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政协 - 提案管理系统
委员提案 >> 关于加强通村公路后续养护管理的建议
编 号:第〔25〕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刘汉城
  近几年,朝天区大力实施“交通大会战”,狠抓农村通村公路建设,全区90%以上的村实施了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带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但调查发现,硬化后的通村公路在工程建设和后续管理方面严重滞后,责任不落实,造成公路损毁严重,究其原因:一是建设质量不高。特别是一些通村公路是通过“一事一议”正式确定施工队伍施工,对建设质量把关不严,造成建设质量不高;二是通村公路的养护责任不落实,边沟堵塞,水流不畅,造成路基和路面水毁;三是对硬化工程管理不到位,对超载超限的通行限制不够,造成路面损毁等等。从现行交通建设政策看,已完成“畅通工程”项目硬化了村,公路短期内不可能重新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势必造成损毁的通村公路短期内有效恢复,必须尽早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后续养护的管理工作,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农村通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责任,建设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农村通村公路养护标准的管理办法,指导乡镇加强养护管理;
  二是由乡镇统筹建立通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落实其他人员的管养责任;
  三、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把公路管养工作与交通资金安排挂钩,奖优惩劣,提高管理积极性;
  四是尽可能统筹安全项目资金,加大水毁通村公路的恢复力度,提高通村公路的使用寿命,更好地服务地方组织发展。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5年4月16日 是否重点:是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牵头领导:甘兴礼
主办单位:区交通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25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刘汉城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通村公路后续养护管理的建议》(第〔25〕号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了职责,落实责任。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迅速发展,全区通乡、通村公路网络已经形成,为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巩固建设成果,加强公路后续养护管理,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广朝府办发〔2012〕51号),对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做了明确的责任分工: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责任制原则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协助下,具体组织实施村道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二、加大筹措力度。区人民政府设立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户,每年筹措资金160万元,其中区财政每年预算50万元,区交通部门在燃油税转移支付中每年安排11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标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养护经费(重要县乡道按2000元/公里.年,一般县乡道按1500元/公里.年,村道按300元/公里.年),保障农村公里养护管理工作正常运转;2014年区政府启动了“强村行动”,每个行政村安排了5万元资金用于村道建设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每年根据各乡镇汛期水毁程度大小,在年终给予水毁补助资金,缓解乡镇资金压力。
  三、加强农村道路日常养护。一是督导乡镇做好通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农村公路交通中断或严重损坏,积极组织抢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二是抓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及时兑现养护资金,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公路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主动抵制“三超”、自觉保护农村公路及其设施的意识。
(联系人:王开垠 联系电话:13981231508)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9月28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15年度第25号
领衔委员:刘汉城

关于加强通村公路后续养护管理的建议

  近几年,朝天区大力实施“交通大会战”,狠抓农村通村公路建设,全区90%以上的村实施了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带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但调查发现,硬化后的通村公路在工程建设和后续管理方面严重滞后,责任不落实,造成公路损毁严重,究其原因:一是建设质量不高。特别是一些通村公路是通过“一事一议”正式确定施工队伍施工,对建设质量把关不严,造成建设质量不高;二是通村公路的养护责任不落实,边沟堵塞,水流不畅,造成路基和路面水毁;三是对硬化工程管理不到位,对超载超限的通行限制不够,造成路面损毁等等。从现行交通建设政策看,已完成“畅通工程”项目硬化了村,公路短期内不可能重新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势必造成损毁的通村公路短期内有效恢复,必须尽早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后续养护的管理工作,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农村通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责任,建设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农村通村公路养护标准的管理办法,指导乡镇加强养护管理;
  二是由乡镇统筹建立通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落实其他人员的管养责任;
  三、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把公路管养工作与交通资金安排挂钩,奖优惩劣,提高管理积极性;
  四是尽可能统筹安全项目资金,加大水毁通村公路的恢复力度,提高通村公路的使用寿命,更好地服务地方组织发展。

( A )类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2015年度第25号提案的回复

刘汉城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通村公路后续养护管理的建议》(第〔25〕号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了职责,落实责任。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迅速发展,全区通乡、通村公路网络已经形成,为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巩固建设成果,加强公路后续养护管理,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广朝府办发〔2012〕51号),对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做了明确的责任分工: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责任制原则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协助下,具体组织实施村道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二、加大筹措力度。区人民政府设立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户,每年筹措资金160万元,其中区财政每年预算50万元,区交通部门在燃油税转移支付中每年安排11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标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养护经费(重要县乡道按2000元/公里.年,一般县乡道按1500元/公里.年,村道按300元/公里.年),保障农村公里养护管理工作正常运转;2014年区政府启动了“强村行动”,每个行政村安排了5万元资金用于村道建设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每年根据各乡镇汛期水毁程度大小,在年终给予水毁补助资金,缓解乡镇资金压力。
  三、加强农村道路日常养护。一是督导乡镇做好通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农村公路交通中断或严重损坏,积极组织抢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二是抓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及时兑现养护资金,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公路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主动抵制“三超”、自觉保护农村公路及其设施的意识。
当前用户「」您好!欢迎登录政协提案管理系统。  联系电话:0839-8622541 0839-8625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