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大滩镇新生村牛羊屠宰场地的提案 |
编 号:第〔24〕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鄂亚梅 | |
为展现浓厚的回民村民族特色,彰显悠久的民族饮食文化,改善环境,彻底改变清真牛羊肉沿街屠宰的不良习惯,建议帮助大滩镇新生回民村建设清真屠宰场,集中屠宰、销售,可以有效防止污染,保护环境,该项目建设可以规范新生回民村不断发展清真牛羊肉产业,改善回民清真牛羊肉经营户数量多、规模小的现状,进一步整合回民村的清真牛羊肉市场,促进清真牛羊肉产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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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8年4月20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苏科年 |
主办单位:区农业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三次会议第24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大滩镇新生村牛羊屠宰场地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提案回复如下。 大滩镇新生村是我区唯一的一个回民聚居点,有食用牛羊肉的饮食习惯,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牛羊肉消费需求和集中屠宰场不规范、环境污染等问题的矛盾日益突出。 目前,国家没有明确牛羊屠宰场建设规范标准,只有参照生猪屠宰场建设标准和要求来指导牛羊屠宰场建设,在日常工作中,只要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生产布局工艺流程科学合理、肉品检验培训考核合格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等条件可开展牛羊定点屠宰,凭合法有效的检疫证明和肉品质量检验证明上市销售。 根据《畜禽屠宰管理条例(意见稿)》规定:“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畜禽屠宰活动,但农村地区不以销售为目的、仅供家庭成员食用的自宰自食行为除外。”因此,大滩镇新生村用于自食的牛羊屠宰不属于日常管理范围,只能加强牛羊屠宰和肉品检验业务培训指导,妥善处置屠宰废弃物等方式予以规范,确保肉品质量安全,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为改变大滩镇新生村沿街屠宰的不良习惯,化解牛羊肉消费需求和集中屠宰场不规范、环境污染等问题的矛盾,展现大滩镇新生村独特的饮食文化与民族风情,促进清真牛羊肉产业的发展。根据广元市牛羊屠宰场(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已经将大滩镇牛羊屠宰场建设规划上报市农业局。目前,正在等待市政府出台全市畜禽屠宰场建设规划。 感谢您对我区牛羊屠宰工作的关注和建议。 |
(联系人:董德平 联系电话:13881248192) |
2018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