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寺庙占用土地和林山的问题 |
编 号:第〔97〕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谭玉林 | |
因此建议:一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将此问题列入议程。二是相关部门确认寺庙产权归属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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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工作建议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8年4月20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孙玉娟 |
主办单位:区民宗局 | 协办单位:区国土分局 区林业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三次会议第97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寺庙占用土地和林山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1.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宗教工作,依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5月,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了朝天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再次明确。此文件中对涉及宗教方面的问题都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已全部列入了记事日程,当然,也包括关于确认寺庙产权归属等问题。 2.按照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规定:道观的收入只能归道观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3.寺观教堂的土地和房产确认问题,中共中央早有明文规定,市委市政府也有明确要求,那就是老问题老办法解决,新问题新办法解决。按照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场所属于非经营性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民事权利,其土地山林使用属于划拨使用(划拨土地山林又分有偿划拨和无偿划拨),但不管是有偿划拨还是无偿划拨,都不得伤害群众和集体利益。经查证:洪督观现在占用的群众的土地山林不属于无偿划拨范畴,建议:洪督观协商村两委从村组预留的集体土地山林中给群众补足,然后洪督观再向村两委租赁,当然也可以直接向群众租赁。经与区国土局和林业局协商,鉴于洪督观的这种情况,请洪督观带上相关资料到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即可。 最后,殷切期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
(联系人:王家广 联系电话:13183545847) |
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局 2018年9月17日 |
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