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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建设法治社会的建议
编 号:第〔44〕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九三学社朝天支社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体系现代化实际上就是建立系统的现在化的法律制度。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把法律制度落实到工作、生活和社会治理中。作为基层要维护国家理论体系和治理能力现在化,就是要把法律、制度宣传好和落实好,因此建议: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加强公务员道德教育和依法行政程序培训,并加强监督。
  二是加强法治市场建设。市场经济就是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应当履行好监管职能,不要让市场配置资源中,一些市场主体为了追逐利益扭曲市场公平,损害公共利益。
  三是加强法治社会建设。让更多人了解法律,知晓法律,利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知道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履行的义务。
  四是加强公正执法,公信司法保护政府、集体和个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5年4月16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督查室 牵头领导:李兆南
主办单位:区司法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44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九三学社朝天支社: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法治社会的建议》(第〔44〕号提案)已收悉。
  去年以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朝天”这一主题,着力加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顺利开展。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司法局、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落实了干部学法制度。在干部教育管理上,严把法律素质提高关,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始终把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之一,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协常委会坚持会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把《公务员法》、《信访条例》、《行政处罚法》等列为干部培训班必修内容,各级各部门落实了领导机关(班子)会前学法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把法律水平考察关,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干部法律知识水平作为选人用人的一项硬指标,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
  (二)严格各项审查制度。区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区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确保法制统一,履行了制定、发布及备案程序。继续规范行政决策,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等制度。重大涉法事务均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团参与,听取法律顾问团提供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普遍建议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35个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中,18个部门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25个乡镇中,有16个聘请了法律顾问。
  二、抓实财税政策,和谐市场发展
  (一)为小微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规定,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抓好小微企业政策落实,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有效促进小型微利企业发展,朝天国税局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小型微利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全区今年一季度共有1594户享受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优惠78万元,其中增值税75万元,企业所得税3万元,有力地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
  (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利用好各种国家政策资源,重点支持已有支出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基础财源。建立健全良性招商机制,强化税收贡献导向,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
  三、深化普法宣传教育
  (一)以 “法律七进”为依托,全面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强化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制定了《朝天区“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三年行动纲要》《关于认真开展“订单式普法”和“靶式普法”、落实“百场法制宣传进基层”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落实了责任单位。
  今年上半年,开展区委常委会会前学法3次,建立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档案600份;开展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第二课堂6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读本)4.5万份(册),举办法治文艺专场(综合)演出9场次,制播《法治朝天》电视栏目6期,发送手机普法短信12次、12万条,更新普法微博700多条,普法专兼网站刊载法治信息200多条,解答法律咨询2.8万人次,为企业开展上门法制宣传16次。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办了《法治朝天》普法栏目,运行了手机短信普法平台,建成了普法专兼群网,开通了普法微信微博,订购了普法教育读本,统筹了城区电子显示屏,建成了固定法治宣传栏,制作了公路街道法治宣传道旗等。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村社法治教育阵地“六个一”建设,积极打造沙曾平、转马文新农村“百里法治宣传走廊”。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征集作品164件,对其中30件进行了评选评奖。法治文化宣传纳入了“三下乡”的主要内容,近年来,在全市开展“千场法制宣传进基层”活动中,我区法治文艺汇演以“身边人演身边事讲身边法”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被全市作为广元经验向全省推广。在新农村、各单位办公区域、公路沿线、电视荧屏等随时都能见到法治文化的身影。
  (四)健全法治宣传队伍。按照“分类、分级、实用、快捷”的原则,建立了法治宣传“1+4+25+N”的法治宣传队伍,做到了区有讲师团,部门有宣讲团,乡镇有宣传队,村社有宣传员,能够及时有效的提供法治宣传服务。
  四、扎实推进公正司法
  健全监督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行案件评查、错案追究制度,充分利用网络、12368服务热线、电子显示屏、微博等载体,积极开展主题开放日活动。落实审务、检务、警务公开,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建立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积极完善政务网站建设,开通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网上曝光等便民功能及官方微博,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按要求统一购建执行点对点系统,当事人在诉讼服务大厅就可查询自己案件的执行信息。落实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区有陪审员28名,参与案件审判、执行的比例达95%。以公开执法办案的过程和结果为重点,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建立案件诉讼进度、结果、法律文书网上公开。
