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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使基础实施建设规范化、安全性加强的建议
编 号:第〔46〕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刘永鑫
  全区各地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一片繁荣,政府投入很大的精力、人力、资金进行全面发展建设,但通过个人对各地的参观、考察发现有部分不足,现建议如下:
   1、我区地处山区,但很多乡镇建有文化广场,广场临沟、临山、临河而建,建而重于形式,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业规范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如高度不低于1100mm,空隙不大于120mm等规范。
  2、在施工条件艰苦的情况下,完成能大部分通、村,入户公路建设,但很多地方未达到规范建设标志、护栏等工程还未完成,应加大建设力度。
  3、各工程建设的同时应加强环境保护力度。有规范标准的应严格按标准执行,不能城镇建设和乡村建设多重标准,很多缺项部分应完善。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5年4月16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牵头领导:杨晓波
主办单位:区委农工委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46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刘永鑫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使基础实施建设规范化、安全性加强的建议》(第〔46〕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建议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乡镇文化广场护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业规范技术标准进行建设的问题
按照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标准要求,在人口较为集中的村,依托村活动阵地建立群众活动场所,方便群众休闲娱乐。由于我区地理条件所限,部分文化广场选址确实存在临沟、临山、临河以及护栏高度低于1100mm,空隙大于120mm的问题。但在建设中,我们主要采用高度在900mm左右、150mm见方(或110mm为圆)的砼仿木或石材栏杆,并通过预埋及砼浇筑等办法固定,确保安全稳固,经久耐用。今后的建设中,我们将因地制宜,严格选址,充分遵照行业技术标准,严把质量安全关,把群众需要和安全保障紧密结合。
  二、关于规范建设通村组公路标志、护栏等工程等建设力度的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安全问题,逐年加大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投入。特别是2014年以来,依托全省公路安保工程项目,对我区大部分通村、通组公路增设了安全防护设施。但我区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迅速,各类交通标识、安全防护设施确还难以完全跟上通村组公路建设的速度。但随着各级对农村公路安保设施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将得到全面配套和解决。
  三、关于在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问题
  保护环境是社会文明进程中的重要一环,加强环境保护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开展新农村建设更是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的具体实践,我省提出的“业兴、家富、人和、村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目标和广泛推广的“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微田园”模式便是通过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环境的真实体现。我区的新农村建设中,尤其注重“一建三改两硬化(建沼气,厨、厕、圈改造,入户路、院坝硬化)”等农户户办工程,加大庭院绿化、美化,注重对脏乱差的整治,直接着力于农村环境卫生的改善。在民居建设上,注重“建改保”相结合,出台了相关技术操作规程,使新建、改造、保护均有据可依,既安全实用,又整洁美观。
  在今后的新村建设中,我们将进一步注重环境保护工作,把我区的广大农村建成看得到田园风光,听得见鸡犬之声,闻得到瓜果菜香,感觉得到鸟语花香的的幸福美丽新村。
(联系人:王泽东 联系电话:13981231538)
2015年8月31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15年度第46号
领衔委员:刘永鑫

关于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使基础实施建设规范化、安全性加强的建议

  全区各地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一片繁荣,政府投入很大的精力、人力、资金进行全面发展建设,但通过个人对各地的参观、考察发现有部分不足,现建议如下:
   1、我区地处山区,但很多乡镇建有文化广场,广场临沟、临山、临河而建,建而重于形式,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业规范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如高度不低于1100mm,空隙不大于120mm等规范。
  2、在施工条件艰苦的情况下,完成能大部分通、村,入户公路建设,但很多地方未达到规范建设标志、护栏等工程还未完成,应加大建设力度。
  3、各工程建设的同时应加强环境保护力度。有规范标准的应严格按标准执行,不能城镇建设和乡村建设多重标准,很多缺项部分应完善。

( A )类
关于2015年度第46号提案的回复

刘永鑫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使基础实施建设规范化、安全性加强的建议》(第〔46〕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建议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乡镇文化广场护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业规范技术标准进行建设的问题
按照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标准要求,在人口较为集中的村,依托村活动阵地建立群众活动场所,方便群众休闲娱乐。由于我区地理条件所限,部分文化广场选址确实存在临沟、临山、临河以及护栏高度低于1100mm,空隙大于120mm的问题。但在建设中,我们主要采用高度在900mm左右、150mm见方(或110mm为圆)的砼仿木或石材栏杆,并通过预埋及砼浇筑等办法固定,确保安全稳固,经久耐用。今后的建设中,我们将因地制宜,严格选址,充分遵照行业技术标准,严把质量安全关,把群众需要和安全保障紧密结合。
  二、关于规范建设通村组公路标志、护栏等工程等建设力度的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安全问题,逐年加大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投入。特别是2014年以来,依托全省公路安保工程项目,对我区大部分通村、通组公路增设了安全防护设施。但我区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迅速,各类交通标识、安全防护设施确还难以完全跟上通村组公路建设的速度。但随着各级对农村公路安保设施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将得到全面配套和解决。
  三、关于在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问题
  保护环境是社会文明进程中的重要一环,加强环境保护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开展新农村建设更是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的具体实践,我省提出的“业兴、家富、人和、村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目标和广泛推广的“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微田园”模式便是通过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环境的真实体现。我区的新农村建设中,尤其注重“一建三改两硬化(建沼气,厨、厕、圈改造,入户路、院坝硬化)”等农户户办工程,加大庭院绿化、美化,注重对脏乱差的整治,直接着力于农村环境卫生的改善。在民居建设上,注重“建改保”相结合,出台了相关技术操作规程,使新建、改造、保护均有据可依,既安全实用,又整洁美观。
  在今后的新村建设中,我们将进一步注重环境保护工作,把我区的广大农村建成看得到田园风光,听得见鸡犬之声,闻得到瓜果菜香,感觉得到鸟语花香的的幸福美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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