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区老茶山进行开发的建议 |
编 号:第〔78〕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李明龙 | |
近年来,乘着全国茶叶产业快速发展的势头,作为茶叶宜栽区的广元市茶叶产业发展迅速,茶叶已成广元七绝之一,旺苍、青川等县区的茶叶产业形成一定规模,成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路子之一对助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相较而言,虽然我区茶叶产业有一定的历史基础,但是由于政府和群众不重视,茶叶产业发展在我区基乎为零。 因此建议:一是对我区现有的老茶山进行普查,并请专家实地考查调研,确定可以重新开发的茶山;二是对由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并制定发展规划方案,对我区老茶山进行重新开发利用;三是明确我区茶叶产业发展的牵头部门,明确相关主体责任(考虑到目前我区大部分茶山都成为了林地,重新开展就需要林地相关手续,为保证审批手续容易办理,建议由林业和园林局牵头);四是引进茶叶生产企业,确立茶叶产业本地商标,重新开发茶叶产业,充分运用茶叶生产合作社模式,壮大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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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8年4月20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苏科年 |
主办单位:区农业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三次会议第78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我区老茶山进行开发的建议》(第78号委员提案)已收悉。感谢你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回复如下。 我区老茶山的茶树大多种植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主要分布在朝天镇、陈家乡、蒲家乡、沙河镇、小安乡等乡镇,总面积约6000亩左右。1991年,我区曾对朝天镇朱家村茶山进行开发,但由于茶树品种老化,品质差,在加之茶叶加工工艺落后,经济效益差而停止开发。 目前这些茶山都已成为我区重要生态林。生态林的开发利用有严格的政策、审批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为确保老茶山开发利用顺利,我们认同您的建议,将积极协调由区林业和园林局,牵头负责把我区老茶山纳入重要事项议程进行开发。同时,我局也将结合第三次全国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对我区茶叶资源进行全面普查和系统调查,充分挖掘,利用好我区茶叶资源。 |
(联系人:沈国华 联系电话:13550972011) |
2018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