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编号:2016年度第76号
领衔委员:李芝山
关于在朝天城区集中规划烟花爆竹燃放点的建议
在我国,每逢传统佳节、婚丧嫁娶都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本是无可厚非的事。但是,在朝天城区,由于场镇规模小、街道窄、人流量大,加之房屋商铺林立拥挤,在这种情况下遇到随意在街道燃放烟花爆竹的,势必会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还存在严重的火灾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建议: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根据朝天实际,结合朝天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地规划一处烟花爆竹燃放点,这样既体现了传统民俗的传承,又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 A )类
关于2016年度第76号提案的回复
李芝山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朝天城区集中规划烟花爆竹燃放点的建议》(第〔76〕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朝天区分区规划》的要求,朝天中心城区功能布局由“四组团、两景区”构成,“四组团”包括大中坝、小中坝、草房沟、大巴口—仇坝四个城市组团,“两景区”包括明月峡风景区和龙门阁风景区。现朝天城市居民主要居住在大中坝和小中坝,小中坝区域内已规划建设了小中坝同乐园广场和朝天时代广场,大中坝区域已建成1号广场(行政中心前)和2号广场(大酒店前),这四个广场既是市民休闲活动的场所,同时也是政府规划许可的用于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