹调剂,确保资产物尽其用。积极推进镇村相关资产在单位内部调剂共享,鼓励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的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二是出租出售,确保资产物有所值。对部分待处置资产,按“三重一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在规定权限内予以处置。针对部分手续不齐全的乡镇办公用房,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住建、审计等部门和乡镇配合,办理乡镇闲置国资产产权手续,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对暂时处置变现困难的,通过细化、优化租金分配方案,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实现租金收益。三是盘活利用,确保资产提质增效。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结合乡村振兴的有关要求,将资产用于开发乡村旅游,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坚持长远利益,兼顾当前利益,对相关经营性资产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也可以采取租赁、委托、合资、合作等方式经营。
  (五)强化建章立制,确保运营规范有序。建立健全镇村公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村财村治乡监管区指导”管理模式,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对外投资、出租等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管理。强化镇村公有资产处置监督检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等各个环节的监督。
  二、关于提案内容的具体回复
  (一)关于“将原乡镇所在地设施申报项目后建成敬老院”的建议
按照省、市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两篇”文章部署要求,为进一步盘活用好涉改镇村公有资产,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几家部门联合组织人员,于3月对全区12个乡镇、部分村(社区)进行了专项调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通过乡镇“五个一批”、村级“四个一批”盘活模式,分层分类盘活镇村公有资产。按照区两项改革总体规划,到2025年底,全区建成一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6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2个养老服务综合体,将区敬老院改造提升为失能特困人员、残疾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区级特困人员养护院。即将现有两河口、宣河、鱼洞、羊木、大滩敬老院改扩建为5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新建李家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成12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每个乡镇1个),全面推广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
  (二)关于“将原村级阵地视其所在位置建成人群聚居区的文体场所,丰富群众文体生活”的建议
我区闲置村级活动阵地75处,按照村级“四个一批”盘活模式,通过公益事业改建盘活5处:朝天镇原红梁村、原吴坝村、原梯子岩村将原撤并后闲置的600余平方米村委会用于老年活动中心以及妇女儿童之家。沙河镇原光明村将200平方米闲置村委会用作留守儿童之家盘活利用;水磨沟镇原清凉村将300平闲置村委会用于老年活动中心进行盘活。
  (三)关于“对不适合群体集中活动的村级阵地进行资产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出售,变现作为村集体发展基金,用于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的建议
目前按照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区积极鼓励各村结合自身区位优势,依托现代农业园区、文化旅游景区、工业园区等建设,通过“四个一批”模式分类盘活撤并村活动阵地等闲置资产。一是非公路沿线闲置资产可与(乡)镇特色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为招商引资提供保障和支撑。二是无法盘活处置的闲置资产,可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利用。公路沿线闲置资产,在权属关系明确后可市场化处置变现一批。在客观评估资产价值的基础上,将地理位置较好、有一定商业价值、适合转为经营性资产的闲置资产,依法依规通过集中招租方式处置,变现作为产业发展基金,用于乡村振兴或产业发展,确保我区的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目前全区通过市场运营开发运营盘活的闲置资产共计18处,产生收益达10万余元。
  再次感谢您对乡镇、村建制调整改革后国有资产的关心关注和对我们工作的建议,我们也将根据部门职能履职尽责,切实盘活管好国有资产,一定不辜负您的一片厚望!
(联系人:何应北 联系电话:13320730525)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7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21年度第2号
领衔委员:张国生
附议委员:杨小蓉 

对乡(镇)村建制调整改革后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的处置建议

  2019年底至2020年6月,我省开展了较大规模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按照省委要求,朝天区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初步任务同步完成。作为乡村两级的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其本义不单单是地理意义上的物理合并,其“后半篇”文章主要还要体现出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现有资产的合理使用等,因此对撤(合)并后腾退出集体资产或国有资产及时处置应当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朝天区原有25个乡镇214年行政村,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新设12个乡镇124个村,目前至少有13个原乡镇驻地和90个村级阵地成为闲置资产,资产总额至少在3000万元以上。
  为此建议:为避免乡(镇)村建制调整改革后闲置集体资产(国有资产)因不能合理有效利用,长时间闲置,更好的发挥其现有价值。一是将原乡镇所在地设施申报项目后建成敬老院。二是将原村级阵地视其所在位置建成人群聚居区的文体场所,丰富群众文体生活。三是对不适合群体集中活动的村级阵地进行资产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出售,变现作为村集体发展基金,用于乡村振兴或产业发展。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1年度第2号提案的回复

