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农业园区质效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 |
编 号:第〔81〕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贺全贤 | |
针对上述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坚持高起点、系统性、科学性规划,做强园区产业。一是解放思想,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注重整体和局部相统一、刚性和弹性相结合、规划布局与空间实际相一致,进一步完善各类园区专项规划,做到因地制宜,因势发展。二是文化引领,特色打造。要把朝天的历史文化内涵作为最重要的资源和财富,把乡土民风融入到产业发展中去,通过特色文化加持提升产业园区品位,突出“土”“特”“鲜”“康养”等特色,丰富产品内涵。三是立足试点,逐步推广。近年来,朝天区各类示范园区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园区建设推进过程中也积累了很多具有立足实际、独具特色的试点经验和做法。但同时也总结了不少的经验教训,还需要进一步的梳理问题和不足,为今后的园区建设作出明确的指导,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坚持高标准、综合性、协调性管理,完善园区配套。一是强化基础设施配套。探索比照工业开发区的模式建设农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完善落实扶持政策。加大投入改进建设经营模式;落实优惠政策;加强金融、保险支持。三是增强主体带动力。着力培育园区经营主体;加大对主体的管理;服务好园区产业发展主体。四是创新管理机制。要组建专门的管理机构;培育好管理人才;创新园区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园区建设的考核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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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9年5月5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苏科年 |
主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四次会议第81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农业园区质效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81号提案)已经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你提出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核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关于“园区发展规划不尽合理”的问题。迄今为止,我区已建或在建的13个现代农业园区,每个园区都是先编制规划,通过市上的规划评审后才开始施工建设,但由于每个园区的规划单位不一样,规划单位的水平和对当年新建园区的理解差异,导致园区规建有些脱节。同时,由于园区建设规划深度未达到施工设计层次,不仅需要很长时间,还需要几十万甚至达到上百万元的费用,因此受财力和时间限制,每年的园区规划建设基本是概念性规划而不是详细规化更不是施工设计,具体实施又另有操作方案,所以也显得规划比实际建设“大”了一些。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规划工作,着力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规划的权威性。 (二)关于“重建轻管现象突出及管理体制不健全”的问题。目前,我区没有园区建设和管理的专门机构,综合服务和后续管理都跟不上,园区建设存在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在新一轮机构改革深入推进过程中,明确园区管理机构编制,研究制定园区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园区管理体制问题。 (三)关于“产业支撑能力较弱”的问题。目前,我区的园区建设都是以朝天五大特色农业产业为主导产业来建的,核桃和蔬菜园区的支撑力相对较强,食用菌、畜牧、蚕桑等产业对园区的支撑作用相对较弱。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政策,出台我区园区产业建设政策,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积极争创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创新园区经营主体融资贷款模式,多渠道增加园区产业建设投入。 (四)关于“产业主体带动力弱”的问题。近年来,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们出台了促进农业企业与农民建立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指导意见,把农业企业、专合组织带动农户增收作为项目安排和晋升级别的依据,不断探索“龙头+专合社+基地+农户”、“ 龙头+专合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引导农民与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带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但是,个别企业和专合组织由于自身实力不强、经营不善,带动农户的能力不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的运行监测,清理淘汰空壳社、不合格的示范专合组织和重点龙头企业。 二、关于你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出的建议 针对我区今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你提出了“坚持高起点、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规划农业园区,做强园区产业;坚持高标准、综合性、协调性管理,完善园区配套”等建议,这些建议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我们将虚心接受,充分采纳,融入到我区即将制定出台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方案之中,促进我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质增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并诚恳希望一如继往地关心和支持全区“三农”工作! |
(联系人:王丽丽 联系电话:18284038830) |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4日 |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