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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完善体育设施配套促进体育发展的建议
编 号:第〔100〕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李应奎
  2017年,全区多项事业发展迅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多级干部都很辛苦,在调查中发现大家对区内场所要求很迫切。据调查,全区对外开放的篮球场地只有一个灯光球场,极大的阻碍了大家锻炼身体。
根据实际情况,特建议:一是对灯光球场上档升级,安装开放夜间照明设施,实行塑胶化;二是规划区运动场,规划建设一个正规的对外开放运动场,同其他四县两区保持一致;三是朝天二小,朝天中学,暑假期间按相关要求运动场所对外开放;四是充分发挥各类运动协会职能,开展各类活动,增强大家的凝聚力。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8年4月20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牵头领导:孙玉娟
主办单位:区体育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三次会议第100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李应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完善体育设施配套促进体育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对我区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结合我区体育工作实际,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对“灯光球场上档升级,安装夜间照明设施,实行塑胶化”的回复
  区体育局自2012年9月从原文化体育局分出后,位于同乐园广场的灯光球场一直是由区文广新局在统一管理,去年,我局针对该球场被停车占用和改造升级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协调研究,一是对球场内车辆乱停乱放进行了清理,确保场地能正常使用;二是对场地塑胶铺设和灯光改造提出了具体方案,但目前因受鑫地源·财富港施工影响,区文广新局出行需经灯光球场,暂时还无法施工改造。
  二、关于“规划区运动场,规划建设一个正规的对外开放运动场,同其他四县两区保持一致”的回复
  2016年,区体育局结合我区实际,将朝天区综合体育场馆纳入了 “十三五”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但目前因受土地和项目资金等因素制约还未启动。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规划和向上争取项目的力度,全力推进我区综合体育场馆建设。
  三、关于“朝天二小,朝天中学,暑假期间按相关要求运动场所对外开放”的回复
  2017年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积极、稳妥、逐步创造条件推进开放工作。我区根据该意见也研究出台了鼓励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相关文件,但学校出于安全管理和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考虑,实施难度较大。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区教科局等相关单位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力争把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进行开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要。
  四、关于“充分发挥各类运动协会职能,开展各类活动,增强大家的凝聚力”的回复
  目前,我区已经成立了体育总会和老体协、篮球、足球、乒乓球、门球、钓鱼、太极拳等18个单项协会。为充分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区体育局通过适时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协会管理等方式,努力提升了协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近年来,通过协会适时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呈现出了“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老中青齐参与”的崭新气象,举办了各种杯制赛制比赛,如区运会、篮球联赛、老年运动会、全区乒乓球赛和羽毛球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先后承办了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赛曾家山挑战赛、中国·曾家山国际越野赛、川陕甘渝嘉陵绿道山地自行车赛、四川省首届农民象棋比赛等国家省市大型赛事,积极组队参加了中国西部地区体育舞蹈公开赛、全国健身秧歌健身腰鼓及手拍鼓大赛、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市运会等大型赛事活动。
  在此,我们真诚感谢您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你一如继往地关注全区体育事业的发展。同时,我们也深感要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任重道远,但我们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不断努力,不断完善。如对本回复有新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及时联系我局,联系电话:0839—8626899。
  特此函复
(联系人:郑榆 联系电话:8626899)
2018年9月21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18年度第100号
领衔委员:李应奎

关于完善体育设施配套促进体育发展的建议

  2017年,全区多项事业发展迅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多级干部都很辛苦,在调查中发现大家对区内场所要求很迫切。据调查,全区对外开放的篮球场地只有一个灯光球场,极大的阻碍了大家锻炼身体。
根据实际情况,特建议:一是对灯光球场上档升级,安装开放夜间照明设施,实行塑胶化;二是规划区运动场,规划建设一个正规的对外开放运动场,同其他四县两区保持一致;三是朝天二小,朝天中学,暑假期间按相关要求运动场所对外开放;四是充分发挥各类运动协会职能,开展各类活动,增强大家的凝聚力。

( A )类
关于2018年度第100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李应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完善体育设施配套促进体育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对我区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结合我区体育工作实际,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对“灯光球场上档升级,安装夜间照明设施,实行塑胶化”的回复
  区体育局自2012年9月从原文化体育局分出后,位于同乐园广场的灯光球场一直是由区文广新局在统一管理,去年,我局针对该球场被停车占用和改造升级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协调研究,一是对球场内车辆乱停乱放进行了清理,确保场地能正常使用;二是对场地塑胶铺设和灯光改造提出了具体方案,但目前因受鑫地源·财富港施工影响,区文广新局出行需经灯光球场,暂时还无法施工改造。
  二、关于“规划区运动场,规划建设一个正规的对外开放运动场,同其他四县两区保持一致”的回复
  2016年,区体育局结合我区实际,将朝天区综合体育场馆纳入了 “十三五”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但目前因受土地和项目资金等因素制约还未启动。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规划和向上争取项目的力度,全力推进我区综合体育场馆建设。
  三、关于“朝天二小,朝天中学,暑假期间按相关要求运动场所对外开放”的回复
  2017年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积极、稳妥、逐步创造条件推进开放工作。我区根据该意见也研究出台了鼓励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相关文件,但学校出于安全管理和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考虑,实施难度较大。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区教科局等相关单位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力争把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进行开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要。
  四、关于“充分发挥各类运动协会职能,开展各类活动,增强大家的凝聚力”的回复
  目前,我区已经成立了体育总会和老体协、篮球、足球、乒乓球、门球、钓鱼、太极拳等18个单项协会。为充分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区体育局通过适时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协会管理等方式,努力提升了协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近年来,通过协会适时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呈现出了“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老中青齐参与”的崭新气象,举办了各种杯制赛制比赛,如区运会、篮球联赛、老年运动会、全区乒乓球赛和羽毛球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先后承办了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赛曾家山挑战赛、中国·曾家山国际越野赛、川陕甘渝嘉陵绿道山地自行车赛、四川省首届农民象棋比赛等国家省市大型赛事,积极组队参加了中国西部地区体育舞蹈公开赛、全国健身秧歌健身腰鼓及手拍鼓大赛、全国拔河新星系列赛、市运会等大型赛事活动。
  在此,我们真诚感谢您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你一如继往地关注全区体育事业的发展。同时,我们也深感要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任重道远,但我们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不断努力,不断完善。如对本回复有新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及时联系我局,联系电话:0839—8626899。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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