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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加强50万元以内项目交给本地符合资质的企业实施的建议
编 号:第〔41〕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张百容
  为扶持本地企业,支持本地企业的发展,把50万元以内项目交给本地符合资质的企业实施,特建议:
   一、可以依照财评价格直接下浮比例抽取本地企业经营实施;
   二、可以增加当地税收收入;
   三、可以适当减少运行成本;
   四、可以拉动当地经济有效增长;
  五、可以减少本地部分农民工外出务工。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5年4月16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牵头领导:甘兴礼
主办单位:区发改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41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张百容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50万元以内项目交给本地符合资质的企业实施的建议》(第〔41〕号提案)已收悉。现就您的提案回复如下:
一、关于比选限额以下项目招投标政策执行情况
2013年2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省政府197-1号令)颁布实施。根据该决定,我省将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比选项目范围进行了调整,即:单项合同估算价20(含,以下同)-200万元(不含,以下同)的施工、5-50万元的勘察和设计、5-30万元的监理、10-100万元人民币的设备和材料等货物的采购,调整为50-200万元的施工、20-50万元的服务(勘察、设计和监理)、30-100万元的设备和材料等货物的采购(详见修改后的省政府197号令第三条);同时,该办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比选规模限额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确定承包人,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省发改委2012年2月24日发文在全省试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比选(川发改招管〔2012〕123号)。据此,我区于2013年全市招投标集中整治期间, 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政府投资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交易规则(试行)》(广朝府办发〔2013〕94号),明确了比选限额以下项目招投标的相关政策,即:朝天辖区范围内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施工; 2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 3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统一在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交易;同时,参照固定价比选方式,采用在财评控制价的基础上固定下浮比例并随机抽取的方式落实从业单位,全面规范了全区比选限额以下项目从业单位的选择过程和程序,充分体现了市场公平、公开和公正,参与此类项目交易的各类市场主体普遍反映良好,市内剑阁县、昭化区等县区也参照我区模式启动了相关项目规范管理工作。
二、关于50万元以下项目交由本地符合资质的企业实施的建议的政策和实际研究
在收到你向政协朝天区五届五次全委会提交的41号提案后,我局专门召集会议,充分征求了区住建、交通、水务、国土、林业等招投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区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以及区监察局(招监办)的意见,并请示了区委、政府项目工作分管领导,现专题回复如下:
1.我区资质以上建筑施工企业仅4家总承包企业(含专业承包资质)和1家专业承包企业及2家劳务分包企业,设计企业1家,没有勘察、监理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仅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仅涉及土石方、钢结构和送变电工程,劳务分包企业仅2家。若将50万元以内项目交由本地资质以上企业实施,不能完成我区比选限额以下的所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实施,也不能在本行政区域内形成各类市场主体的有效竞争,不能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我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建筑市场机制和体制,也不符合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同时,限额以下项目统一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网公告、随机抽取,参与的企业并不需要项目负责人到现场,相应服务费用已经全部取消并由区财政全额保障,不会增加行政运行成本,也不会增加参与企业的项目获取成本;交易过程在电子监控下公开、公平交易,也体现了限额以下项目一律放在阳光下操作的政策设计初衷,有效地维护了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的市场秩序。
2.按照区委办2013年第23期工作通报,我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凡施工控制价10万元(不含)以下、勘察和设计及监理标准收费5万元(不含)以下的,可由项目业主直接指定有资质的企业实施;按照全市抢险救灾应急工程队伍储备库管理办法,我区资质以上企业可参与备选队伍的招标、比选,中选后相应项目实施将直接从储备队伍库中直接抽取;按照广元市目前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相应管理规定,市内资质以上企业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验证后,将更容易参与市内、区内的相应项目招标投标。这些政策,都给我区资质以上企业在参与实施本地项目方面提供了一定的政策支持。
3.综上所述,我区决定暂不采取依照财评价格直接下浮比例抽取本地企业经营实施的方式,落实比选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从业单位。
(联系人:李新泉 联系电话:18981269305)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9月9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15年度第41号
领衔委员:张百容

