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的建议 |
编 号:第〔56〕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农工党朝天支部 | |
一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进土地流转体制机制创新,允许农民通过土地租赁、入股等形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公益性为主,涵盖投入、研发、推广等领域,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的农业科技体系。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鼓励信贷资金向农业流动,支持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培育多元投资主体,引导工商企业、外资、民间资本等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 二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新型农民,鼓励种田能手和专业大户发展家庭农场。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和农产品生产流通特点,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产地市场、区域性产地市场和农村田头市场,构建定位布局科学、互相衔接补充、运转高效顺畅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全程,综合配套、机制灵活、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是强化公益性监管服务机构建设。 三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强龙头企业原料生产基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开展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粮食生产基地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等,切实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推动龙头企业规模化集约化集群化发展,推行标准化管理,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和自主创新,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加强示范基地技术创新、质量检测、物流信息、品牌推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改善金融服务,拓宽资金渠道,切实解决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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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7年4月6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苏科年 |
主办单位:区委农工委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第56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的建议》(第〔56〕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的提议 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五大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广朝委发〔2012〕9号)、《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实施意见》(广朝府发〔2015〕17号),明确了农业产业化推进体制机制。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区四套班子分管或联系农业的领导每人牵建一至两个农业特色产业,五大特色产业都明确了一个部门具体抓建,分别组建了一个发展中心,出台了一个专项提升实施意见,明确了一系列奖励补助政策。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科技创新。对朝天农业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获区级科技进步奖的,按区委、区政府相关政策给予奖励;获国家、省、市厅级科技进步奖的,分别奖励主研单位3万元、1万元、0.5万元;对基层从事农业产业技术推广成效显著的单位和科技人员,由产业牵建部门给于适当奖励。持续开展优质核桃品种选育和示范推广,先后选育出“沙河”“夏早”“硕星”“蜀朝1号”“蜀朝2号”等核桃新品种5个,其中通过省级审定的品种有2个、通过省级认定的品种有1个;每年以3万亩的速度持续推进核桃品种改良;自主研发的核桃方块模型芽接技术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大力开展蔬菜新品种引进和推广,每年完成10个以上蔬菜新品种引进,其中主推品种达5个以上。选育出的“广元灰鸡”成为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目前,全区特色优势农业产业良种使用率达75%以上、新技术推广面达80%以上。积极推进土地流转体制机制创新。依托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代办站,建立区、乡、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形成区、乡、村信息共享、网络互通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科学的土地流转价格评估制度,健全完善土地流转监管机制,建立流转合同备案制度,充分保护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农村支付业务创新,推广POS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新型支付业务,多渠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建立健全对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的信用采集和评价制度,推行授信和信用贷款。积极推进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探索出了抵押贷款的有效模式,今年将试点树种拓展到了藤椒树,加快研制抵押贷款保证保险、林权收贮等配套制度。目前,累计完成抵押贷款授信2519万元,发放抵押贷款1652.9万元。开展了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成立了富珉农村资金互助社,累计发放借款268.5万元,借款余额239.5万元,有效解决了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二、关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提议 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实施意见》(广朝府发〔2015〕17号),制定了系列激励政策。一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2015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奖励基金,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范化建设,对获得国家、省、市的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服务超市,除享受上级的奖补政策外,区上将另行进行奖补。具体奖励政策为“1、对组织机构健全,章程及制度规范,有固定办公场所,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新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按1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2、获得省级、市级示范性农民专合组织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00元、2000元。3、对产权明晰,运行机制合理,有规范的管理、监督制度和独立会计核算,经营状况良好,对社员实行盈余返还,服务网络健全的农民专合组织,区委、区政府给予适当奖励。”“积极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加各类农产品推介会和展销会,获得省级以上金奖的农产品,一次性奖励2000元”。截至6月底,我区建农民专合组织151个,家庭农场248个,龙头企业10个。同时,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优先申报和实施农业种养业产业发展项目;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的特色产业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特色产业苗圃、种苗培育园(场)、畜牧产业标准化场、厂、园和生态养殖小区及核心示范园等,给予一定资金的补助,并支持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市场体系建设。建成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27个乡镇监管站。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平溪现代农业(蔬菜)示范园区建成两个监控大平台,对20余个农产品经营主体及基地安装70余监控点位,将监控影像数据全时段在线传输,实现可视监管。全区27个农资销售门店安装条码(二维码)扫描销售终端设备,27个乡镇监管站和村级协管站配备移动巡检箱,60余个农产品入驻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25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数据全部实现入网运行,实现质量可追溯。三是积极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扶持培育农机作业、农田灌排、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经营性服务组织,推广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代销代购、农机作业、储藏保鲜等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供销系统发挥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促进传统农资流通网点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截至9月底,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41个,社会化服务面达1/3以上。 三、关于“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的建议 区委、区政府一直很重视对龙头企业的培育与扶持,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五大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广朝委〔2012〕9号)、《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实施意见》(广朝府发〔2015〕17号)两个文件中,明确了对龙头企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一是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和鼓励龙头扩大产能,提高技术含量,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争创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对获得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除享受国家支持龙头企业相关政策外,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1万元。近三年来,我区坚持每年引进和培育一个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目前,全区共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8家,其中:精深加工企业5家,销售收入过亿元的有两家,省级龙头企业两家。二是引导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把金田公司、棒仁公司、天冠公司等作为农特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进行培育,鼓励重点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组建科技研发机构,进行精深加工产品研发。目前,棒仁公司生产出了烘焙原味核桃仁、烘焙焦糖核桃仁、烘焙蜂蜜核桃仁、烘焙椒盐核桃仁、烘焙咖喱核桃仁等休闲系列食品,正在积极研发核桃精深加工产品;三元茧丝绸公司已生产出“异条仿生丝”和“高档精梳桑蚕丝被”等精深加工产品;金田公司已生产出酱腌菜、蔬菜干制品、各种榨菜;岚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生产出灵芝提取物、食用菌提取等精深加工产品;裕鑫公司已生产出藤椒花椒油等系列产品。三是加大龙头企业招引力度。把龙头企业招引作为对外招商引资的重点,紧紧围绕我区农特产品资源,包装招商引资项目,通过参加各个层级的投资促进活动,广泛招引外地企业来我区投资,兴办龙头企业。 下一步,将加大对精深加工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从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
(联系人:张敏勋 联系电话:13881214516) |
2017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