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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的建议
编 号:第〔110〕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王仕明 联名人:曾敬平 陈春华 文波
  习总书记讲“扶贫、脱贫的措施和工作一定要精准,要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扶到点上、扶到根上”。当前,社会发展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但扶贫存在以下薄弱环节:
一是扶贫对象思想意识仍停留在法律意识淡薄,“信访不信法”、“等、靠、要”等方面,思想认识不到位,甚至意识十分落后。二是精准扶贫这项系统工程行政、经济干预多,给予多,虽是好事,但法律的干预和落实较少。三是法律援助不够深入,甚至有些贫困户、贫困村不知晓法律援助这项涉及民生的法律制度。有些贫困村急需法律扶贫,但又缺乏有效专业法律服务的现象十分普遍和突出,法律服务供需矛盾日渐显现。已不利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伟业的顺利完成。
因此,“智力扶贫”中的“法律扶贫”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而法律扶贫在“智力扶贫”中又系重要组成部分,却被弱化,故应引起重视并放在首位。同时,法律服务的深度和精度又是推进精准扶贫攻坚工作成败的重要一环,应重点提升扶困对象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能力。为此,有以下几点具体措施和办法建议:
一是提高扶贫对象知法水平。应结合国家专项普法教育,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组建“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方面的法律专业人士组成志愿者普法队伍“深入千家万户”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实践活动。
二是让扶贫对象懂法、守法。在法治宣传形式上可采取让法律知识讲座进农民夜校、巡回法庭审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免费法律顾问、法治文艺演出,如小品、有奖问答、书画、法治电影等多种形式让扶贫对象懂法、守法。在硬件保障上,在贫困村的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异地扶贫搬迁建设中,同步建立法治书屋、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天地等多种形式的学法场所。
三是为贫困户提供“法律援助卡”。从而提升贫困对象的用法能力,引导和督促广大贫困对象形成“信法维权”的良好局面和权利保障氛围。
四是为贫困村提供“免费法律顾问卡”等活动,建立精准扶贫法律顾问制度,发挥专业优势,开展法律维权、法律纠纷调解,通过制定乡规民约、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办法、专业合作社管理规范等形式,引导村民自觉用法。同时,基层乡镇人民政府在快速发展和脱贫攻坚期,也期待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尚需政府通过购买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方式助力脱贫工作和经济发展。
五是严惩扶贫攻坚中的违法行为。如腐败、吃拿卡要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在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坑农骗农行为,确保扶贫资金发挥预期效果。
综上,精准扶贫攻坚中的法律扶贫工作也应作为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中心工作的重要一环。以上措施可覆盖全区所有贫困村和贫困户,覆盖全域的贫困人口。一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法律扶贫机制。不仅武装扶贫对象的法律智力头脑,让已脱贫者不再返贫。最重要的是减少了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发生的概率,也让法律方法解决问题作为文明社会解决矛盾的有效途径,极大化解“信访不信法”的尴尬局面,从而助力各级党委、政府的扶贫攻坚工作和依法治区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步入社会发展良性循环的正轨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7年4月6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牵头领导:李兆南
主办单位:区司法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第110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王仕明、曾敬平、陈春华、文波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的建议》(第〔110〕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以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重点开展为贫困村提供免费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活动的建议很好。
  近年以来,朝天区司法局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精准发力,采取多措施,为精准扶贫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是落实“一贫困村一免费法律顾问”。积极协调四川广府律师事务所和全区法律服务机构,选派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区64个贫困村担任免费法律顾问,签订免费法律顾问协议,确保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开展村级事务法律体检,村级组织在产业发展、劳资纠纷、基础设施的立项建设等涉及贫困村重大决策和管理方面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提出法律意见。
  二是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法律援助活动。为每一户发放一张法律服务联系卡,对贫困户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确保百分百的贫困群众法律援助的费用零支付;推行法律援助流动服务车,深入边远乡镇、村社开展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流动服务、上门服务;加强贫困村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每村设置一个法律援助联络点。
  三是开展法治课堂、法治文艺演出活动。根据不同群众的文化层次和法律需求,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等方式,重点普及与农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鼓励以法律途经合理表达诉求,杜绝因为违法维权而导致贫困;与文广新局合作,将普法与文艺演出相结合,编排法治文艺节目,确保每个贫困村开展一次法治文艺巡演。
  四是开展公证助力精准扶贫专项活动。落实公证便民各项措施,对扶贫领域的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招商引资、公益活动,需公证服务的开通“绿色通道”,公证处实行上门服务;对村、社区困难群众免费办理公证手续。
(联系人:余江 联系电话:13698330336)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2017年9月11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满意
提案编号:2017年度第110号
领衔委员:王仕明
附议委员:曾敬平 陈春华 文波 

