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脱贫攻坚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
编 号:第〔66〕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向虎林 | |
一是成立一个以监察、审计、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为主体的综合部门,统一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是建立贫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机制。即:对涉及到使用脱贫资金的乡镇和部门,督促其每月或每季度定期上报资金来源、使用、拨付情况,内容具体到农户人头、施工单位等。成立的综合部门可以根据上报情况,抽查或暗访农户、施工项目单位了解相关情况,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及真实性; 三是根据日常管理情况,可以及时抓好整改,并给区委、政府提供相关参考数据,同时可以完整的收集所有扶贫资金来源、使用、最终达到的效果的各类软件,为今后脱贫攻坚结束时,各类审计、检查打下坚实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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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8年4月20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辛俊 |
主办单位:区财政局 | 协办单位:区扶贫移民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三次会议第66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你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脱贫攻坚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第66提案)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根据上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完善了《广元市朝天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广元市朝天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广元市朝天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区级主管部门报账制实施细则》、《广元市朝天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为扶贫资金监管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强化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坚持和完善扶贫项目报账制度、公告公示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对扶贫资金的拨付、使用和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感谢你对财政、扶贫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建议和意见,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函 |
(联系人:陈永伟 联系电话:18116785669) |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2018年9月28日 |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