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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加强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编 号:第〔47〕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民革朝天支部
  食品安全问题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最切身利益的根本问题,属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下,通过食品药品主管部门的履职尽责,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没有发生区域性重特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但是,在高压态势下,假冒伪劣食品大量向监管薄弱的农村转移,隐患十分突出,以致农村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
  一、全区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幅员面大,业态分布宽广,监管难度大。一是全区人事食品经营的业态有6000余家,主要分散在25个乡镇、214个村的各中小学校周边和场镇、社区,空间分布辽阔。二是农村食品经营业态的“小、乱、散”特点突出,供货渠道杂乱,没有主动索证索票,无进货验收登记和购销台账,管理不规范,整改难易反弹。三是农产品加工小作坊环境条件差,加工设施简陋,仅凭传统方法和经验加工制作,无生产质量标准和内检措施。四是经营方式和产品多样,坐店经营、流动摆摊、货郎串卖,用水果、糖果等换购红薯、土豆等农产品,食品种类和形态繁多,加之利用现代科技包装,使用模糊广告宣传,增大了监管困难。
  (二)经营主体多样,从业人员复杂,责任落实难。一是经营业主特殊复杂,有学校周边农户、教师亲属、留守老人等从事经营,受年龄、文化等因素的影响,给食品药品监管带来困难。二是农村家宴户主及餐服人员差异较大,举办婚丧嫁娶、小孩满月、生日寿辰、升学乔迁等宴席的安全风险日益增多,加重了监管工作量。三是农村丧宴大多事发突然,仓促组织食品材料举办宴席,个别丧事办宴时间长达数天,而贮藏、保鲜条件差,食品质量安全无保障。
  (三)群众观念落后,队伍业务不精,安全隐患多。一是农村经济和文化落以及观念比较落后,只关注价廉“便宜”,不关注质量安全,没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难以形成群防群控社会氛围。二是不法经营者藏匿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城区过期变质食品转移到农村销售或贱卖或换初级农产品,得不到及时举报查处,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群众健康。三是全区现有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仅 人,人员编制严重不足,人员年龄老化,业务不精。乡镇“食安办”和村信息员均为兼职,网底无专人。
  (四)地方财力薄弱,配套保障不足,执法装备差。一是区级财力困难,预算人头经费只能保基本运转,不能满足日常巡查和办案需要,对查办跨省市的特大案件,常因办案经费不足而挂案中止,时间过长证据灭失。二是省市每年下达各类食品抽样送检任务多达500个,需要大量采样送检经费,区财政难以足额预算。三是各片区执法监督分所没有执法交通工具和采样、取证等设施设备。
  二、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工作的建议
  (一)落实政府责任,强化监管保障。区、乡两级政府对辖区内的食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应当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最广泛的民生工程,纳入政府中心工作来抓。要落实编制、人员,解决监管队伍的办公设施和执法设施,足额预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管抽样检测经费、侦察办案经费,为落实监管措施提供充分保障。要统筹协调,整合卫生、农业和科研院所的检测机构,配置仪器设备,承担相应项目检测任务。各乡镇要落实专人负责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
  (二)强化部门配合,严格追究责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区内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常巡查频次,督促指导乡镇落实监管措施,抓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培训,认真做好抽样送检和风险分析评估,严格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案件,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快速移交。公安、农业和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作配合,切实做好涉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犯罪案件立案侦办工作,快速锁定犯罪证据。检法两院要及时依法起诉和审判惩处,从重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要让违法人员将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健全监管机制,完善支撑体系。要充实食品药品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的编制和人员,必要时可增加协管员。乡镇食安办,要落实专职执法类事业编制,公开聘用3—5名专职工作人员,保证乡镇食安办有人履职。建立“区、乡、村上下联动”机制,区食安委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相关单位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分析评估风险,协调、部署相关工作,形成“部门联动,上下齐动”格局。建立食品药品公共信息大平台,交流学习,各相关部门互通案情,协查办案,形成覆盖面广的监管网络,并加快推行“联网审批”制度。
  (四)大力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要多层次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学习和交流,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的综合素质。要分类组织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参加相关法规学习培训,提升执业道德素养和法制意识。要大力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进场镇、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普及广大农村群众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知识,增强自我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和安全可疑食品,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5年4月16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牵头领导:何开莉
