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我区农村产权改革的建议 |
编 号:第〔27〕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魏三建 | |
一、统筹整合抓保障 一要整合工作力量。调整充实区农村产权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及人员,确保农村产权体制改革协调推进工作抓建有力。二要保障工作经费。政府要多渠道整合工作经费,主要是向上争取专项补助、倾斜财政预算等方面筹集工作经费,以此保障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三要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区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村产权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制定改革政策与措施,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督促推进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抓颁证 一要高度重视。农村产权改革是农业农村体制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应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体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重点突破。二要有序抓好颁证工作。确权颁证是农村产权改革的基础,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多权同确”工作。首先要加快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此基础上,有序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农村集体林权、农村集体财产产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和农村交通设施产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全面理顺农村产权关系、实现“还权赋能”创造条件。 三、创新机制抓配套 一要建立完善农村承包土地、林山等有序有偿流转机制。政府应组织农业、林业、水务等相关部门,结合我区实际,借“它山之石”,吃透有关法律政策,认真研究农村承包土地和林山等经营权的有序有偿流转机制,切实保护农户收益,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投入,坚持适当的准出准入“门槛”,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林山等经营权向家庭农场、股份制农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等有序流转,以促进适度规模现代农业主体的发展。二要积极探索并制定投融资及抵押担保政策机制。在坚持现有法规的前提下,探索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试点,可试行组建农业抵押担保公司,创新农业抵押担保方式,抓紧研究制定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办法,引导城市投融资机构到农村开展业务,尝试建立农村投融资公司。三要探索建立农村产权继承、流转、抵押、出租与利用管理机制。支持农转“非”产权人流转原有农村产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提留、截留流转收入;对于荒芜、闲置的农村产权,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其进行收储,但必须按照国家征收征用的标准对其投入和附着物给予补偿;农村住房、林地等有关产权应享有继承权,农户自愿放弃农村产权的,应给予合理补偿。四要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产权的流转处置机制。用活城镇及工业建设用地增减挂勾政策,对有条件、有意愿进城进镇、弃农从工从商的,农户可申请退出农村宅基地,经国土部门规划设计,农户投资整理并验收合格,可按每亩相应标准给于补助,既解决了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用地指标,又给农户进城购房置业以适度支持,加快城镇化进程;城市居民的房屋不分身份和地域依法进入市场交易,农村房屋也可探索市场化运行,结合户藉制度改革,可允许打破地域和身份界线,让农户房屋有序转让、抵押、买卖和出租。 四、搭建平台抓载体 一要加强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村产权流转合同公证工作,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流转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推进农村产权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信息网络,搭建区乡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区设服务中心,乡镇设服务站,村设信息员;制定规范流程、交易规则和各类产权指导性基准价格,促进农村产权依法规范流转;鼓励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中介机构,探索采取有利于产权流转的价值认定办法。二要培育市场主体。坚持产权市场化、城乡一体化、管理民主化的改革取向,促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真正成为产权市场主体;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以及个人通过产权流转,或以资金、技术、品牌、知识产权等要素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通过股份合作,形成新的产权市场主体,从事农业开发,参与农村全面小康建设。三要建立完善农村产权纠纷调处和仲裁机构。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流转信息、产权交易、产权收储、流转担保、纠纷调处六大流转服务机构和农村产权交易仲裁机构,细化各类产权权属和流转纠纷的调处办法和规定,通过协商、调解、信访、仲裁、司法等多种渠道,依法依规调处农村产权纠纷。 五、明确目标抓效果 一要明确责任。按照我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把各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具体责任进一步细化。二要加强目标管理。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与任务纳入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综合目标管理,严格考核,逗硬奖惩。三要加强督查督办。区委区政府要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重点督查督办事项,根据工作方案和推进进度情况,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工作督促检查,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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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5年4月16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杨晓波 |
主办单位:区委农工委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27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我区农村产权改革的建议》(第〔27〕号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整合抓保障的建议。在建立工作机构方面。按照省、市总体要求,在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建立了由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王天会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晓波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协调推进小组,统筹抓建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工委。由于我区机构编制紧张,办公室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但各成员单位都明确了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在经费保障方面。在推进农业和农村体制改制工作过程中,我们加大本级财政支持力度,并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补助。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需经费约1700万元,已争取到了上级专项补助经费492万元。今后,我们将加大专项补助取争力度,确保本级财政投入到位,缓解我区农村产权改制度革推进工作经费紧张的问题。在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方面。区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协调推进小组已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已召开了三次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制定农业和农村改革专项方案,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督促改革工作进度。 二、关于密切配合抓颁证的建议。由于受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限制,各项农村产权归属于不同行业部门管理,基层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还没建立,在颁证过程中,我们加强了统筹协调力度,强化部门配合联动。如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建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农业、林业、住建、交通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综合协调,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颁证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我区农村产权颁证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林权确权颁证基本完成;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将于年底总体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农村集体财产产权确权颁证正加快推进。 三、关于创新机制抓配套的建议。在农村产权流转机制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指导性文件,建立了区、乡、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制定了《经济林木流转管理暂行办法》、《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经济林木(果)权流转合同公证、合同登记备案等制度,规范了产权交易流程,制定了农村承包地、经济林木流转基准指导价格。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建立股份制农场、股份制合作社等,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在探索农村投融资及抵押担机制方面。我区在10个乡镇开展经济林木抵押贷款改革省级试点,目前已完成贷款授信450万元,发放贷款190万元。今后,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担保和建立农村投融资公司等工作。在农村产权继承、流转、抵押、出租与利用管理机制方面。农转“非”产权人原有农村产权流转,荒芜、闲置的农村产权的收储,农村住房、林地等有关产权的继承等机制的建立,此类改革涉及法律和政策层面,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改革基本原则,需要上级授权才能开展。在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产权的流转处置方面。我区已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勾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农村房屋转让、抵押、买卖的新政策。《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规定:“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由于现有政策没有改变,社会关注的“小产权房”的“转正”依然没有松口。因此,农村房屋产权流转市场化运行,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进行转让、抵押、买卖,需国家层面作出相应授权后才能实施。 四、关于搭建平台抓载体的建议。在市场体系建设方面。依托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立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了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在村一级配备了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员,初步构建成了区乡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成了联网调试,具备了网上产权交易条件。下一步,将整合林业、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数据资源,建立统一的农村产权数据库。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实施意见》(广朝府发〔2015〕17号),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鼓励以资金、技术、品牌、知识产权等要素通过股份合作,形成新的产权市场主体。在建立农村产权纠纷调处和仲裁机构方面。由于农村产权形态不同,行业特征明显,综合性的产权纠纷调处机构还没有建立,目前仅在农业、林业等部门建立了行业内的产权纠纷调解机构,来调处相应的农村产权纠纷。下一步,将加快农村产权纠纷调处和仲裁机构的建立。 五、关于明确目标抓效果的建议。在明确责任方面。按照《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广朝委办〔2015〕46号)及区农业和农村改革专项协调推进小组2015年工作重点,明确了各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在加强目标管理方面。区委、区政府已将各项改革工作纳入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综合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在加强督查督办方面,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安排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委改革办,按2015年全区改革台帐登记事项,定期对改革进行督查,使各项改革取得实效。 |
(联系人:郭友凤 联系电话:18089568281) |
201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