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民俗文化产业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建议 |
编 号:第〔66〕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赵清玲 | |
(一)转变理念,形成共识。一是树立新理念。树立民俗文化产业与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工业产业化并重的理念。二是构建新格局。发展民俗文化产业,扭转外出务工、传统农业的产业格局,逐步调整农村经济结构。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一是准确定位。每个村的民俗文化资源是什么,有什么特色,发展什么文化产业等一定要科学可行。二是具体内容。每个村文化产业的详细内容,表现形式,发展数量,建设规模等要具体详实。三是提出要求。怎么建,注意什么,遵循什么,规避什么,保护什么等要求要严格的提出来,避免在建设中出现重复、浪费、破坏等现象。 (三)、文旅相生,产业兴村。 1、打造特色主题文化新村。一是打造传统民居新村。将传统民居进行集中化连片化建设,对原有的以旧修旧,新建的统一风格做旧,形成独特的民居文化新村作为景点对外展示。二是打造非遗文化新村。在对非遗进行保护传承的基础上,适度开发推向市场,民俗风情与旅游相融相生。三是打造特色种养殖新村。有机结合本地的林业农业畜牧业等有利资源,集中规模,打造特色水果新村、特色花卉植物新村、特色农产品新村、特色动物新村,产业与景点融为一体互促发展。四是打造特色美食新村。将当地的特色菜品进行提炼加工,形成独特菜系招引客人。推行一户一品的模式,品既是品名又是品牌。每一户或每一个餐饮点开发出一个招牌菜作为品牌推广,让游客享受到独一无二的美食味道、美食感觉和美食文化,提升消费品质拓宽消费圈。这几类特色新村的建设,既创新了新村的形式内容,又展现了新村的文化品味,更形成了产业体系和链条,让农民在不离土不离乡的情况下,发展产业致富增收。 2、打造民俗文化旅游观光新村。挖掘整合本地民风民俗,编排成型成熟的节目对外表演,打造独特的民俗风情旅游观光村。民间歌舞、竞技、风情、婚俗、耕织、喂养、种植等内容都可以随手拈来搬上舞台对外表演。可以专业化表演也可业余化展演,可固定表演也可游走景区,可到城市表演,还可接受订单。到节庆之时,还可举办特色民俗活动专场表演,吸引更多的游客来观赏体验互动。 3、打造田园生活体验式新村。回归自然,提供乡村农舍体验居住,提供生态蔬菜体验食物加工,提供农具体验耕种,提供家禽(畜)体验喂养,甚至还可以认领一块地自己种菜种粮,认领家禽家畜纯粮食喂养。还可以与学校合作,提供学生劳动实践基地。诸如此类参与体验式的的项目,会吸引更多的人走向田园,消费在田间。 4、打造民俗文化产品生产新村。一是地方丛书编辑出版。将地方的民间故事、传说、演义、山歌、诗词等编辑成册,正式出版推向市场。二是特色食物的制作加工。将特色食物的工艺、流程、包装、销售等流水线及食物成品推向市场。三是特色手工艺品的生产销售。农村遍地的资源都可以开发加工成手工艺品销售给游客。用竹子类、草根类、木质类、剪纸、刺绣、石材等材料,将民居、农具耕种、纺线织布、婚丧嫁娶、民间杂技等内容活灵活现的展示出来推向市场。这几种模式可以独立发展自成体系一枝独秀,可以相互交错深度发展丰富内涵,但都必须紧紧结合旅游,两者相生相融相得益彰。 总之,依托资源盘活资源,让丰富悠久的民俗文化在新村建设中活起来火起来,成为农民致富增收的支柱性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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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5年4月17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何开莉 |
主办单位:区文广新局 | 协办单位:区委农工委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66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发展民俗文化产业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建议》(第〔66〕号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朝天区在新村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文化氛围打造和文化产业发展,把文化建设始终作为新村建设的灵魂,通过深入的挖掘、提炼,形成了一批极具乡土文化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但在建设的过程中,对于民俗文化资源的深度挖掘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对民俗文化的把握不准确,挖掘深度不够,以及对民俗文化的物化形式单一等方面问题。为此,今后在新村建设过程中,我们将更加重视民俗文化的融入、提升和扶持,通过产业兴村,提升新村的形象和知名度。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有开发价值的民俗文化资源甄别。在新村建设过程中,将针对辖区众多民俗文化资源,将分批组织区文化馆进行分类整理,建好民俗文化资源数据库,甄别出有开发打造价值的民俗文化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和开发,进行提炼和物化,让其形成产品,提升到商品的层面。 二、加大对民俗文化产品的商业化转化指导。目前来看,我区的民俗文化产品能包装打造为商品的还是很少,麻柳刺绣已走向市场,其余的如山歌、民俗菜肴等逐步走向市场,但缺乏规范,尚有一大批的民俗文化资源没有得到商品化打造,没有市场。今后,将通过开展民俗文化展、民俗工艺品展等方式,加大对民俗文化产品向商品的转化培训支持。 三、加大对民俗文化保护项目进行包装申报和争取。对于一些有开发价值的民俗文化资源,我们将进一步包装,包装一批民俗文化保护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同时,我们将邀请有实力、有开发意愿的商家进行深度开发,实现保护性开发。 四、加大对民俗文化产品的品牌打造。新村建设过程中,将找准民俗文化作为新村主题,彰显出当地独特的文化风格,整体打造,形成品牌。 五、加强民俗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深度融合。在今后的新村建设过程中,将做好和旅游、农工委的协调,把产业与旅游、新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因地制宜的打造出适宜当地的文化产业品牌,让优秀的民俗文化资源得到有效转化利用及保护。 |
(联系人:付杰 联系电话:15282015805) |
201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