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政协 - 提案管理系统
委员提案 >> 关于整治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建议
编 号:第〔12〕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赵永梅
  近年来,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很多村民闹红白事存在着讲排场、图阔气、相互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陋习,而且愈演愈烈,这不但败坏了党风、村风,也成为村民一大沉重的经济负担,已严重影响着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办事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一是名目繁多,农村份子钱已从最初的婚丧嫁娶,扩展到孩子满月、生日、上学、当兵以及老人过寿、生病、搬家等等;二是行情看涨,份子钱数额近年水涨船高,一路飙升到数百甚至上千元;三是人心不古,有的人为了赚钱,一年能摆两三次酒,摆完了“生日宴”,摆“升学酒”,一年下来,光份子钱就收不少。你盯着份子钱办酒席,别人也不傻,不会老做“亏本生意”,于是办酒席、收份子钱在一些农村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成为一种“新乡愁”。这些现象的存在,会压缩农民家庭脱贫致富的空间、增加致贫返贫的风险。这说明,推进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不仅要重视看得见的因素,更要重视看不见的因素,通过移风易俗、净化风气,解决大操大办等问题,使地农村家庭人情支出回归到合理水平。
  为此,建议: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推进移风易俗提供组织保障
  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基层党组织和群众自治性组织应该是主导者和治理主体。一是基层党委政府要为乡风文明提供制度规范,包括对农村人情、办酒、彩礼、歌舞表演等提供建设性建议和规范性原则。当农村社会不能内生出规范实现自我治理时,基层党委政府的倡议和规范具有权威性,能够获得农民群众的认可和积极响应。二是要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等配套组织,把那些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员选拔到农村治丧委员会、红白理事会中,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三是注重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深化移风易俗等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干部要带头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范围和规模,以身作则引领社会风尚,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四是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方面的监督教育,坚决查处群众反应强烈的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变相敛财、公款宴请等不正之风,建议可结合村集体经济分红给予一定的经济惩治。
  二、开展婚丧礼俗整治行动
  实施“婚丧新办”倡导计划,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新风,倡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婚庆办理形式,倡导塔葬、树葬等生态殡葬模式,倡导乔迁、生日、升学、孩子满月等喜庆事宜不办的做法。以“丧事简办”为目标,引导丧户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减少花圈数量。大力推进殡仪服务场所建设,制定相关丧事简办程序,提供规范化治丧、吊唁、守灵等殡仪服务,把群众家中办丧逐步引导到殡仪服务场所集中办丧。进一步规范农村演出活动的管理,开展对农村集市,庙会以及红白喜事等演出场所督查,坚决依法查处违法演出行为。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9年5月5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牵头领导:苏科年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四次会议第12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赵永梅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基层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建议》(第12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扎实开展整改基层请客敛财行动,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农村红白喜事花样众多,礼金越写越大,家庭支出不断攀升,一部分人在操办红白喜事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重殓厚葬,盲目攀比、奢侈浪费现象漫延。为根治这一漏习,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2018年以来,先后开展集中整治基层“请客敛财”行动、深入整治党员干部“请客敛财”问题,通过系列举措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滥办酒席得到一定的遏制。
  一是建立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制定下发了《建立红白理事会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广朝民发〔2018〕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建设的通知》(广朝民发〔2019〕11号),对我区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红白理事会是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办理群众婚丧事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全程指导操办辖区内的婚丧喜庆事宜。各乡镇积极指导各村(社区)加快推进红白理事会建设进度,建立了李家乡永乐村等3个红白理事会区级示范点,每个乡镇确立1个村(社区)开展试点示范,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建立红白喜事申报制度,将在2019年12月底前实现村(社区)红白理事机构全覆盖,城乡居民勤俭办理红白喜事的自治制度普遍健全,100%红白理事会按照章程开展活动。
  二是修订村规民约。及时启动全区完善和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在2018年规范完善的基础上,全区各乡镇按照工作要求,以“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为目标,积极安排部署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全面完成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规范完善工作,将节俭操办红白喜事写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开展村民积分制管理,并与村民签订遵守村规民约承诺书,提高了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能力水平。三是加强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倡议书、微信、宣传栏、标语、滚动屏幕等形式,加大对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把专项整治的意义、范围、方法和所依据的政策法规说清楚、讲明白、宣传到位,使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引导干部群众树立崇尚勤朴节俭、清洁有序的文明新风尚。