主办单位:区食药工商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47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赵清玲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第〔47〕号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5月26日,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广朝委办〔2015〕47号)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调查研究,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实际,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此项提案办理工作。
  一、积极推进食品监管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健全责任体系
  我区率先启动了食品药品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主要从三个方面对食品监管职能职责进行了整合加强,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落实责任,不断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一是进一步优化调整监管职能。将区畜牧食品局并入区农业局,将原区水务局负责的水产品监管、区商务局负责的生猪屠宰监管职能调整到整合后的区农业局;将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区工商局合并组建了新的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全区的食品安全监管链缩短为两个主要部门,种养殖的食用农产品源头管理归区农业局负责,进入市场后的生产加工流通等食品安全归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负责。卫计、住建、城管、粮食、质检等部门分别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筑工地食堂、流动摊贩、粮油安全、食品包装材料等监管职能。二是全面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新的食药品工商局“三定”方案特别注重基层一线监管能力建设,机构、人员、编制等尽力向基层一线倾斜,核定总编制65个,其中,基层所队编制占50%以上。在原有4个基层所的基础上新增设了3个基层所,使原来每个所监管6—7个乡镇减少到现在的3—4个乡镇,进一步细分了监管网格,缩小了监管半径;新增设了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中心专业机构,安排专人参加了省局举办的专题培训,目前具备了基本的快检能力。并全面梳理原有管理制度,重新制定学习培训、业务规范、组织纪律、目标考核等制度,做到岗位职责具体化,工作程序化,监督考核严格化,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其中,曾家所初步建成为国家一类标准所。三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区政府专题研究调研食品安全工作5次,调整充实了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第48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召开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食安委成员单位两次会议。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区“强村行动”,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25个乡镇、14个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今年新增8个目标责任部门。区人大深入部分乡镇、部门、企业专题调研农村食品安全。区长、分管副区长等相关领导多次带队检查督导食品安全工作。印发了《2015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修改完善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二、突出多元共治监管食品安全,严格追究责任
  强化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负总责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联手创新促监管破难题,全区农村厨师坚持培训上岗,积极规划打造农村群体性集中聚餐点。中子镇成立家宴理事会,“四定两落实”,促进农村宴席活动全程动态监督和自主管理。曾家镇和两河口乡在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拿出一部资金以奖代补,区乡“两级”强强联动,赢得了本辖区小作坊和小餐饮改造升级的攻坚战,两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22家小作坊达到了“三化三清”标准。目前,120家小作坊完成备案登记,备案率达80%。广元市朝天区越龄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从小作坊到认证企业再到入驻京东商城,实现了质的飞跃。各部门紧密配合抓食品安全。我局与农业部门签订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协议,与检察院建立了行政案件移送联席制度,与公安机关建立长效联动机制。首个粮安工程项目“粮油质量可追溯体系”在羊木忠成粮油专业合作社建成。启动了“沙河—中子—李家”7乡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精品一条线建设。曾家镇积极创建农产品监管市级示范乡镇,曾家镇石烛村、平溪乡大竹村创建市级示范村,全区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级示范村12个。8家小餐饮店积极投入市级示范店创建工作。力争通过五年时间,完成全区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城区小餐饮全面完成了规范整改,“三证”、“三改”、三防”达100%,消毒等设施设备配置齐全。全区学校食堂全部实行集中采购,层层分解目标,落实岗位责任,控制关键环节,强化教育培训,严格逗硬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六大”措施管理学校食品安全。年内,学校食堂全面纳入全区教育科技信息化建设,确保每个学校食堂不少于5个“电子眼”,实现学校食堂管理科学化。服务企业认证和品牌发展。我局积极主动服务朝天区润土农业开发公司、越岭食品公司、四维科技公司等企业,与省市主管部门积极衔接,多次上门指导、协助认证、产品标准申报等工作。服务指导企业品牌认定,引导棒仁食品、智慧油加工厂等企业品牌升级。指导“曾家山蔬菜”协会创建国家驰名商标,“羊木食用菌”协会创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推行“网格化、痕迹化”日常监管。强化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饮等日常监管和节日热销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做到定人、定责、定区域。建立完善了企业监管档案和数据库,落实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承诺和退出机制。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执法力度。今年以来,我局以约谈承诺、指导监督、严管重罚等手断,区食安办组织区农业、教科、旅游、广电、公安等部门及乡镇开展联合执法8次。以白酒、食用油、水产品、肉制品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15次。接受群众投诉举报5件,查处违法案件32件,处罚没款23万元。全区49个学校食堂进行了2次全面检查。其中,联合公安部门历时半年查办一起销售假酒窝点典型案例,查获假冒茅台等6个品种2500瓶,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开展了为期100天的“红盾春雷行动”和“保春耕、促发展”专项行动,查处不合格农资案件6件,擅自发布广告2件。散装食用油案例,货值金额达20余万元。假麦麸皮案例,为东溪河乡等3乡镇100余户香菇种植户追回货款36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三、进一步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完善支撑体系
