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缔同乐园广场和时代广场停车场和完善其他广场设施设备的建议 |
编 号:第〔48〕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张晓红 | |
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9年5月5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李兆南 |
主办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协办单位:区住建局 区文旅体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四次会议第48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取缔同乐园广场和时代广场停车场和完善其他广场设施设备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朝天城区小中坝片区属于旧城区,人口分布集中,停车场等城市基础建设较差,城市停车供需不平衡矛盾突出,对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另外,您反映的公共广场设施设备等问题,确实给市民休闲娱乐带来了极大不便。 为解决以上问题,我局从以下几方面展开工作。一是科学合理规划停放区域。我局通过和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目前已开放了时代广场、明月新城两个地下停车场,基本满足朝天城区停车需求。针对您提到广场停车问题,我局已于今年4月依法取缔了同乐园临时停车场,并决定于今年10月25日前完成时代广场露天临时停车场的取缔工作,保障老体协有充足的空间开展广场舞等活动。二是逐步完善广场基础设施。针对您所提到的污水处理厂和朝天大酒店两个广场灯光照明设施的问题,市政维修部门已及时检修了灯光设备,保障夜间休闲娱乐的良好照明条件。针对您提到的锻炼器械老化,得不到维修维护,没有安全保障等问题,我局已经函接区住建局和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对各广场的健身器械和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及时更换了无法正常使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健身器械,保障全民健身有好去处,有完善设施,有安全器械。 下一步,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创建文明城市等宣传活动,向市民宣传爱护公共设施,文明休闲娱乐等文明市民公约,引导市民共同构建良好公共休闲娱乐环境。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对擅自占用公共场所、休闲广场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及时联系有关部门维修或更换老旧破损和无法正常使用的市政公共设施,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真正做到长治久治,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
(联系人:张雄 联系电话:15984063469)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元市朝天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19年10月23日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