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台征求公众意见制度的建议 |
编 号:第〔52〕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李兴成 | |
一是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水电路建设、拆迁、项目发展规划、重要措施等纳入征求公众意见中来。 二是在朝天政府网、朝天电视台、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上开辟专栏,就相关事项与公众互动交流; 三是针对热点事件积极回应,宣传相关政策; 四是对于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群众意见,要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对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理、不合法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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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8年4月20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李理 |
主办单位:区发改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三次会议第52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征求公众意见制度的建议》(第52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公众设施建设制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我区坚持把公众设施建设,如水电路等重大项目建设或编报通过政府会议、“十三五”规划、朝天区广播电视台及政府门户网征求公众意见及进行公示。同时,在项目实施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宣传力度不够,公众设施建设征求公众意见宣传教育还没有真正深入。由于人力、受资金条件限制,公众参与意识不强,单靠广播电视及门户网不能从根本上处理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营造宣传氛围。一是围绕“群众希望了解的”和“需要群众了解的”这两个重点,及时宣传报道组织工作的重大部署、重点任务,推介组织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亮点和先进典型,介绍组织工作政策措施,正确把握宣传方向,通过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监督组织工作的良好局面。二是拓宽宣传渠道。既不摒弃原有的广播、版报等宣传方式,又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采取新闻发布、报送稿件、约请采访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宣传渠道,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三是培养宣传力量。大力加强组织工作宣传人员,特别是党建信息员队伍建设,为组织工作宣传报道奠定人力基础。 再次感谢您的良好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朝天的发展。 此复 广 |
(联系人:杨雪峰 联系电话:18780991198) |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28日 |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