关于加强50万元以内项目交给本地符合资质的企业实施的建议

  为扶持本地企业,支持本地企业的发展,把50万元以内项目交给本地符合资质的企业实施,特建议:
   一、可以依照财评价格直接下浮比例抽取本地企业经营实施;
   二、可以增加当地税收收入;
   三、可以适当减少运行成本;
   四、可以拉动当地经济有效增长;
  五、可以减少本地部分农民工外出务工。

( A )类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15年度第41号提案的回复

张百容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50万元以内项目交给本地符合资质的企业实施的建议》(第〔41〕号提案)已收悉。现就您的提案回复如下:
一、关于比选限额以下项目招投标政策执行情况
2013年2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省政府197-1号令)颁布实施。根据该决定,我省将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比选项目范围进行了调整,即:单项合同估算价20(含,以下同)-200万元(不含,以下同)的施工、5-50万元的勘察和设计、5-30万元的监理、10-100万元人民币的设备和材料等货物的采购,调整为50-200万元的施工、20-50万元的服务(勘察、设计和监理)、30-100万元的设备和材料等货物的采购(详见修改后的省政府197号令第三条);同时,该办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比选规模限额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确定承包人,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省发改委2012年2月24日发文在全省试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比选(川发改招管〔2012〕123号)。据此,我区于2013年全市招投标集中整治期间, 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政府投资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交易规则(试行)》(广朝府办发〔2013〕94号),明确了比选限额以下项目招投标的相关政策,即:朝天辖区范围内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施工; 2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 3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统一在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交易;同时,参照固定价比选方式,采用在财评控制价的基础上固定下浮比例并随机抽取的方式落实从业单位,全面规范了全区比选限额以下项目从业单位的选择过程和程序,充分体现了市场公平、公开和公正,参与此类项目交易的各类市场主体普遍反映良好,市内剑阁县、昭化区等县区也参照我区模式启动了相关项目规范管理工作。
二、关于50万元以下项目交由本地符合资质的企业实施的建议的政策和实际研究
在收到你向政协朝天区五届五次全委会提交的41号提案后,我局专门召集会议,充分征求了区住建、交通、水务、国土、林业等招投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区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以及区监察局(招监办)的意见,并请示了区委、政府项目工作分管领导,现专题回复如下:
1.我区资质以上建筑施工企业仅4家总承包企业(含专业承包资质)和1家专业承包企业及2家劳务分包企业,设计企业1家,没有勘察、监理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仅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仅涉及土石方、钢结构和送变电工程,劳务分包企业仅2家。若将50万元以内项目交由本地资质以上企业实施,不能完成我区比选限额以下的所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实施,也不能在本行政区域内形成各类市场主体的有效竞争,不能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我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建筑市场机制和体制,也不符合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同时,限额以下项目统一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网公告、随机抽取,参与的企业并不需要项目负责人到现场,相应服务费用已经全部取消并由区财政全额保障,不会增加行政运行成本,也不会增加参与企业的项目获取成本;交易过程在电子监控下公开、公平交易,也体现了限额以下项目一律放在阳光下操作的政策设计初衷,有效地维护了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的市场秩序。
2.按照区委办2013年第23期工作通报,我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凡施工控制价10万元(不含)以下、勘察和设计及监理标准收费5万元(不含)以下的,可由项目业主直接指定有资质的企业实施;按照全市抢险救灾应急工程队伍储备库管理办法,我区资质以上企业可参与备选队伍的招标、比选,中选后相应项目实施将直接从储备队伍库中直接抽取;按照广元市目前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相应管理规定,市内资质以上企业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验证后,将更容易参与市内、区内的相应项目招标投标。这些政策,都给我区资质以上企业在参与实施本地项目方面提供了一定的政策支持。
3.综上所述,我区决定暂不采取依照财评价格直接下浮比例抽取本地企业经营实施的方式,落实比选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从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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