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区交通局办公楼背后的安置房周边脏、乱、差现象的建议 |
编 号:第〔111〕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许凤银 | |
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7年4月6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李兆南 |
主办单位:区城管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第111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整治区交通局办公楼背后的安置房周边脏、乱、差现象的提案》已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回复如下: 一、建议中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 区交通局办公楼背后的安置房周边属于区国投公司用于修建清风佳苑小区的地块,由于清风佳苑小区项目一直没有开工,疏于对该地块及周边环境的管理,导致周边的居民和单位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造成环境脏、乱、差现象。 二、我局工作开展情况 清风佳苑小区项目已于今年9月全面动工,我局结合职能职责,对清风佳苑工地周边的环境整治进行了安排部署,由分管副局长蒲长全同志牵头,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黄山具体负责,对清风佳苑工地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一是督促城区建筑工地进行打围作业,向清风佳苑小区项目的承建方区国投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完成了施工工地周边围墙设置,树立了警示标牌;二是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严格督促清风佳苑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按照规定转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弃置场,目前,存量建筑垃圾得到集中治理,城区及周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三是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要求其要规范施工,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目前,已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 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由区城管大队安排巡逻组对施工工地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告知,并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施工工地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
(联系人:蒲长全 联系电话:13981290191) |
2017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