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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请求政府解决群众拖欠120急救费用的建议
编 号:第〔28〕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邱群坤 联名人:胡玲 刘小蓉 方敏 蒲宁波
  120急救中心在市卫生行政部门直接领导下,以医疗急救为中心,负责对各科急、危、重症病人及意外灾害事故受伤人员的现场和转送医院途中的抢救治疗。目前,我区人民医院已建立了由院外急救、院内急诊科诊治、重症监护病房救治和各专科的“绿色通道”为一体的急救网络,每年承担繁重的医疗紧急救治任务。但是,我院的医疗急救也面临着经费紧张问题,严重地制约着急救工作的开展,主要表现:一是群众恶意打120,造成救护车接不到病人,尤其在夜间接送病人,一打就关机,致使医护人员哭笑不得,造成医疗资源浪费。二是救护车转接病人后,部分病人以生活困难等理由拒不交费,严重拖欠救护费用。三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医院紧急转接的病人无人负责,无人承担紧急医疗救护费用,政府要求医院以救治病人、维护稳定为主,要求医院垫付医疗费用,久而久之,无人问津。
  以上问题,每年给医院造成医疗损失30余万元。朝天区人民医院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物“0差价”政策后,应由政府承担医护人员的相关费用,由于政府投入有限,医院运转非常困难,为此,特请区人民政府每年给予解决紧急医疗救护费用30万元。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8年4月20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牵头领导:辛俊
主办单位:区财政局 协办单位:区卫计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三次会议第28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邱群坤、胡玲、刘小蓉、方敏、蒲宁波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政府解决群众拖欠120急救费用的建议》(第28提案)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非常重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要求,我区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逐步解决目前所面临的矛盾和困难;另一方面本级财政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提高了对公立医院的定额补助(从2017年开始由原来的每年补助150万元提高到每年补助280万元),从2014年开始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按政策进行了相应财政补贴,每年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给予了一些财政补助。
  近年来,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区政府对医疗卫生的投入也逐年提高,我区卫生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区乡医疗卫生条件有很大改善,卫生行业基础建设也有很大改观。但由于我区是边缘贫困地区,医疗卫生基础薄弱,历史投入相对偏少,存在很多问题需要逐年解决,对于医疗急救方面经费出现的问题和资金差口,我区领导高度重视 ,强调政府各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目前情况,我们一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存在的这一客观事实,争取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早日解决这一问题;二是将进一步增收节支,加强财源建设,加大争取转移支付工作力度,财力安排向卫生事业倾斜,努力解决卫生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感谢你们对财政、卫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建议和意见,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函
(联系人:郑红梅 联系电话:13980159088)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2018年9月28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18年度第28号
领衔委员:邱群坤
附议委员:胡玲 刘小蓉 方敏 蒲宁波 

关于请求政府解决群众拖欠120急救费用的建议

  120急救中心在市卫生行政部门直接领导下,以医疗急救为中心,负责对各科急、危、重症病人及意外灾害事故受伤人员的现场和转送医院途中的抢救治疗。目前,我区人民医院已建立了由院外急救、院内急诊科诊治、重症监护病房救治和各专科的“绿色通道”为一体的急救网络,每年承担繁重的医疗紧急救治任务。但是,我院的医疗急救也面临着经费紧张问题,严重地制约着急救工作的开展,主要表现:一是群众恶意打120,造成救护车接不到病人,尤其在夜间接送病人,一打就关机,致使医护人员哭笑不得,造成医疗资源浪费。二是救护车转接病人后,部分病人以生活困难等理由拒不交费,严重拖欠救护费用。三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医院紧急转接的病人无人负责,无人承担紧急医疗救护费用,政府要求医院以救治病人、维护稳定为主,要求医院垫付医疗费用,久而久之,无人问津。
  以上问题,每年给医院造成医疗损失30余万元。朝天区人民医院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物“0差价”政策后,应由政府承担医护人员的相关费用,由于政府投入有限,医院运转非常困难,为此,特请区人民政府每年给予解决紧急医疗救护费用30万元。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关于2018年度第28号提案的回复

邱群坤、胡玲、刘小蓉、方敏、蒲宁波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政府解决群众拖欠120急救费用的建议》(第28提案)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非常重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要求,我区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逐步解决目前所面临的矛盾和困难;另一方面本级财政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提高了对公立医院的定额补助(从2017年开始由原来的每年补助150万元提高到每年补助280万元),从2014年开始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按政策进行了相应财政补贴,每年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给予了一些财政补助。
  近年来,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区政府对医疗卫生的投入也逐年提高,我区卫生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区乡医疗卫生条件有很大改善,卫生行业基础建设也有很大改观。但由于我区是边缘贫困地区,医疗卫生基础薄弱,历史投入相对偏少,存在很多问题需要逐年解决,对于医疗急救方面经费出现的问题和资金差口,我区领导高度重视 ,强调政府各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目前情况,我们一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存在的这一客观事实,争取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早日解决这一问题;二是将进一步增收节支,加强财源建设,加大争取转移支付工作力度,财力安排向卫生事业倾斜,努力解决卫生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感谢你们对财政、卫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建议和意见,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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