张国生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对乡(镇)村建制调整改革后闲置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的处置建议》(第2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会同区民政局、区文旅体局、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资产处置的工作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高效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区财政局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的盘活,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村级资产的盘活使用。我局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及时成立了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债务金融与资产管理股具体负责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
  (二)强化调查研究,确保方案适宜科学。领导小组先后深入曾家镇、李家镇等乡镇开展了调研,围绕镇村公有资产盘活的重点、难点以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按照“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的原则,科学制定了《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工作方案》。
  (三)强化资产清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镇村公有资产具有分布广泛、种类繁多、存放分散等特点,我们严格按照“依据法律、尊重历史、承认现实、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镇村闲置资产以及区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的闲置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区域、分类别,按区级部门、乡镇、村社分别建立台账,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做好移交。经排查,我区闲置乡镇国有(房屋)资产33宗16498平米;村级闲置资产75宗,共计20990平方米。
  (四)强化统筹管理,确保资源优化配置。目前我区盘活乡镇资产22宗,盘活率为67%;盘活村级资产56宗,盘活率为75%。一是统筹调剂,确保资产物尽其用。积极推进镇村相关资产在单位内部调剂共享,鼓励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的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二是出租出售,确保资产物有所值。对部分待处置资产,按“三重一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在规定权限内予以处置。针对部分手续不齐全的乡镇办公用房,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住建、审计等部门和乡镇配合,办理乡镇闲置国资产产权手续,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对暂时处置变现困难的,通过细化、优化租金分配方案,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实现租金收益。三是盘活利用,确保资产提质增效。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结合乡村振兴的有关要求,将资产用于开发乡村旅游,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坚持长远利益,兼顾当前利益,对相关经营性资产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也可以采取租赁、委托、合资、合作等方式经营。
  (五)强化建章立制,确保运营规范有序。建立健全镇村公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村财村治乡监管区指导”管理模式,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对外投资、出租等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管理。强化镇村公有资产处置监督检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等各个环节的监督。
  二、关于提案内容的具体回复
  (一)关于“将原乡镇所在地设施申报项目后建成敬老院”的建议
按照省、市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两篇”文章部署要求,为进一步盘活用好涉改镇村公有资产,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几家部门联合组织人员,于3月对全区12个乡镇、部分村(社区)进行了专项调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通过乡镇“五个一批”、村级“四个一批”盘活模式,分层分类盘活镇村公有资产。按照区两项改革总体规划,到2025年底,全区建成一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6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2个养老服务综合体,将区敬老院改造提升为失能特困人员、残疾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区级特困人员养护院。即将现有两河口、宣河、鱼洞、羊木、大滩敬老院改扩建为5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新建李家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成12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每个乡镇1个),全面推广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
  (二)关于“将原村级阵地视其所在位置建成人群聚居区的文体场所,丰富群众文体生活”的建议
我区闲置村级活动阵地75处,按照村级“四个一批”盘活模式,通过公益事业改建盘活5处:朝天镇原红梁村、原吴坝村、原梯子岩村将原撤并后闲置的600余平方米村委会用于老年活动中心以及妇女儿童之家。沙河镇原光明村将200平方米闲置村委会用作留守儿童之家盘活利用;水磨沟镇原清凉村将300平闲置村委会用于老年活动中心进行盘活。
  (三)关于“对不适合群体集中活动的村级阵地进行资产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出售,变现作为村集体发展基金,用于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的建议
目前按照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区积极鼓励各村结合自身区位优势,依托现代农业园区、文化旅游景区、工业园区等建设,通过“四个一批”模式分类盘活撤并村活动阵地等闲置资产。一是非公路沿线闲置资产可与(乡)镇特色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为招商引资提供保障和支撑。二是无法盘活处置的闲置资产,可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利用。公路沿线闲置资产,在权属关系明确后可市场化处置变现一批。在客观评估资产价值的基础上,将地理位置较好、有一定商业价值、适合转为经营性资产的闲置资产,依法依规通过集中招租方式处置,变现作为产业发展基金,用于乡村振兴或产业发展,确保我区的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目前全区通过市场运营开发运营盘活的闲置资产共计18处,产生收益达10万余元。
  再次感谢您对乡镇、村建制调整改革后国有资产的关心关注和对我们工作的建议,我们也将根据部门职能履职尽责,切实盘活管好国有资产,一定不辜负您的一片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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