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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加大对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三病防治倾斜的建议
编 号:第〔84〕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李勇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我区整体贫困的主要原因,而导致疾病的前三位病种就是高血压及其合并症,慢阻肺及其合并症,作好这三病的防治就可以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终节约医保经费,阻断困病返贫,巩固脱贫成果。因此作如下建议:
  一、完善“三病”防治机制。以卫健局牵头,成立三病防治专家组,完善防治标准,细化防治措施,落实防治责任,加大对专家组人员的政策支持力度。
  二、畅通简化慢性病手续办理流程。由于朝天属于山区,大部分患病群众为留守老人,办理手续非常困难。所以就这三病的慢性病手续必须简化。由专家组人员沉下去,与村医一道上门服务确定是否诊断明确,是否需要治疗,确定后再由防治人员在医保局集中办理,增加病人的参与性。
  三、提高这三病人员日常治疗的支付比例,减少住院次数,最终实现总费用的节约,建议支付控制在600-800元/人.年即可。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9年5月5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牵头领导:孙玉娟
主办单位:区卫健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四次会议第84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李勇委员:
  您在广元市朝天区六届政协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大对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三病防治倾斜”的建议(第〔84〕号),已由区人民政府转我局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函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三病”防治机制的建议。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为省级健康扶贫项目,我局高度重视“三病”的防治工作。一是组建防治专家组。按照原市卫计委《关于开展高血压糖尿病专科专病医师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广卫函〔2018〕286号)要求,将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两家区级医院高血压、糖尿病治疗科室和相关科室在岗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的20名医师统计上报,组建我区的高血压和糖尿病防治专家组。二是探索防治新模式。2019年,我区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低的问题,落实了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建立了首席高血压医师制度和高血压、糖尿病信息交换制度,举办了首席高血压管理医师训练营两期。区人民医院通过实施高血压惠民项目,与8家乡镇卫生院开展高血压疾病联防试点,使3000余名高血压患者得到规范治疗。通过以上措施,切实提高了我区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和规范管理率。尊敬的李勇委员,今后我局将按照您的建议,切实完善区、乡、村三级慢性病防治网络,建立健全防治专家库,进一步务实防治举措,切实提高慢性病患者生存质量。
 二、关于畅通简化慢性病手续办理流程的建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广元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广人社发〔2017〕7号)》第二章第十条将原发性高血压(伴有靶器官损害和临床相关病变)、糖尿病(伴有并发症)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三种疾病确定为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慢性疾病为第一类特殊疾病,按照《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一条门诊特殊疾病管理与申报规定,区人民医院作为我区唯一一家二甲医院,为我区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给予诊断。按照您的建议,我局将要求区人民医院(二甲医院)制定简化慢病管理办理的工作方案,安排本院负责慢性病门诊诊断的医生为偏远地区和行动不便的慢性病人员提供上门服务,确定诊断是否明确,是否需要治疗,确定后在区医疗保障局集中办理。
  三、关于提高“三病”人员日常治疗的支付比例的建议。目前,我区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报销执行《广元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二条之规定,符合特殊疾病治疗目录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一类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按60%支付,一年不超过600元;二类特殊疾病按二级医院住院标准支付,一年扣减1次起付标准。尊敬的李勇委员,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及《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精神,国家、省、市将加强高血压、糖尿病和慢阻肺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医疗保障倾斜力度,市、区医疗保障局将会出台相应的政策和规定。

(联系人:王文芳 联系电话:15928238275)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18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19年度第84号
领衔委员:李勇

关于加大对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三病防治倾斜的建议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我区整体贫困的主要原因,而导致疾病的前三位病种就是高血压及其合并症,慢阻肺及其合并症,作好这三病的防治就可以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终节约医保经费,阻断困病返贫,巩固脱贫成果。因此作如下建议:
  一、完善“三病”防治机制。以卫健局牵头,成立三病防治专家组,完善防治标准,细化防治措施,落实防治责任,加大对专家组人员的政策支持力度。
  二、畅通简化慢性病手续办理流程。由于朝天属于山区,大部分患病群众为留守老人,办理手续非常困难。所以就这三病的慢性病手续必须简化。由专家组人员沉下去,与村医一道上门服务确定是否诊断明确,是否需要治疗,确定后再由防治人员在医保局集中办理,增加病人的参与性。
  三、提高这三病人员日常治疗的支付比例,减少住院次数,最终实现总费用的节约,建议支付控制在600-800元/人.年即可。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2019年度第84号提案的回复

李勇委员:
  您在广元市朝天区六届政协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大对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三病防治倾斜”的建议(第〔84〕号),已由区人民政府转我局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函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三病”防治机制的建议。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为省级健康扶贫项目,我局高度重视“三病”的防治工作。一是组建防治专家组。按照原市卫计委《关于开展高血压糖尿病专科专病医师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广卫函〔2018〕286号)要求,将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两家区级医院高血压、糖尿病治疗科室和相关科室在岗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的20名医师统计上报,组建我区的高血压和糖尿病防治专家组。二是探索防治新模式。2019年,我区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低的问题,落实了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建立了首席高血压医师制度和高血压、糖尿病信息交换制度,举办了首席高血压管理医师训练营两期。区人民医院通过实施高血压惠民项目,与8家乡镇卫生院开展高血压疾病联防试点,使3000余名高血压患者得到规范治疗。通过以上措施,切实提高了我区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和规范管理率。尊敬的李勇委员,今后我局将按照您的建议,切实完善区、乡、村三级慢性病防治网络,建立健全防治专家库,进一步务实防治举措,切实提高慢性病患者生存质量。
 二、关于畅通简化慢性病手续办理流程的建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广元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广人社发〔2017〕7号)》第二章第十条将原发性高血压(伴有靶器官损害和临床相关病变)、糖尿病(伴有并发症)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三种疾病确定为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慢性疾病为第一类特殊疾病,按照《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一条门诊特殊疾病管理与申报规定,区人民医院作为我区唯一一家二甲医院,为我区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给予诊断。按照您的建议,我局将要求区人民医院(二甲医院)制定简化慢病管理办理的工作方案,安排本院负责慢性病门诊诊断的医生为偏远地区和行动不便的慢性病人员提供上门服务,确定诊断是否明确,是否需要治疗,确定后在区医疗保障局集中办理。
  三、关于提高“三病”人员日常治疗的支付比例的建议。目前,我区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报销执行《广元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二条之规定,符合特殊疾病治疗目录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一类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按60%支付,一年不超过600元;二类特殊疾病按二级医院住院标准支付,一年扣减1次起付标准。尊敬的李勇委员,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及《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精神,国家、省、市将加强高血压、糖尿病和慢阻肺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医疗保障倾斜力度,市、区医疗保障局将会出台相应的政策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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