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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促进我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编 号:第〔65〕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苗晓忠
  近年来,随着我区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了城市骨架,完善了城市功能,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事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从而促进了我区房地产业从无到有、从有到好地快速发展,先后开发了陵江峰阁、明月水岸、鑫地苑、锦秀家园、明月新城等地产楼盘,羊木水乡、中子工业园区安置点等中心城镇房地产也在稳步推进。同时,即将竣工的凯城尼斯、曾家山五坊街,以及2018年开工的蜀道印象等项目,为我区提供更加充足的房源。
  但是,受经济上行压力影响及自然购买力疲软等因素影响,给未来房地产销售形成相当大的压力,目前,住房库存200余套(主要是凯城尼斯)及几个楼盘的商业地产库存压力大,为了减少未来房地产库存压力,促进我区房地产产业健康发展,提以下建议:
  1.继续推行购房财政补贴政策,通过财政补贴这样一个财政杠杆来撬动住房地产销售。
  2.结合易地搬迁、地质灾害搬迁、土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给予财政适度补助,鼓励农户到主城区及中心城镇购房。
  3.政府引导房地产企业加大地产销售外宣工作,要走出朝天,尤其是向甘肃、陕西等地区进行销售宣传,鼓励、吸纳西北地区来我区购房、置业、上学、定居。
  4.将库存的商业地产改造成住房地产进行销售,减少商业地产库存。
  5.政府供地要结合销售情况进行有序供地,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9年5月5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牵头领导:李治成
主办单位:区住建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四次会议第65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苗晓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65〕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房地产产业的关心,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准确,建议很好,现结合我区实际回复如下:
  一、所提出的“继续推行购房财政补贴政策”确实是推动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一个有力杠杆,但前提必须是在我区财政资金充足、市场行情需要、库存量大的情况下才能推行。
  二、关于“易地搬迁、地质灾害搬迁、土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给予财政适度补助,鼓励农户到主城区及中心城镇购房”的建议。易地搬迁、地质灾害搬迁、土地增减挂钩等方面,国家有专项补助资金,我们只能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到主城区及中心城镇自愿购房。
  三、关于“政府引导房地产业加大房地产销售外宣工作,要走出朝天,吸纳外地资源”的建议,在企业自愿的情况下,我们将积极引导、鼓励企业通过多渠道对外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积极吸引外地资金、资源,从而促进我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四、关于“将库存的商业地产改造成住房地产进行销售,减少商业库存”的建议,目前国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多年未销售的商业地产改成住宅进行销售,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中提出,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但这只能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申请改变房屋用途,并且在规划部门的支持下进行,建设部门无权擅自要求企业改变其房屋用途。
  五、关于“政府供地”的建议,近几年我区商品房库存充足,政府已多年没有在城区实施供地。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房地产业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朝天区一定会建设得更加美丽!
(联系人:雷踊 联系电话:13981279135)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4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19年度第65号
领衔委员:苗晓忠

​关于促进我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区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了城市骨架,完善了城市功能,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事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从而促进了我区房地产业从无到有、从有到好地快速发展,先后开发了陵江峰阁、明月水岸、鑫地苑、锦秀家园、明月新城等地产楼盘,羊木水乡、中子工业园区安置点等中心城镇房地产也在稳步推进。同时,即将竣工的凯城尼斯、曾家山五坊街,以及2018年开工的蜀道印象等项目,为我区提供更加充足的房源。
  但是,受经济上行压力影响及自然购买力疲软等因素影响,给未来房地产销售形成相当大的压力,目前,住房库存200余套(主要是凯城尼斯)及几个楼盘的商业地产库存压力大,为了减少未来房地产库存压力,促进我区房地产产业健康发展,提以下建议:
  1.继续推行购房财政补贴政策,通过财政补贴这样一个财政杠杆来撬动住房地产销售。
  2.结合易地搬迁、地质灾害搬迁、土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给予财政适度补助,鼓励农户到主城区及中心城镇购房。
  3.政府引导房地产企业加大地产销售外宣工作,要走出朝天,尤其是向甘肃、陕西等地区进行销售宣传,鼓励、吸纳西北地区来我区购房、置业、上学、定居。
  4.将库存的商业地产改造成住房地产进行销售,减少商业地产库存。
  5.政府供地要结合销售情况进行有序供地,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9年度第65号提案的回复

苗晓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65〕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房地产产业的关心,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准确,建议很好,现结合我区实际回复如下:
  一、所提出的“继续推行购房财政补贴政策”确实是推动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一个有力杠杆,但前提必须是在我区财政资金充足、市场行情需要、库存量大的情况下才能推行。
  二、关于“易地搬迁、地质灾害搬迁、土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给予财政适度补助,鼓励农户到主城区及中心城镇购房”的建议。易地搬迁、地质灾害搬迁、土地增减挂钩等方面,国家有专项补助资金,我们只能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到主城区及中心城镇自愿购房。
  三、关于“政府引导房地产业加大房地产销售外宣工作,要走出朝天,吸纳外地资源”的建议,在企业自愿的情况下,我们将积极引导、鼓励企业通过多渠道对外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积极吸引外地资金、资源,从而促进我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四、关于“将库存的商业地产改造成住房地产进行销售,减少商业库存”的建议,目前国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多年未销售的商业地产改成住宅进行销售,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中提出,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但这只能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申请改变房屋用途,并且在规划部门的支持下进行,建设部门无权擅自要求企业改变其房屋用途。
  五、关于“政府供地”的建议,近几年我区商品房库存充足,政府已多年没有在城区实施供地。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房地产业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朝天区一定会建设得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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