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处置闲置学校房屋等资产的建议 |
编 号:第〔35〕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雷均宇 | |
为了较好的利用已撤并学校的房屋等闲置设备,特提如下建议: 一是因地制宜,一地一策制定闲置校舍和其他设备的使用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 二是对“5.12”汶川大地震后接受过社会捐助的学校的撤并,应按照原有的援建协议:在实施撤除或该做其他公益事业使用方案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征得援助方同意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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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7年4月6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孙玉娟 |
主办单位:区教科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第35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处置闲置学校房屋等资产的建议》(第〔35〕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您所提的闲置学校房屋是指全区学校村小或村级教学点,因学生自然减少和流失,因学校无学生而形成的学校房屋闲置。截至目前,全区仅有李家乡卫星村、汪家乡王家垭村、麻柳乡石牌村三个教学点在开展学前教育教学。由于全区村小或村级教学点基本都是在“普九”期间由村委会组织,村民集资出工建设,故学校房屋闲置后,村小或村级教学点闲置房屋均由村委会集体使用。 |
(联系人:相玉平 联系电话:18089566232) |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16日 |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