  在区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区食安办充分发挥“抓手”作用,建立健全了各乡镇、各监管部门联络员制度、报告制度、联合执法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区、乡、村“三级”监管网络逐步完善,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伏玉琼为主任,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徐骁、食品和农产品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区监察局等24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25个乡镇成立了食安办,落实了1名专兼职人员。214个行政村、7个居委会落实了以村主任、居委会主任为主要责任人的食品安协管员。25个乡镇均建立了农产品速测室,30个行政村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站,每个站配置了农残快速检测设备,聘请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基层食药所配备了快检设备,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专业培训,提高了食品安全快检能力。
  四、大力开展宣传培训,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多渠道强宣传。我局在区电视台专题报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6次,各种网站、报刊等媒体刊登食品安全信息90条。积极推进12315、12331进农村、进社区。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农家乐、旅游景区等张贴温馨提示和举报投诉电话,着实把消费维权向农村地区延伸,进一步完善了农村食品消费维权网络。在抓好“3.15”、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寺庙等宣传活动的同时,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载体,区食安办组织25个乡镇及11个相关部门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主题日宣传活动。扩范围强培训。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开展了培训。为人大代表、全区村书记、25个乡镇副书记及部分驻村干部、村主任、农村厨师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和《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培训。
  我区食品产业基础较薄弱,企业“多、小、散”,食品安全监管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针对提案指出的问题及建议,持续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实现监管网格化、检验能力规范化、宣传培训制度化、监管信息科学化、队伍建设能力化。我们将不辱使命,认真履职,努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   
(联系人:郭小燕 联系电话:13981285617)
2015年9月23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15年度第47号
领衔委员:民革朝天支部

关于加强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食品安全问题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最切身利益的根本问题,属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下,通过食品药品主管部门的履职尽责,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没有发生区域性重特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但是,在高压态势下,假冒伪劣食品大量向监管薄弱的农村转移,隐患十分突出,以致农村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
  一、全区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幅员面大,业态分布宽广,监管难度大。一是全区人事食品经营的业态有6000余家,主要分散在25个乡镇、214个村的各中小学校周边和场镇、社区,空间分布辽阔。二是农村食品经营业态的“小、乱、散”特点突出,供货渠道杂乱,没有主动索证索票,无进货验收登记和购销台账,管理不规范,整改难易反弹。三是农产品加工小作坊环境条件差,加工设施简陋,仅凭传统方法和经验加工制作,无生产质量标准和内检措施。四是经营方式和产品多样,坐店经营、流动摆摊、货郎串卖,用水果、糖果等换购红薯、土豆等农产品,食品种类和形态繁多,加之利用现代科技包装,使用模糊广告宣传,增大了监管困难。
  (二)经营主体多样,从业人员复杂,责任落实难。一是经营业主特殊复杂,有学校周边农户、教师亲属、留守老人等从事经营,受年龄、文化等因素的影响,给食品药品监管带来困难。二是农村家宴户主及餐服人员差异较大,举办婚丧嫁娶、小孩满月、生日寿辰、升学乔迁等宴席的安全风险日益增多,加重了监管工作量。三是农村丧宴大多事发突然,仓促组织食品材料举办宴席,个别丧事办宴时间长达数天,而贮藏、保鲜条件差,食品质量安全无保障。
  (三)群众观念落后,队伍业务不精,安全隐患多。一是农村经济和文化落以及观念比较落后,只关注价廉“便宜”,不关注质量安全,没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难以形成群防群控社会氛围。二是不法经营者藏匿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城区过期变质食品转移到农村销售或贱卖或换初级农产品,得不到及时举报查处,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群众健康。三是全区现有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仅 人,人员编制严重不足,人员年龄老化,业务不精。乡镇“食安办”和村信息员均为兼职,网底无专人。
  (四)地方财力薄弱,配套保障不足,执法装备差。一是区级财力困难,预算人头经费只能保基本运转,不能满足日常巡查和办案需要,对查办跨省市的特大案件,常因办案经费不足而挂案中止,时间过长证据灭失。二是省市每年下达各类食品抽样送检任务多达500个,需要大量采样送检经费,区财政难以足额预算。三是各片区执法监督分所没有执法交通工具和采样、取证等设施设备。
  二、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工作的建议