  三是广泛开展党员干部不“请客敛财”承诺制。对操办的各种婚丧喜庆事宜,要求按规定逐一报告,并就操办事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范围和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进行说明。全区各村(社区)党员干部层层签订《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项廉政承诺书》,对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占用公共资源等做出明确承诺,时时提醒自己履行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放不“借机敛财”倡议书,积极倡导广大群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遏制“请客敛财”的陋习,努力形成健康文明的新风尚。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区红白喜事问题的几条建议十分具有建设性和指导性,对我们今后做好基层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切实减轻群众的经济和精神负担,逐步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节俭、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一是进一步加强村红白理事机构组建力度。要组织力量加大督查,按照文件要求指导各村(社区)全面建立红白理事会,确保组建率达100%,引导群众按照红白理事会章程开展红白事活动,坚决查处“请客敛财”行为,遏制农村大操在办、滥办酒席等行办。
  二是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指导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村(居)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将“红白理事会”与“村规民约”有机结合,突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抓好村民积制管理,切实做好村规民约的执行力。
  三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发挥志愿者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加大对农村红白喜事中的低俗文化表演的举报力度,严格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既要做移风易俗的倡导者,又要做移风易俗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引领身边群众崇尚科学、让好的风尚不断传播、扩散,通过以点带面推进全区移风易俗工作再上新台阶。 
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继续认真对待,尽快完善和落实。对本提案的办理结果,请您在网上就满意度进行评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基层治理工作的关心。
此复。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19年10月22日
(联系人:张万荣 联系电话:15808399891)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19年10月28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希望贵局抓好下一步三点措施的落实落地
提案编号:2019年度第12号
领衔委员:赵永梅

关于整治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建议

  近年来,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很多村民闹红白事存在着讲排场、图阔气、相互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陋习,而且愈演愈烈,这不但败坏了党风、村风,也成为村民一大沉重的经济负担,已严重影响着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办事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一是名目繁多,农村份子钱已从最初的婚丧嫁娶,扩展到孩子满月、生日、上学、当兵以及老人过寿、生病、搬家等等;二是行情看涨,份子钱数额近年水涨船高,一路飙升到数百甚至上千元;三是人心不古,有的人为了赚钱,一年能摆两三次酒,摆完了“生日宴”,摆“升学酒”,一年下来,光份子钱就收不少。你盯着份子钱办酒席,别人也不傻,不会老做“亏本生意”,于是办酒席、收份子钱在一些农村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成为一种“新乡愁”。这些现象的存在,会压缩农民家庭脱贫致富的空间、增加致贫返贫的风险。这说明,推进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不仅要重视看得见的因素,更要重视看不见的因素,通过移风易俗、净化风气,解决大操大办等问题,使地农村家庭人情支出回归到合理水平。
  为此,建议: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推进移风易俗提供组织保障
  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基层党组织和群众自治性组织应该是主导者和治理主体。一是基层党委政府要为乡风文明提供制度规范,包括对农村人情、办酒、彩礼、歌舞表演等提供建设性建议和规范性原则。当农村社会不能内生出规范实现自我治理时,基层党委政府的倡议和规范具有权威性,能够获得农民群众的认可和积极响应。二是要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等配套组织,把那些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员选拔到农村治丧委员会、红白理事会中,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三是注重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深化移风易俗等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干部要带头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范围和规模,以身作则引领社会风尚,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四是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方面的监督教育,坚决查处群众反应强烈的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变相敛财、公款宴请等不正之风,建议可结合村集体经济分红给予一定的经济惩治。
  二、开展婚丧礼俗整治行动