关于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的建议

  习总书记讲“扶贫、脱贫的措施和工作一定要精准,要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扶到点上、扶到根上”。当前,社会发展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但扶贫存在以下薄弱环节:
一是扶贫对象思想意识仍停留在法律意识淡薄,“信访不信法”、“等、靠、要”等方面,思想认识不到位,甚至意识十分落后。二是精准扶贫这项系统工程行政、经济干预多,给予多,虽是好事,但法律的干预和落实较少。三是法律援助不够深入,甚至有些贫困户、贫困村不知晓法律援助这项涉及民生的法律制度。有些贫困村急需法律扶贫,但又缺乏有效专业法律服务的现象十分普遍和突出,法律服务供需矛盾日渐显现。已不利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伟业的顺利完成。
因此,“智力扶贫”中的“法律扶贫”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而法律扶贫在“智力扶贫”中又系重要组成部分,却被弱化,故应引起重视并放在首位。同时,法律服务的深度和精度又是推进精准扶贫攻坚工作成败的重要一环,应重点提升扶困对象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能力。为此,有以下几点具体措施和办法建议:
一是提高扶贫对象知法水平。应结合国家专项普法教育,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组建“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方面的法律专业人士组成志愿者普法队伍“深入千家万户”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实践活动。
二是让扶贫对象懂法、守法。在法治宣传形式上可采取让法律知识讲座进农民夜校、巡回法庭审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免费法律顾问、法治文艺演出,如小品、有奖问答、书画、法治电影等多种形式让扶贫对象懂法、守法。在硬件保障上,在贫困村的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异地扶贫搬迁建设中,同步建立法治书屋、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天地等多种形式的学法场所。
三是为贫困户提供“法律援助卡”。从而提升贫困对象的用法能力,引导和督促广大贫困对象形成“信法维权”的良好局面和权利保障氛围。
四是为贫困村提供“免费法律顾问卡”等活动,建立精准扶贫法律顾问制度,发挥专业优势,开展法律维权、法律纠纷调解,通过制定乡规民约、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办法、专业合作社管理规范等形式,引导村民自觉用法。同时,基层乡镇人民政府在快速发展和脱贫攻坚期,也期待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尚需政府通过购买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方式助力脱贫工作和经济发展。
五是严惩扶贫攻坚中的违法行为。如腐败、吃拿卡要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在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坑农骗农行为,确保扶贫资金发挥预期效果。
综上,精准扶贫攻坚中的法律扶贫工作也应作为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中心工作的重要一环。以上措施可覆盖全区所有贫困村和贫困户,覆盖全域的贫困人口。一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法律扶贫机制。不仅武装扶贫对象的法律智力头脑,让已脱贫者不再返贫。最重要的是减少了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发生的概率,也让法律方法解决问题作为文明社会解决矛盾的有效途径,极大化解“信访不信法”的尴尬局面,从而助力各级党委、政府的扶贫攻坚工作和依法治区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步入社会发展良性循环的正轨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 A )类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关于2017年度第110号提案的回复

王仕明、曾敬平、陈春华、文波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的建议》(第〔110〕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以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重点开展为贫困村提供免费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活动的建议很好。
  近年以来,朝天区司法局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精准发力,采取多措施,为精准扶贫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是落实“一贫困村一免费法律顾问”。积极协调四川广府律师事务所和全区法律服务机构,选派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区64个贫困村担任免费法律顾问,签订免费法律顾问协议,确保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开展村级事务法律体检,村级组织在产业发展、劳资纠纷、基础设施的立项建设等涉及贫困村重大决策和管理方面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提出法律意见。
  二是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法律援助活动。为每一户发放一张法律服务联系卡,对贫困户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确保百分百的贫困群众法律援助的费用零支付;推行法律援助流动服务车,深入边远乡镇、村社开展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流动服务、上门服务;加强贫困村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每村设置一个法律援助联络点。
  三是开展法治课堂、法治文艺演出活动。根据不同群众的文化层次和法律需求,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等方式,重点普及与农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鼓励以法律途经合理表达诉求,杜绝因为违法维权而导致贫困;与文广新局合作,将普法与文艺演出相结合,编排法治文艺节目,确保每个贫困村开展一次法治文艺巡演。
  四是开展公证助力精准扶贫专项活动。落实公证便民各项措施,对扶贫领域的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招商引资、公益活动,需公证服务的开通“绿色通道”,公证处实行上门服务;对村、社区困难群众免费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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