  (一)落实政府责任,强化监管保障。区、乡两级政府对辖区内的食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应当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最广泛的民生工程,纳入政府中心工作来抓。要落实编制、人员,解决监管队伍的办公设施和执法设施,足额预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管抽样检测经费、侦察办案经费,为落实监管措施提供充分保障。要统筹协调,整合卫生、农业和科研院所的检测机构,配置仪器设备,承担相应项目检测任务。各乡镇要落实专人负责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
  (二)强化部门配合,严格追究责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区内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常巡查频次,督促指导乡镇落实监管措施,抓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培训,认真做好抽样送检和风险分析评估,严格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案件,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快速移交。公安、农业和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作配合,切实做好涉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犯罪案件立案侦办工作,快速锁定犯罪证据。检法两院要及时依法起诉和审判惩处,从重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要让违法人员将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健全监管机制,完善支撑体系。要充实食品药品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的编制和人员,必要时可增加协管员。乡镇食安办,要落实专职执法类事业编制,公开聘用3—5名专职工作人员,保证乡镇食安办有人履职。建立“区、乡、村上下联动”机制,区食安委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相关单位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分析评估风险,协调、部署相关工作,形成“部门联动,上下齐动”格局。建立食品药品公共信息大平台,交流学习,各相关部门互通案情,协查办案,形成覆盖面广的监管网络,并加快推行“联网审批”制度。
  (四)大力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要多层次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学习和交流,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的综合素质。要分类组织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参加相关法规学习培训,提升执业道德素养和法制意识。要大力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进场镇、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普及广大农村群众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知识,增强自我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和安全可疑食品,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 A )类
关于2015年度第47号提案的回复

赵清玲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第〔47〕号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5月26日,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广朝委办〔2015〕47号)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调查研究,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实际,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此项提案办理工作。
  一、积极推进食品监管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健全责任体系
  我区率先启动了食品药品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主要从三个方面对食品监管职能职责进行了整合加强,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落实责任,不断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一是进一步优化调整监管职能。将区畜牧食品局并入区农业局,将原区水务局负责的水产品监管、区商务局负责的生猪屠宰监管职能调整到整合后的区农业局;将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区工商局合并组建了新的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全区的食品安全监管链缩短为两个主要部门,种养殖的食用农产品源头管理归区农业局负责,进入市场后的生产加工流通等食品安全归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负责。卫计、住建、城管、粮食、质检等部门分别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筑工地食堂、流动摊贩、粮油安全、食品包装材料等监管职能。二是全面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新的食药品工商局“三定”方案特别注重基层一线监管能力建设,机构、人员、编制等尽力向基层一线倾斜,核定总编制65个,其中,基层所队编制占50%以上。在原有4个基层所的基础上新增设了3个基层所,使原来每个所监管6—7个乡镇减少到现在的3—4个乡镇,进一步细分了监管网格,缩小了监管半径;新增设了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中心专业机构,安排专人参加了省局举办的专题培训,目前具备了基本的快检能力。并全面梳理原有管理制度,重新制定学习培训、业务规范、组织纪律、目标考核等制度,做到岗位职责具体化,工作程序化,监督考核严格化,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其中,曾家所初步建成为国家一类标准所。三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区政府专题研究调研食品安全工作5次,调整充实了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第48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召开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食安委成员单位两次会议。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区“强村行动”,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25个乡镇、14个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今年新增8个目标责任部门。区人大深入部分乡镇、部门、企业专题调研农村食品安全。区长、分管副区长等相关领导多次带队检查督导食品安全工作。印发了《2015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修改完善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二、突出多元共治监管食品安全,严格追究责任