  实施“婚丧新办”倡导计划,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新风,倡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婚庆办理形式,倡导塔葬、树葬等生态殡葬模式,倡导乔迁、生日、升学、孩子满月等喜庆事宜不办的做法。以“丧事简办”为目标,引导丧户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减少花圈数量。大力推进殡仪服务场所建设,制定相关丧事简办程序,提供规范化治丧、吊唁、守灵等殡仪服务,把群众家中办丧逐步引导到殡仪服务场所集中办丧。进一步规范农村演出活动的管理,开展对农村集市,庙会以及红白喜事等演出场所督查,坚决依法查处违法演出行为。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关于2019年度第12号提案的回复

赵永梅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基层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建议》(第12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扎实开展整改基层请客敛财行动,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农村红白喜事花样众多,礼金越写越大,家庭支出不断攀升,一部分人在操办红白喜事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重殓厚葬,盲目攀比、奢侈浪费现象漫延。为根治这一漏习,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2018年以来,先后开展集中整治基层“请客敛财”行动、深入整治党员干部“请客敛财”问题,通过系列举措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滥办酒席得到一定的遏制。
  一是建立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制定下发了《建立红白理事会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广朝民发〔2018〕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建设的通知》(广朝民发〔2019〕11号),对我区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红白理事会是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办理群众婚丧事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全程指导操办辖区内的婚丧喜庆事宜。各乡镇积极指导各村(社区)加快推进红白理事会建设进度,建立了李家乡永乐村等3个红白理事会区级示范点,每个乡镇确立1个村(社区)开展试点示范,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建立红白喜事申报制度,将在2019年12月底前实现村(社区)红白理事机构全覆盖,城乡居民勤俭办理红白喜事的自治制度普遍健全,100%红白理事会按照章程开展活动。
  二是修订村规民约。及时启动全区完善和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在2018年规范完善的基础上,全区各乡镇按照工作要求,以“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为目标,积极安排部署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全面完成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规范完善工作,将节俭操办红白喜事写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开展村民积分制管理,并与村民签订遵守村规民约承诺书,提高了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能力水平。三是加强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倡议书、微信、宣传栏、标语、滚动屏幕等形式,加大对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把专项整治的意义、范围、方法和所依据的政策法规说清楚、讲明白、宣传到位,使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引导干部群众树立崇尚勤朴节俭、清洁有序的文明新风尚。
  三是广泛开展党员干部不“请客敛财”承诺制。对操办的各种婚丧喜庆事宜,要求按规定逐一报告,并就操办事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范围和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进行说明。全区各村(社区)党员干部层层签订《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项廉政承诺书》,对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占用公共资源等做出明确承诺,时时提醒自己履行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放不“借机敛财”倡议书,积极倡导广大群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遏制“请客敛财”的陋习,努力形成健康文明的新风尚。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区红白喜事问题的几条建议十分具有建设性和指导性,对我们今后做好基层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切实减轻群众的经济和精神负担,逐步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节俭、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一是进一步加强村红白理事机构组建力度。要组织力量加大督查,按照文件要求指导各村(社区)全面建立红白理事会,确保组建率达100%,引导群众按照红白理事会章程开展红白事活动,坚决查处“请客敛财”行为,遏制农村大操在办、滥办酒席等行办。
  二是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指导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村(居)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将“红白理事会”与“村规民约”有机结合,突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抓好村民积制管理,切实做好村规民约的执行力。
  三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发挥志愿者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加大对农村红白喜事中的低俗文化表演的举报力度,严格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既要做移风易俗的倡导者,又要做移风易俗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引领身边群众崇尚科学、让好的风尚不断传播、扩散,通过以点带面推进全区移风易俗工作再上新台阶。 
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继续认真对待,尽快完善和落实。对本提案的办理结果,请您在网上就满意度进行评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基层治理工作的关心。
此复。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19年10月22日
当前用户「」您好!欢迎登录政协提案管理系统。  联系电话:0839-8622541 0839-8625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