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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成立朝天区政协书画院的建议
编 号:第〔54〕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胡仕平
  书画艺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之一,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书画事业,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发展中国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重要意义。更是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加快建设川陕结合部文化强区的决定》精神的重要举措。
  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界别特色突出,联系面广,包容性强,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建设川陕结合部文化强区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政协在积极履行三项职能的同时,把推进书画事业作为一项有益的工作开展起来,能够在更广泛的领域内发挥作用。同时,省、市政协很早就建起了书画院,我市有很多县区都建了书画院,为推动文化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我区有必要成立政协书画院。
  成立政协书画院,有利于利用书画院这个艺术平台,更好地整合我区现有书画艺术资源,配合重大政治活动,开展书画活动,发挥书画工作的特点和优势,为朝天区政协履行参政议政工作职能服务。
  通过政协书画院,组织联系政协委员和全区的书画界爱好者开展书画活动,丰富人民政协的工作内涵。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凭借政协书画院这一传播和谐文化的平台和纽带,通过书画联谊和学术交流活动,密切各兄弟县区政协以及省内外艺术团体与书画家的联系,发挥政协优势,以书画会友,广交朋友,促进朝天对外文化交流,为扩大朝天对外交往作贡献。
  为此,建议成立朝天区政协书画院。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8年5月23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政协提案委 牵头领导:华昌桂
主办单位:区政协办 协办单位:区委编办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54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胡仕平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成立朝天区政协书画院的建议》(第〔54〕号提案)已收悉。
  现将所提建议回复如下:区政协高度重视朝天区政协书画院的建立工作,将其作为2015年政协机构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区政协五届十四次主席会议上对书画院的建立工作进行了讨论和协商。2015年8月,又对区政协书画院的建立工作进行了专题讨论,并再次以(2015)13号文件向区委提交了请示(含机构方案),待区委主要领导签批后,及时落实此项工作。
  1、机构名称:广元市朝天区政协书画院。
  2、机构性质:新成立正科级事业单位,挂靠区政协。书画院设院长1名(由一名副主席兼任);其中副院长(正科级)1名(由区政协未任实职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1名(由区政协教文卫体委主任兼任)。
  3、工作职责:区政协书画院成立后,应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把推进书画事业作为一项有益的工作开展起来,不断丰富对外交往内容,扩大对外交流。每年举行一至二次书画交流、书画艺术讲座或培训、组织书画师开展书画采风活动,适时邀请书画师参加对外书画交流活动,原则上每届编印书画作品集一本。
  4、办公地点:由区宣传文化中心调剂100平方米左右办公场所。
(联系人:刘明洲 联系电话:13547190376)
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24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15年度第54号
领衔委员:胡仕平

关于成立朝天区政协书画院的建议

  书画艺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之一,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书画事业,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发展中国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重要意义。更是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加快建设川陕结合部文化强区的决定》精神的重要举措。
  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界别特色突出,联系面广,包容性强,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建设川陕结合部文化强区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政协在积极履行三项职能的同时,把推进书画事业作为一项有益的工作开展起来,能够在更广泛的领域内发挥作用。同时,省、市政协很早就建起了书画院,我市有很多县区都建了书画院,为推动文化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我区有必要成立政协书画院。
  成立政协书画院,有利于利用书画院这个艺术平台,更好地整合我区现有书画艺术资源,配合重大政治活动,开展书画活动,发挥书画工作的特点和优势,为朝天区政协履行参政议政工作职能服务。
  通过政协书画院,组织联系政协委员和全区的书画界爱好者开展书画活动,丰富人民政协的工作内涵。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凭借政协书画院这一传播和谐文化的平台和纽带,通过书画联谊和学术交流活动,密切各兄弟县区政协以及省内外艺术团体与书画家的联系,发挥政协优势,以书画会友,广交朋友,促进朝天对外文化交流,为扩大朝天对外交往作贡献。
  为此,建议成立朝天区政协书画院。

( A )类
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5年度第54号提案的回复

胡仕平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成立朝天区政协书画院的建议》(第〔54〕号提案)已收悉。
  现将所提建议回复如下:区政协高度重视朝天区政协书画院的建立工作,将其作为2015年政协机构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区政协五届十四次主席会议上对书画院的建立工作进行了讨论和协商。2015年8月,又对区政协书画院的建立工作进行了专题讨论,并再次以(2015)13号文件向区委提交了请示(含机构方案),待区委主要领导签批后,及时落实此项工作。
  1、机构名称:广元市朝天区政协书画院。
  2、机构性质:新成立正科级事业单位,挂靠区政协。书画院设院长1名(由一名副主席兼任);其中副院长(正科级)1名(由区政协未任实职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1名(由区政协教文卫体委主任兼任)。
  3、工作职责:区政协书画院成立后,应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把推进书画事业作为一项有益的工作开展起来,不断丰富对外交往内容,扩大对外交流。每年举行一至二次书画交流、书画艺术讲座或培训、组织书画师开展书画采风活动,适时邀请书画师参加对外书画交流活动,原则上每届编印书画作品集一本。
  4、办公地点:由区宣传文化中心调剂100平方米左右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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