(联系人:党小丽 联系电话:0839-8621605)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2015年9月15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15年度第44号
领衔委员:九三学社朝天支社

关于建设法治社会的建议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体系现代化实际上就是建立系统的现在化的法律制度。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把法律制度落实到工作、生活和社会治理中。作为基层要维护国家理论体系和治理能力现在化,就是要把法律、制度宣传好和落实好,因此建议: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加强公务员道德教育和依法行政程序培训,并加强监督。
  二是加强法治市场建设。市场经济就是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应当履行好监管职能,不要让市场配置资源中,一些市场主体为了追逐利益扭曲市场公平,损害公共利益。
  三是加强法治社会建设。让更多人了解法律,知晓法律,利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知道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履行的义务。
  四是加强公正执法,公信司法保护政府、集体和个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关于2015年度第44号提案的回复

九三学社朝天支社: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法治社会的建议》(第〔44〕号提案)已收悉。
  去年以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朝天”这一主题,着力加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顺利开展。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司法局、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落实了干部学法制度。在干部教育管理上,严把法律素质提高关,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始终把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之一,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协常委会坚持会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把《公务员法》、《信访条例》、《行政处罚法》等列为干部培训班必修内容,各级各部门落实了领导机关(班子)会前学法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把法律水平考察关,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干部法律知识水平作为选人用人的一项硬指标,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
  (二)严格各项审查制度。区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区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确保法制统一,履行了制定、发布及备案程序。继续规范行政决策,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等制度。重大涉法事务均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团参与,听取法律顾问团提供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普遍建议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35个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中,18个部门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25个乡镇中,有16个聘请了法律顾问。
  二、抓实财税政策,和谐市场发展
  (一)为小微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规定,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抓好小微企业政策落实,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有效促进小型微利企业发展,朝天国税局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小型微利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全区今年一季度共有1594户享受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优惠78万元,其中增值税75万元,企业所得税3万元,有力地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
  (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利用好各种国家政策资源,重点支持已有支出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基础财源。建立健全良性招商机制,强化税收贡献导向,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
  三、深化普法宣传教育
  (一)以 “法律七进”为依托,全面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强化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制定了《朝天区“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三年行动纲要》《关于认真开展“订单式普法”和“靶式普法”、落实“百场法制宣传进基层”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落实了责任单位。
  今年上半年,开展区委常委会会前学法3次,建立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档案600份;开展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第二课堂6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读本)4.5万份(册),举办法治文艺专场(综合)演出9场次,制播《法治朝天》电视栏目6期,发送手机普法短信12次、12万条,更新普法微博700多条,普法专兼网站刊载法治信息200多条,解答法律咨询2.8万人次,为企业开展上门法制宣传16次。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办了《法治朝天》普法栏目,运行了手机短信普法平台,建成了普法专兼群网,开通了普法微信微博,订购了普法教育读本,统筹了城区电子显示屏,建成了固定法治宣传栏,制作了公路街道法治宣传道旗等。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村社法治教育阵地“六个一”建设,积极打造沙曾平、转马文新农村“百里法治宣传走廊”。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征集作品164件,对其中30件进行了评选评奖。法治文化宣传纳入了“三下乡”的主要内容,近年来,在全市开展“千场法制宣传进基层”活动中,我区法治文艺汇演以“身边人演身边事讲身边法”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被全市作为广元经验向全省推广。在新农村、各单位办公区域、公路沿线、电视荧屏等随时都能见到法治文化的身影。
  (四)健全法治宣传队伍。按照“分类、分级、实用、快捷”的原则,建立了法治宣传“1+4+25+N”的法治宣传队伍,做到了区有讲师团,部门有宣讲团,乡镇有宣传队,村社有宣传员,能够及时有效的提供法治宣传服务。
  四、扎实推进公正司法
  健全监督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行案件评查、错案追究制度,充分利用网络、12368服务热线、电子显示屏、微博等载体,积极开展主题开放日活动。落实审务、检务、警务公开,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建立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积极完善政务网站建设,开通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网上曝光等便民功能及官方微博,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按要求统一购建执行点对点系统,当事人在诉讼服务大厅就可查询自己案件的执行信息。落实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区有陪审员28名,参与案件审判、执行的比例达95%。以公开执法办案的过程和结果为重点,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建立案件诉讼进度、结果、法律文书网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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