  强化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负总责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联手创新促监管破难题,全区农村厨师坚持培训上岗,积极规划打造农村群体性集中聚餐点。中子镇成立家宴理事会,“四定两落实”,促进农村宴席活动全程动态监督和自主管理。曾家镇和两河口乡在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拿出一部资金以奖代补,区乡“两级”强强联动,赢得了本辖区小作坊和小餐饮改造升级的攻坚战,两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22家小作坊达到了“三化三清”标准。目前,120家小作坊完成备案登记,备案率达80%。广元市朝天区越龄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从小作坊到认证企业再到入驻京东商城,实现了质的飞跃。各部门紧密配合抓食品安全。我局与农业部门签订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协议,与检察院建立了行政案件移送联席制度,与公安机关建立长效联动机制。首个粮安工程项目“粮油质量可追溯体系”在羊木忠成粮油专业合作社建成。启动了“沙河—中子—李家”7乡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精品一条线建设。曾家镇积极创建农产品监管市级示范乡镇,曾家镇石烛村、平溪乡大竹村创建市级示范村,全区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级示范村12个。8家小餐饮店积极投入市级示范店创建工作。力争通过五年时间,完成全区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城区小餐饮全面完成了规范整改,“三证”、“三改”、三防”达100%,消毒等设施设备配置齐全。全区学校食堂全部实行集中采购,层层分解目标,落实岗位责任,控制关键环节,强化教育培训,严格逗硬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六大”措施管理学校食品安全。年内,学校食堂全面纳入全区教育科技信息化建设,确保每个学校食堂不少于5个“电子眼”,实现学校食堂管理科学化。服务企业认证和品牌发展。我局积极主动服务朝天区润土农业开发公司、越岭食品公司、四维科技公司等企业,与省市主管部门积极衔接,多次上门指导、协助认证、产品标准申报等工作。服务指导企业品牌认定,引导棒仁食品、智慧油加工厂等企业品牌升级。指导“曾家山蔬菜”协会创建国家驰名商标,“羊木食用菌”协会创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推行“网格化、痕迹化”日常监管。强化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饮等日常监管和节日热销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做到定人、定责、定区域。建立完善了企业监管档案和数据库,落实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承诺和退出机制。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执法力度。今年以来,我局以约谈承诺、指导监督、严管重罚等手断,区食安办组织区农业、教科、旅游、广电、公安等部门及乡镇开展联合执法8次。以白酒、食用油、水产品、肉制品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15次。接受群众投诉举报5件,查处违法案件32件,处罚没款23万元。全区49个学校食堂进行了2次全面检查。其中,联合公安部门历时半年查办一起销售假酒窝点典型案例,查获假冒茅台等6个品种2500瓶,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开展了为期100天的“红盾春雷行动”和“保春耕、促发展”专项行动,查处不合格农资案件6件,擅自发布广告2件。散装食用油案例,货值金额达20余万元。假麦麸皮案例,为东溪河乡等3乡镇100余户香菇种植户追回货款36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三、进一步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完善支撑体系
  在区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区食安办充分发挥“抓手”作用,建立健全了各乡镇、各监管部门联络员制度、报告制度、联合执法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区、乡、村“三级”监管网络逐步完善,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伏玉琼为主任,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徐骁、食品和农产品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区监察局等24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25个乡镇成立了食安办,落实了1名专兼职人员。214个行政村、7个居委会落实了以村主任、居委会主任为主要责任人的食品安协管员。25个乡镇均建立了农产品速测室,30个行政村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站,每个站配置了农残快速检测设备,聘请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基层食药所配备了快检设备,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专业培训,提高了食品安全快检能力。
  四、大力开展宣传培训,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多渠道强宣传。我局在区电视台专题报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6次,各种网站、报刊等媒体刊登食品安全信息90条。积极推进12315、12331进农村、进社区。在农村地区集贸市场、农家乐、旅游景区等张贴温馨提示和举报投诉电话,着实把消费维权向农村地区延伸,进一步完善了农村食品消费维权网络。在抓好“3.15”、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寺庙等宣传活动的同时,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载体,区食安办组织25个乡镇及11个相关部门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主题日宣传活动。扩范围强培训。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开展了培训。为人大代表、全区村书记、25个乡镇副书记及部分驻村干部、村主任、农村厨师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和《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培训。
  我区食品产业基础较薄弱,企业“多、小、散”,食品安全监管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针对提案指出的问题及建议,持续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实现监管网格化、检验能力规范化、宣传培训制度化、监管信息科学化、队伍建设能力化。我们将不辱使命,认真履职,努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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