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养老服务保障提升老人幸福指数 |
编 号:第〔4〕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民盟朝天支部 | |
通过调研发现,我区农村养老服务保障也还存在着一些短板,需要正确认识和积极应对。一是农村传统居家养老面临挑战。独子或双子女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压力加重,农村“空心化”现象突出,很多老人独自生活,生活缺乏照料。二是农村老人生活质量总体不高。老人仍然作为农务、家务的主力军,收入不稳定、无保障,存在“小病拖、大病熬”的现象。三是农村养老保障经费投入不足。乡镇敬老院运行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预算中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金,仅在中心敬老院安排有工作人员经费,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活动中心缺乏管理人员经费和维护运行费用,作用发挥不理想。四是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养老机构均以公办为主,现仅有羊木一家民办养老院,没有专业的为老服务组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型农村养老刚刚起步,服务市场还不成熟。为此,就进一步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助力朝天生态康养旅游业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医疗救助,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一要强化医疗保障,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保异地结算、长期护理保险等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切实解决农村老人急病就医难、慢病治不起的问题。二要完善救助措施,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困难老人临时救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老人扶助制度相结合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严格落实高龄津贴、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老人意外伤害保险统保等政策,不断提升农村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引进社会资源,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将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加快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二是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载体、社会组织为主体的养老服务体系。三是建立区、乡、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老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四是创新购买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为农村困难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养老服务。五是加强“康养曾家山”品牌建设,坚持养老与养生相结合、中医药与养老相结合,聚力打造集“预防、养生、医疗、养老”深度融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三、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农村养老服务力量。一是按供养比例落实乡镇敬老院正式编制工作人员,结合养老保险增长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工资良性增长机制,确保农村敬老院良好运转。二是将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再就业培训体系,依托省民政干校,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安全责任意识、职业道德素养等培训,实现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提升服务水平,形成行业示范。三是大力扶持本地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培育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倡导社会各界志愿者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结对活动,努力形成以专业人才为骨干、服务从业人员为主体、志愿者服务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队伍。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敬老爱老社会环境。一是加强人口老龄化形势宣传,强化政策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倡树敬老爱老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年轻人更加主动关心关爱老人,自觉履行赡养义务。二是深入开展“敬老模范单位”“敬老文明号”创建,常态化开展“敬老月”“评先树模”等活动,经常性开展敬老爱老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体系,加大老年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严厉打击欺老、骗老、虐老、弃老等违法行为,着力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李春蓉 18181011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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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9年5月5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苏科年 |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四次会议第4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首先感谢贵支部对我区养老服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贵支部在区政协六届四次代表大会上提出《关于强化养老服务保障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的建议》(第4号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基础建设、加大资金投入、规范服务管理等措施,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了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 一是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2014年以来,我区相继出台了《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广朝府发〔2014〕18号),《朝天区加强农村留守老人管理服务实施意见》(广朝委办〔2016〕10号),《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广朝府办发〔2017〕15号),《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天区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府办函〔2019〕36号),《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广朝府办函〔2019〕42号)。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良好运作机制。 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2008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8000余万元,共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8所,总建设面积2.2万平方米。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了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全面落实新增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制度,从2015年起按每张床10000-1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按收住本区户藉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积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对全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开展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整合资金300余万元,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进行专项整改,今年又对3所敬老院实施适老化改造项目。充分整合资源,建设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6个,农村老年活动中心25个,切实提高了全区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老年人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协同效应,持续提高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实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全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55元/人/月提高到100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标准提高到600元/月,农村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500元/月,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00元/人/月,城乡低保救助标准提高到6000元/人/年和3720元/人/年。建立农村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制度,按照身体一般、半失能、全失能状况,按每人每月50元、150元、250元的标准分别进行补助。持续为城乡60周岁以上困难老人和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按每年不低于300元标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每年服务对象6000余人次。全面实施高龄津贴制度,及时调整高龄补贴标准,从2019年9月1日起,将原有标准从25元至300元提高到50元至1000元。 四是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通过区财政定额补助、公益性岗位开发、临聘等方式广泛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等从事养老服务。加强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并按要求持证上岗。定期开展年度考核和业务技能评比活动,目前已开展专业培训50余人次,取得养老护理资格证书13人。 五是敬老爱老氛围更加浓厚。采取电视、标语、活动等形式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力度,教育引导青少年养成敬老爱老的习惯。利用重阳节、春节等传统节日,开展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活动,营造全社会敬老助老的浓厚氛围。持续开展敬老爱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活动,两河口敬老院院长程德均被评为2016年被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2019年在市级敬老爱老先进典型评比中,我区谢富贵被评为爱老敬老模范,赵发才被评为最美老人,曾娟被评为优秀护理员。 贵支部提出的关于强化养老服务保障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的建议十分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对我们今后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结合贵支部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高质量推动养老机构建设。大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整合资金,加大农村敬老院维修和改扩建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提高入住率。加大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从土地使用、贷款贴息、基础设施配套以及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扶持,促进民办养老机构的快速发展。 二是扎实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城乡日间照料中心为载体、社会养老服务组织为服务主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强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功能,提高村(社区)养老设施的覆盖率,加强对中心的运营管理,为符合条件老年人提供优质养老服务。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探索建立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 三是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按供养比例落实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充实养老服务队伍,确保农村敬老院良好运转。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将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再就业培训体系,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适时引入社会专业队伍投入我区养老市场进行试运营,为我区老年人群提供专业技能服务。加大扶持本地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快培育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倡导社会各界志愿者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结对活动,建立起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群体。 贵支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继续认真对待。对本提案的办理结果,请在网上就满意度进行评价反馈。 再次感谢贵支部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 此复。 |
(联系人:张万荣 联系电话:15808399891) |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19年10月31日 |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